
人海拾贝一一母爱剪影(下)
●浪花
夜半歌声催儿眠
在一所沿山坡而建,房屋错落的中学里,在万籁俱寂的午夜。错落的房屋,更容易看到远处的灯光和听到远处的声音。
夜幕沉沉,辛勤耕耘的园丁们都累了。许多窗口的灯光一个个相继熄灭。一些有心人向稍高稍远处那个窗口看了一眼,果然发现那里还亮着灯,并且隐约传来歌声。这些人有的摇了摇头,有的叹了口气,心里都满含着同情。
那是一个非常敬业又深受学生爱戴的中年女老师,正抱着她六月龄的女儿在房中走来走去,嘴里轻哼着歌曲,哄女儿睡着、睡稳。她不知道,如此日积月累,已使有人背地里给她取了个“夜半歌声”的绰号。毫无恶意而跟着瞎叫的人中,绝大多数并不知道,曾经红极一时的电影插曲《夜半歌声》,唱的是“空庭飞着流萤,高台走着狸鼪。人儿伴着孤灯,梆儿敲着三更。……我形儿是鬼似的狰狞,心儿是铁似的坚贞。我只要一息尚存,誓与那封建的魔王抗争。……”其中叙述的故事很悲惨且带点恐怖,取绰号的人不知道真正的《夜半歌声》,他们注重的只是“夜半”传出的歌声。而此刻,女老师唱的却是“宝宝睡睡,盖上被被。妈妈烧饭,妈妈挑水”之类摇篮曲。
其实,几乎全校教职员工都知道这家子的事,因为闹的动静太大,因为很多人都想为之一伸援手。
女老师跟她丈夫因职业不同,长期不能调到一起。探亲假有限,两人总是聚少离多,生了孩子也只能请到一位小脚阿婆帮忙照看。她中年得女,十分欣喜,十分珍惜,但“争取教好每个学生”的志向也永不会动摇!语文老师的作业种类繁多,他们常用《愚公移山》里的“挖山不止”来自嘲。工作脱不开身,孩子只好多拜托阿婆照看了。阿婆来自农村,不识字,只知道把孩子当宝贝,包了又包,裹了又裹,一年四季,都会捂出孩子一身汗。洗澡时脱掉衣服,露出光身子,孩子的皮肤骤感温差巨大,不由得一激灵。如此多次受凉,风寒入骨,惹来一身咳喘病。
那孩子咳声不断,旁人都听不下去,当妈的更是心疼不已、焦虑不已!也曾多次抱孩子到医院求治,但都没有明显效果。有人献策:听说猫肝能治此病。女老师便托人买了一只猫。谁能杀猫取肝?都不会,面面相觑。有人说,人都可以上吊而死,猫也应该可以吊死。结果,那只吊死在树上的猫,来来往往的学生都看见了,何止教职员工。有人帮忙一起拔毛、破膛取肝,干脆猫肝猫肉一锅煮,祈求猫肉也有一定的疗效。谁料,煮猫的羶气远扬。有个老师登门说:“臭死了!这种东西怎么入口?必须拿萝卜吸走一些羶气。等着,我有办法。”他摸黑去后山拔了一根农民种的萝卜回来,并声明“已经压了五毛钱在坑里,不算偷。”
后来又有人建议:“还是吃蝙蝠好,农村老人都这么说。”当时,墙上、砖柱上多的是标语口号牌,许多蝙蝠天黑出来觅食,天亮躲在木牌后。女老师久久在木牌前徘徊,琢磨怎么抓蝙蝠,总觉得这种小眼睛尖嘴巴的黑东西令人瘆得慌。一个全校公认特别聪明能干的男老师走过来对她说:“不要怕它咬你,我帮你抓。”他抓了两只,剪去头,剥去皮,只剩两个小身子,说:“拿回去洗净,燉汤给孩子喝。”如此这般,有那位老师援手,蝙蝠倒是吃了不少。
学生们得知老师的孩子有病需治,纷纷回去向家长和其他长辈请教,找到了一个用毒蛇治病的方法。趁下乡支农,便有学生用长竹竿打死了一条毒蛇,赶紧拿回来送给老师。
……

看来这些“野味”都是有作用的,吃来吃去,孩子的哮喘确实日渐减轻。但要想根治谈何容易,时不时的还会发作,特别在气温转冷的夜晚。咳嗽更难真正治愈。又咳又喘,妈妈的心都要碎了!咳中带喘的孩子不宜平躺,本来抱着睡了,一放到床上就会咳醒哭醒。所以,每当咳喘并发期,必须抱着孩子,走着,荡着,轻轻唱着,让孩子温暖舒适,又听着熟悉的声音,这才能睡得安稳。但整夜如此,工作生活都难以为继,只能和阿婆分担。阿婆值上半夜,她值下半夜,因为上半夜她正好必须精心备课和“挖山不止”。
时值三年困难时期和十年动乱之后。女老师困难时期饿出了严重的浮肿病,接下来又当了受尽折磨的“牛鬼蛇神”,再接下来中年产女,危机四伏。所以她的身体一直在损耗而无从修复,坐久了站久了,从小腿到脚背都会浮肿,连鞋子都穿不进去。她只得在尚不讲究脱鞋换鞋的年代,在自己房间里换穿拖鞋。她拖着沉重的脚,一手高一手低地抱着孩子,使孩子半竖着,保持最佳睡眠姿态,同时不断唱着“快安睡,小宝贝,夜幕已低垂,床头布满玫瑰,陪伴你入睡……”之类摇篮曲。她会唱不少中外名歌,但适合当前情景的还真不多。唱着唱着,连“小白兔乖乖,把门儿开开……”都唱出来了,甚至填进了“摇摇摇,摇到外婆桥……”天亮前还能睡几个钟头,取决于孩子何时真正睡稳。
她在继续透支着自己的生命。
最糟的是,那习惯于抬高的右手,抬太久了会感到酸麻,其后还有时发抖。那可是当老师的写教案、批作业、上课用粉笔写板书的手啊!但是为了女儿,手麻手抖又算得了什么?着急起来,还恨不得以身相替,患病的是自己呢!
这幅母爱剪影有声有色地交织着对事业的忠诚和对孩子的至爱;交织着个人的付出和群体的关怀,有一种特别的厚重感!

茫茫人海挑双儿
她,来自江南偏僻水乡,小脚,梳髻,穿旧式大褂,无名(大概就是xx氏之类,她自己也说不清),暂且称之为阿姑。
江南乡下有一种不成文的陋习:丈夫死了,若有留下儿子,其妻便可居家守寡;若无后或只有女儿,就没有资格守寡。族人们会将其轰走,从而霸占其房屋田产。阿姑明明生养了两个儿子,丧夫后,觊觎她家财产的族人们欺她娘家无人,照样凶狠蛮横地将娘仨扫地出门。
阿姑性格倔强,她没有跪地不起,哀求留下,二话不说,拿出一对挑稻谷的大箩框,收拾了两包换洗衣服垫在下面,一头装一个儿子,带上仅有的几个钱和几件必需的生活用品,挑起担子就走。
人海茫茫,前途茫茫,她一个小脚女人,挑着一个七八岁一个三四岁的儿子该往哪里走?她无法选择,只能认定朝有人烟的地方走,朝有村落城镇的地方走。一路乞讨为生,吃些残羮剩饭。孩子饿不起,她自己再硬气又能维持多久?想养活孩儿,必须保持体力。所以她忍辱负重,无论何种形式的施舍,她都接受。最困难的是住宿。露宿街头有之,钻进土地庙有之。但到了寒冬腊月,在四面透风的土地庙里也难存活,何况还得日日上街乞讨。有个善心人观察他们许久,还特意向她了解为何讨饭的来龙去脉,深表同情,对她说:“你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我介绍你去一家帮工,他们正缺人手。你愿意吗?”当然愿意!真是意外之喜!如果没有善心人的郑重推介,谁家肯雇用一个来历不明的乞丐?
阿姑不要工钱,她只求孩子能吃口热饭,全家有片瓦遮头,寸缕护身,便于愿已足。她勤劳能干诚实,深得东家倚重,一待便是三年五载。后来这家人出了变故,她不得不走,却已是名声在外,立刻有下一家雇用她。如此年复一年,故乡越离越远,儿子越来越大。儿子们不必挑了,箩筐还得挑着,里面那些小到再也穿不进去的衣裤和破到不能蔽体的烂衣衫都已扔掉,换入的是这家那家赠送的衣物棉被之类,还有用油纸包着的一些纸币。阿姑后期不再拒收工钱,一来她觉得儿子渐渐长大,能帮着干些活了,不算白吃饭;二来她想明白了,离开雇用人家,不管走到哪里,无钱寸步难行。就这样,她一路走,一路帮人缝补浆洗,不知跨县跨省,不识南北西东,生生从“阿姑”走成了“阿婆”。有一天,来到一个新兴工业城市,那里要建造多座重工业工厂,需要厂房,需要工人宿舍,还需要商店、饭馆、学校……所以最需要的就是盖房子的建筑工人。到处都在招工,人员来自四面八方。大儿子小石早满十八岁,被某建筑公司招入,当了一名泥瓦工学徒。他勤学苦练,人又长得俊气,数年间非但成了熟练工人,还通过自由恋爱,结婚生子,分到住房。夫妻俩都是工人,阿婆和他们住在一起,帮忙料理些家务。小儿子小锁也考上学徒工了,住在集体宿舍。

有一次,孙子爬高蹿低,打碎了几个茶杯。媳妇回来很不高兴地说:“妈,你住在我家吃我的饭,总得多管管孩子才是。”吃她的饭?当初她丈夫是吃谁的饭长大的?还不是自己挑着讨饭,帮着工赚饭给他吃的?管好孩子?顽皮的孩子是我一个老太婆随时随地都能管住的吗?看来媳妇家的饭难吃,还不如讨饭。
阿婆生就的倔脾气,当年被族人驱赶都不屑于求人,如今怎能受得了媳妇的气?晚上她叫过儿子来说:“你帮我准备一个篮子(就是南方人到溪流旁洗衣服时挎的长型带把竹篮,容量相当大),两个碗,一双筷子,一盒火柴,一支蜡烛,我明天就走。”儿子怎么劝也劝不住,只得照办。
原本,讨饭对阿婆来说是轻车熟路,但在这新兴工业城市里,到处是高楼大厦,到处是成排的职工宿舍。工人们上班下班吃食堂,屋子里常常空无一人。上哪儿去沿街乞讨?又有谁能施舍残羹剩饭呢?
阿婆走投无路,死的心都有了。忽然想起小儿子还没娶媳妇,做娘的还没尽到责任,而这个责任必须尽!她都离家出走或者说无家可归了,这责任还怎么尽?她去拣破烂卖破烂。建筑公司旁边有的是主体已经建好,四壁尚未封上的“空穴楼层”。每层的水泥地面积至少三百平米。她捡来各种质料的包装皮铺着当床,又捡来被丢弃的破被褥盖上保暖,这些“铺盖”,等拣破烂有成后再改善。她睡在楼层中央,有安全的一面,起码雨淋不着;也有不安全的一面,冬天寒风凛冽,夏天蚊蝇成群。她苦惯了,顶得住。白天出去捡破烂,卖了破烂买点食物充饥,剩下的钱拿回“自家楼里”想方设法藏起来。她捡破烂的路子越来越广,胆子越来越大,有时偶尔捡到铜做的自来水龙头,建筑工人出于同情,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也就拿了去卖。铜是最值钱的“破烂”。
如此日积月累,终于攒够了钱,买齐了一应新婚用品,请人介绍,为小儿子娶了媳妇。
阿婆长长呼了口气!她总算尽到了一个母亲应尽的责任!从此告别风吹蚊咬的“空穴楼层”,也不住任何一个儿子家,而是自食其力,继续走帮工之路。
这份爱深蕴着人格的魅力。阿婆的倔强,成就了她奇迹般的人生,也留下了一幅特殊而感人的母爱剪影。

附 :外婆的轮廓
(浪花外孙)
我的外婆记事早,她说在她脑海里还留存着一岁时的些许画面,这事如果说出去,可能很多人都不大相信。但我是相信的,因为我在这点上随了外婆,我也记得不少一岁时的事情。也正因为如此,我幼年时关于外婆的记忆也格外丰富而清晰。从小到大,外婆对我的影响是相当可观的,以至于我一时也无法将众多的过往进行全方位的归纳总结,只能试着略举一二来描摹外婆在我心中的轮廓。
外婆早年担任过部队扫盲队成员,对汉语拼音十分在行,因此小时候她对我的昵称也相当与众不同,她喊我“呵呵唔”,这正是我姓名拼音中三个首字母的读音。外婆还曾担任过十数年的中学语文老师,对于语言文字也有各种“发明创造”。在外婆发现了我和她具有一些共性,例如爱吃酸的东西、爱哈哈大笑、怕水产的腥味等等之后,便创建了一种提法——我们同为“吃酸族”“爱笑族”“怕腥族”,小时候我觉得这特别有意思,于是跟着总结道:“我们是一国的”。后来,我又逐渐扩充了外婆的“族论”,增加了“怕辣族”“怕烫族”“怕硬族”等,虽然都是饮食上的喜恶,但总归是延续了“族论”的形式,外婆也非常认可。不管是“一族”还是“一国”,都体现了我们亲密无间,有很多共同的语言和感受。
外婆最早参加工作是在部队的文工团,年轻时擅长唱歌跳舞和舞台剧的表演。外婆家有一架电子琴,小时候在外婆的指点和我自己的摸索下,也稍微会弹了一点。外婆自己常常哼唱或弹奏一些经典的音乐,我听得十分入迷,从此也喜欢上了很多老歌名曲,比当时的流行音乐更能俘获我的内心。其中最难忘的,当属民族歌剧《白毛女》的几个唱段,在我六七岁时,外婆就一边哼唱《北风吹》《扎红头绳》,一边向我讲解着白毛女、杨白劳等人物的故事,虽然那时候无法完全听懂,但当时的情景让我至今印象深刻。外婆还喜欢越剧,不记得是几岁时,外婆就把越剧《红楼梦》里“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唱给我听,这大概是我的戏曲启蒙吧,从此以后越剧等戏曲逐渐也成为了我的心头所好。
外婆在我心里始终是博览群书、学识渊博的形象。小时候在外婆家里我就看到几大架子的书,这些书中有一部分也成为我日后学习的资粮。我从小与他人兴趣不同,十一岁时就开始研读《红楼梦》,这估计也是随了外婆。她在初一的时候就研读《红楼梦》,打下了深厚的童子功,后来又不断了解红学,在藏书中还有五十年代初版《红楼梦新证》这样的“文物”。因而在我当年向外婆提出种种问题时,她总能对答如流。当然,我研读最多的不是外婆的其他藏书,而是她自己撰写的《履痕点点步“梅花”》,这本书凝结着外婆珍贵的记忆和思想,除此之外还有老到的文笔,因而从小学起一直到现在,这些都是我不断学习和重温的对象,以至于外婆说:“这本书里都写了什么,你比我还记得清。”

在我的心目中,外婆总是排在“第零位”,也就是说没有人能排在她的前面。小时候我这么跟外婆说,外婆觉得这又是我的一种有趣的新提法,但其实我一直都是这样想的。在我小学一年级时,外婆曾经来到我家,重点照顾我的学习生活。外婆对我的指教很讲分寸,例如写字要端正,但没必要吹毛求疵,在我经常擦了又写,写了又擦的时候,外婆便会提醒我“可以啦”。除此之外,外婆特别能安抚我的内心。例如当时我早晨上学时总是特别紧张,吃早餐时很容易呕吐,在外婆到来后,不管是她制作的早餐还是她对我的言语关怀,都让我不再呕吐了,这是我深深感激于心的一件大事。外婆对我的关照是满满的慈爱,但她几乎没有隔辈间常有的溺爱,这也是让我能更好成长的一个保证。
今年我春节回家,外婆说,她一直站在窗口等着我。可惜我没有看见,如果我看见了,一定会非常兴奋和感动,并将那窗口的轮廓烙印在心底。关于外婆,我总觉得还可以说很多来勾勒她的轮廓,但文章有限,我的思维也有一定局限,因而就暂且说到这吧。最后,还是要感谢外婆对我的深情与厚爱,祈愿外婆在今后的岁月里平安健康,幸福喜乐,永远不失生命的本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