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廉观的三次升华
文/郑学章
什么是清廉观?清廉观是人生观、价值观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做人、为官坚守贞操的思想观念和品格修养。清廉观的形成,对人生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在我的人生中,清廉观有过三次升华。
一九七四年,我读初中二年级,写过一篇小故事《深夜追粮》,老师安排同学用毛笔抄写后贴在教室专栏里,故事写的是生产队老队长深夜查仓库,发现粮食被盗,老队长带人连忙追赶,抓住了盗贼,保住了集体的利益。故事是真实的,老队长家离我家不远,他集体观念强,工作严格负责,任劳任怨,办事公平,生活勤俭朴素,颇受人尊敬,他符合我心目中劳动人民的形象。有一天,我因事去老队长家,进到堂屋,听到房里老队长和他老伴说话。
他老伴说:“这不是家里没菜吃了吗?你就把队里的黄豆顺带几斤回来嘛!我打点豆腐。”
老队长说:“不行,不能侵占集体的财产,我是队长,又是党员,不能损公利私。即使我只是一个群众,也不能做这样的事!这跟偷有什么区别?人一旦做了贼就再也不干净了,失去自信和人格,站也站不直。这好比一个良家女子,有了第一次出轨,她就再也不是纯洁的了,从此后就会走到邪道上去。”
他老伴笑了起来,她说:“好了,你说的对。”
我从他家悄悄地退了出去,回想着老队长的话。现在看来,老队长的话对当时年小的我清廉观有了第一次升华,我们从小也知道做人不能偷不能抢,要守本分,但不知道如果意识上行动上不正派,没有底线,就会朝坏的方向发展。
老队长的形象让我联想到清正廉洁是中华民族推崇的一种人格境界、一种可贵的品质,它是诚信、正直的外在体现,同时它也是做人的基本原则,是我们民族的脊梁和精神符号。
一九九八年抗洪抢险的时候,一天晚上我疲倦地回到家,看见母亲正在收拾行李,她告诉我准备明天回乡下老家,于是,我从包里拿出一把百元钞票,递给母亲一张,母亲犹豫了一下之后,拒绝了,她沉思片刻对我说:“儿啊,我们家祖祖辈辈都是清清白白做人,你外祖父是革命烈士,你父亲是老党员,从不以权谋私,现在你当上了国家干部,要懂得感恩、知足,千万不要产生邪念、动了歪心,集体的钱一个子也不能动,不正当的钱财都不能要,那是要犯错误的。”我说:“妈,看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这起码的觉悟我哪能没有?这是发给抗洪抢险民兵的补肋,这一百元是补给我的,我交给您。”母亲这才放下心来,接过了钱,我知道这点钱对老家的生活困难也解决不了什么。
母亲走了,她的这番话语重心长,饱含着担忧和期待,两年后成为了她生前对我的嘱咐,我牢牢地记在了心里,母亲的话使我清廉观得到了第二次升华。平日里不知不觉践行着她的话,我感受到:清廉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对美好家风的传承,是祖辈为我们留下的精神财富。
二O一五年的一个星期四,单位组织清廉学习和参观活动,先是集中听市纪委干部作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然后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到本市看守所参观。看着那些昔日受人捧拜的书记、局长们一个个在关押罪犯的室内痛苦懊悔的情景,无不为他们沦为阶下囚感到悲哀,同时也让我陷入了沉思。这一段时期的学习直到这次参观活动,促使了我的清廉观得到了第三次升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清廉的系列讲话给全体党员干部在反腐防腐斗争中指明了道路、敲响了警钟,其中这段话深深地铭刻在我的脑海: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