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中阳县西合村现任党支部委员任保林强占,抢占村民耕地,监管部为何视而不见?
任保林强占、抢占土地的事实如下;
1、2016年,任保林未经村民的同意,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将其全家六口人的面积1.2亩的口粮地占用,修建其个人储煤场之用,收取租金,长达7年。为此,村民多次向其索要返还土地并要求恢复耕地,至今未得到归还。2、2016年,任保林以租赁方式向村民租地约6亩左右用以修建其个人储煤场,修建过程中私自占用村集体土地约5亩多,煤场实际占地11.8亩。被占地的七年期间,未向村委支付过分毫使用费用。

(违规占用村民耕地修建 属违建项目)

(违规占用村民耕地修建 属违建项目)
3、任保林是住所地在我村柳树坪地界,土地使用情况为强占村集体农用地,修建过程中私自占用村集体土地约5亩多,煤场实际占地11.8亩。乡镇政府在其修建期间以非法占用农用地为由多次向其下达《停工通知书》,任保林视若无物依然为所欲为继续修建。这种明知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的行为已经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明知会造成大量农用地被毁坏的结果,在相关部门下达停工通知后仍然故意继续修建行为,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村霸”任保林长期盘踞我村横行霸道、胡作非为、恣意生事、嚣张跋扈,不仅扰扰村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还损害村集体经济利益,从根本上腐蚀了我村村委政权在村民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完全背离党规党纪,甚至已涉嫌违法犯罪事实。
中阳县西合村的村民要求并不高,合情、合理、合法、公正地享有自己应得的利益就好。只是没想到在今天的中国,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下,基层群众的权益竟然还被“恶霸”、“土皇帝”控制。任保林无所顾忌地公然欺压村民,侵吞村民财产。如此害群之马难道不是对农村基层政府、国家社会形象的严重损害吗?这样的败类不应该受到严惩?不应该清除出群众队伍吗?毒瘤不除,民心不平。
任保林作为西合村党员委员,在农民的“命根子”上弄虚作假、欺压百姓、中饱私囊,这不正是总书记指出的要严打的村霸、恶霸、吗?为了维护党的形象,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村集体及全体村民的利益,我们部分村民呼吁并诚恳向上级部门反映,相信政府部门领导会光明磊落、办事公道,立即查清事实,打虎灭蝇,对任保林“村霸”的横行霸道、胡作非为、恣意生事、嚣张跋扈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给我们西合村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