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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阙店乡派出所见证之下一“民事纠纷”得以化解
舒城县阙店乡派出所见证之下一“民事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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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6-28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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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调解向来纷繁复杂,调解难度大。一件民事纠纷的完美和解,体现了参与调解人员的耐心与能力,责任与担当。6月20日,一民事纠纷在舒城县阙店乡派出所杨金炳所长见证与调解下得以合理解决。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2023年6月8日15时左右,汪加柱驾驶电瓶三轮车搭载汪广存、杜贤芳在汤池镇康冲村行驶时,因操作失误致使三轮车偏离道路撞上路边房屋,导致汪广存、杜贤芳受伤。现双方就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在舒城县阙店派出所见证下,阙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调解。
经阙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本着执法为民执法为公的原则下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互谅协议。汪加柱一次性支付汪广存、杜贤芳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伍万元(¥50000),此伍万元不包涵前期在舒城县人民医院和安医二附院垫付的费用。此纠纷一次性调解终结,申请人一方不得再因此事要求被申请人汪加柱赔偿,也不得再以此事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后续治疗费等其他一切费用,更不得再因此纠纷干扰对方工作生活。申请人一方放弃追究被申请人的一切法律责任。本协议为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示,属于民事合同,受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自觉和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针对此民事纠纷的调解,当事人为表示对调解人员的感激之情,送来了锦旗以表心意。锦旗不仅代表了老百姓的心声,同时也体现了以民为本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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