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 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精神,多家机构将联合举办本次《中国童星盛典》系列活动。
活动宗旨:进一步激发全国广大青少年爱国主义热情,展示当代青 少年的风采,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国际间交流及各艺术院校、艺术 团体、文艺爱好者间的交流,推动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
《中国童星盛典》以“放飞儿时梦想,展现真我风采”为核心主题, 鼓励全国艺术团体及文艺青少年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各参评单位及个 人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编创,精心排演,鼓励原创,把歌颂当地 人文、景观、地理等优秀文艺节目选送到总决赛,互相学习,共同努力, 把本次活动举办成鼓舞人心,振奋精神,交流技艺,展示自我风采的文 艺盛会。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光明日报出版社、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电视艺术家大典》编审委员会、中影中视信息科学北京研究院
承办单位:北京兴邦正和影业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北京峰火兴邦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富春圆生态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二、特邀媒体:
全球 5 大通讯社(美联社、法新社、合众国际社、路透社、塔斯社)、 华盛顿中文电视台、 时代周刊(世界第一刊)、泰晤士报(世界第一报)、人民日报、新华 网、人民政协报、腾讯、今日头条、百度、搜狐娱乐、卡酷动漫电视、 乐视 TV、CNTV 等数百家媒体。
三、活动具体事宜:
1、活动分组(按年龄分组): 儿童组:3—6 岁
少儿 A 组:7—9 岁 少儿 B 组:10—12 岁 少年组:13—14 岁少年
2 参评项目:
(1)、舞蹈:各种类型的独舞、双人舞、群舞; (2)、声乐:独唱、合唱、齐唱、表演唱; (3)、器乐:独奏、合奏、齐奏; (4)、表演:音乐剧、模特、主持人、小品、戏曲、武术、曲艺等; (5)、其它:各艺术类别单项和集体节目 (6)、书法、绘画、少儿国学礼仪
3、报名提交资料: (1)、参评选手报名时须出示电子版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填写相关电子表格。 (2)、参评选手报名时需交本人电子版一寸免冠照片六张,另交三张
不同的彩色生活照或艺术照及剧照电子版,所交照片不予退还,供组委 会推荐、存档、备案。
4、报名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表时要求内容准确、清晰,不得对内容随意涂改。
(2)、当地未设分赛区的,选手可在邻近分赛区报名参评。
(3)、凡参加过全国比赛并取得前三名的选手可直接进入总决赛。
(4)、集体节目时间原则不得超过五分钟,个人节目不超过三分钟,
注:每个节目伴奏带必须准备 U 盘存储或直接发送至组委会工作邮箱。
四、参评事宜:
1、参评规则: (1)、声乐:通俗、民族、美声、演唱组合、原创歌曲;参赛选手自选歌曲一首,自备服装及伴奏带。时间限定 3 分钟。
(2)、器乐:西洋乐器、民族乐器、器乐组合;参赛选手自备服装及
乐器(钢琴、架子鼓除外);时间限定 3 分钟。
(3)、舞蹈: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国标舞、街舞、舞蹈组合;
参赛选手自备服装及伴奏带;时间限定 3 分钟;
(4)、表演:
A、影视、朗诵、小品、杂技、魔术等。
B、主持人:朗诵、命题主持、回答评委提问;时间限定 3 分钟。
C、戏曲:京剧、地方戏;参赛选手自备服装、道具、伴奏带;时间限
定 4 分钟。
D、曲艺:全国各省市的地方曲艺品种均可参评,选手自备服装、道具;时间限定 4 分钟。
(5)、书法、绘画
2、参评要求:
(1)、曲目:参评选手应选择旋律优美、感染力强、有时代感的作品 参加比赛。
(2)、伴奏:本次原则上使用光盘伴奏,光盘自备。要求伴奏音质好, 配器新颖不可有杂音。如伴奏光盘质量太差,将由评委会现场决定是否 取消其参评资格。
(3)、服装:选手参演时服装应尽量适合本人气质、年龄和作品风格, 鼓励创新。
(4)、纪律:每场参赛选手必须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到指定位置候场, 因故延误比赛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提倡相互帮助,安定团结,严格要求 自己。
(5)、各参赛代表队必须在 2023 年 8 月 1 日前将参赛选手及陪同人 员名单上报全国组委会。
3、主要评委:吕艺生、斯琴高娃、章柏青、陈少峰、何厚桢、梁天 晴、丰羽等
4、评分办法:比赛均采取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并签名的方法评选。评分表一旦交出,评委即无权改动,评委的评审结果为最终结果。活动的评委人数将采用 单数制,评审结果最终以平均分计算,活动评分将采用 10 分制,最高分 为 9.99 分,最低分为 9.01 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第二位数不得为 零。所有类别将区分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分别加以评分。
五、展评时间及地点;
1、各地区展评时间;
2023 年 6 月—2023 年 8 月 1 日前,详见各县赛区通知。
2、全国总决赛时间;
2023 年 8 月 13 日,详见日程安排。
3、全国总决赛地址; 北京市具体地址详见安排
六、奖项设置:
1、分赛区按参评选手年龄组别、项目类别,设置奖项: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2、总展评按参评选手年龄组别、项目类别,设置奖项: 才艺类:金奖、银奖、铜奖、艺术新星奖;
3、单项奖:最佳形象奖、最佳才艺奖、最佳服装奖、最佳上镜奖、
最佳表演奖。 教师奖:优秀辅导教师奖、全国十佳青年教师、艺术教育贡献奖。 集体奖:优秀组织奖、先进集体、艺术教育先进单位。(集体组合节
目设定奖项数量在赛前由领队会议根据情况另定。)
4、特设奖:
导演奖——为本次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导演。 作品奖——创作展演的歌舞乐诗演等优秀艺术作品。 表演奖——才艺表演突出的优秀演唱、演奏及表演团体、个人。 编导奖——优秀参展节目的编导老师及教练人员。 指挥奖——优秀舞蹈、声乐、器乐、表演等优秀指挥人员。
七、相关权力
1、选手权力 凡报名参评获奖选手,均由联合举办单位共同颁发获奖证书、奖
牌。成绩优秀的获奖选手,除了获得相应的证书、奖牌外,还将获得以 下权利:
(1)、参赛获奖选手将有机会签约北京兴邦正和影业有限公司;
(2)、参赛选手可与嘉宾、专家评委、艺术家合影留念;
(3)、铜奖以上选手将有机会被推荐到电台、电视台等著名综艺栏目、 以及各大演艺公司、影视公司等单位,为选手提供更多的学习及深造机 会;
(4)、以上奖项为评选活动前制定,执行情况视最终参评人数而定, 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的调整;
(5)、总决赛获奖选手均可报名参加艺术夏令营,参与院线电影《血 背篓》、《天使劫》拍摄。
2、教师及组织单位权利
(1)、艺术教育优秀奖:由全国组委会统一颁发“全国十佳青年教师”或“全国优秀辅导教
师奖”光荣称号,获得此殊荣的老师将受组委会的邀请参加颁奖盛典。
(2)、优秀组织奖:由全国组委会统一颁发“优秀组织奖荣誉奖牌”,得此殊荣的单位 领导将受组委会的邀请参加颁奖盛典,推荐成为相关协会会员单位。获 奖的院校、艺术团体、培训机构将由全国组委会颁发“最佳艺术教育单 位”光荣称号。
八、中国童星盛典后续活动:
1、凡符合签约推广条件的选手,可与北京兴邦正和影业有限公司签 约成为旗下艺员,获得 1+3+1 艺员合约。(需满 14 周岁)
2、参加中国童星盛典中韩少年艺术人才交流夏令营。 3、参与电影《血背篓》、《天使劫》及部分院线电影拍摄。
九、组委会权益:
本活动及印制的宣传品、音象制品等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童星盛典》 系列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对参赛选手照片影像及参评作品具有收藏、展 览、出版、宣传等处置权、凡参加此次活动的参评者,均视为确认并遵 守本要求的各项规定。组委会有权根据情况对以上活动时间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