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五一、审诉冤情
为慎重起见,我二次到了县医保局,接见我的是副局长张国强同志,我将找到国发(1998)44号文件的过程,并将原劳动局对特困企业退休职工不公的想法向他做了诉说。张局长说:“原劳动局不给退休职工设立个人帐户是有文件依据的,历史上国家劳动部、省、市政府都有不设立个人帐户的文件,你们反映的问题解决不了”。我说:“张局长,国发(1998)44号决定是关于职工参加医保的顶层文件,不管哪个部门和哪级政府做出的决定都不能违背国务院决定。各级政府制定法规政策不能违背国家宪法,不管哪个部门哪级政府不按国务院政策办事都是不对的”。张局长表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我们无能为力。面对张局长的回复,我认定此问题在武城县一级医保局是解决不了的,我决定将问题向上一级主管单位审诉,我给市医保局王拥军局长写了一封信,全文如下。
王拥军局长您好:
我是胡东标,我的母亲胡秀根与您家祖父王丙新局长同是老干部、老同事,我与您父亲王子华大队长生前是熟悉的,今天怀着朴素的感情代表武城县退休职工给您写这封信,以期表达我们的感情和诉求。
一、导致特困企业退休职工不能享受所有医保待遇的根源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8号指导意见,经多次与县医保局张国强副局长沟通,方知武城县退休职工,不能全面享受医保待遇的根源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8号指导意见,此文中对待特困企业退休职工有一句话是“暂不设立个人帳户”,就是这句话,造成武城县2000多名退休职工二十多年来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所有待遇。我认为劳动部的指导意见是背离国发(1998)44号医疗保险决定内容的,国发(1998)44号决定中明确规定,退休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后,住院医疗费的報销和设立个人帐户返钱都是医保待遇的内容,而劳动部做出的“暂不设立个人帐户”是对国发(1998)44号决定政策的肢解;是对决定内容意义的曲解。上仿下效,导致省、地、县三级政府做出:“不设立个人帐户”的错误决断,致使特困企业退休职工更加雪上加霜,心理极不平衡!
劳动部的文件是“暂不设立个人帳户”,而到了地、县两级干脆把“暂”字也取消了,给特困企业职工来了个盖棺定论,终身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所有待遇,这样对待困难企业退休职工是多么可悲的事情,让特困企业退休职工多么心寒!
二、对特困企业退休职工“暂不设立个人帐户”到底维持多久?
国发(1998)44号决定中明确规定:“退休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退休人员的体贴,彰显了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而劳动部【2002】8号指导意见无视党中央国务院对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良苦用心,竟将“暂不设立个人帐户”写入指导意见中,其目的和初衷让人费解,近二十年的时间导致步入生命倒计时的老年人对党的政策感到困惑,百思不得其解,感受不到党的政策的温暖,总觉得矮人一等,数以百计的老年人带着终身遗憾含冤离世,活着的都已是古稀之年、土埋脖子的人了,多么渴望能同行政单位退休、和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一样能享受到医保的所有待遇呢。这不单纯是钱的问题,而是对人与人之间身分价值贵贱的区分。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做为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都变了,难道取消“暂不设立个人帐户”这一错误做法,还原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精神还做不到吗?如领导在正确落实国发(1998)44号决定过程中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8号指导意见有所顾及,我们可上访国务院进行申诉,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争辩是非。
三、事实求是、敢于纠正错误是我党的优良传统
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核心价值观包括社会公平、公正,政通才能做到社会和谐发展,希望在职的领导正视现存的社会问题,了解老年人内心的苦衷,化解社会矛盾,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倾听百姓心声,转变工作作风,联系实际。解决老年人的积怨即是老年人多年向往的心愿,也是积德行善的义举,更能使我们的社会充满阳光。
王局长,由于牵扯老一辈的关系,冒昧地说了这么许多,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期盼您身居高位,秉持正义,蒙冤昭雪,尽快解决武城县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问题,还退休老年人一个公道。
武城县社退休干部胡东标拜托敬上。
手机:15864173998
2021年3月13日
信发出十天左右时间,市医保局一名姓冯的科长电话回复:你反映的问题王局长很重视,召开了市医保局长办公会,大家一致认为对于不符合政策的历史遗留问题应该给予解决,现在正研讨解决方案,还望你们耐心等待。
接到市医保局的回复,我终于看到了希望所在,相信我们的党具有纠偏能力,共产党是伟大的,政府是不负重望的。
正是:
医保政策系民生,
执行失误有冤情。
逐级上访相信党,
解决问题有过程。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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