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内蒙古局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要求上来,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工作。
一是党组领学,突出示范表率作用。内蒙古局党组把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在3月15日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上,对《意见》进行传达学习和部署安排,要求深刻认识《意见》的出台是党中央对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系统谋划和重大决策,要坚决将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是系统普学,强化各级责任意识。内蒙古局第一时间向盟市统计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区统计系统全面开展专题学习,各盟市及旗县(市、区)统计局全部认真组织学习,充分发挥《意见》对统计系统的指导性意义。
三是业务精学,准确领会工作要求。内蒙古局财务人员落实“先学一步、快人一步”要求,多次组织集中学习,探讨《意见》对统计部门实施财会监督的具体做法,并将《意见》列入年度业务培训内容,分层分类组织关键岗位、重点人群反复学、经常学,做到以学促行、以行践学、融会贯通。
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内蒙古统计系统对《意见》总体脉络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下一步将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当好财务监督工作的“服务员”和“宣传员”。(作者:胡梦楠)责任编辑\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