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南部有一句俗语,叫“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因为知更鸟只会哼唱美妙的歌曲给人们听,它们不会毁坏我们的花园,也不会在玉米仓里做窝,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象征着单纯善良的人,对社会无害的人。此书正是围绕“知更鸟”这一核心展开的叙述。书断断续续读了很长时间,开始搞不清楚那些看着一样的外国名字,总是拿起又放下,庆幸读完了,也被文字打动了,如果必须推荐一个名字到你的书单,那一定是《杀死一只知更鸟》。
整本书是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的,她的爸爸阿迪克斯是一名白人律师,当时的种族歧视非常严重,但阿迪克斯却要帮一个黑人男孩辩护,他的这一做法无疑是挑战了白人的权威,但他必须这样做,因为黑人男孩是无辜的。可即便阿迪克斯再怎么有理有据地辩护,但仍然以败诉收场,黑人男孩也死在了乱枪之下。看到这里,情绪被紧紧地牵动着,感动、委屈、隐忍、觉得不公。小女孩斯库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爸爸要帮黑人辩护,她就跑去质问爸爸,阿迪克斯这样回答:“有一样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正如书中所说,“勇敢就是在你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会输,但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总有赢的时候”。
阿迪克斯在我心中是一个很完美的父亲,两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也积蓄了很多正气,父亲教他们爱与勇敢。还有书中的拉德利,他一直生活在众人的偏见里,但却会在两个孩子发生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所以“你永远不可能真正地了解一个人,除非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
这本书还被誉为“家庭教育宝典”。列夫·托尔斯泰说过:“人生好像河流,河水都是一样的,到处相通,有时清澈、有时浑浊、有时冰凉、有时温暖。”勇敢、善良、平等和正义大概是人最基本最珍贵的品质,人人生而平等,书的本意是在纠正我们“永远不要自辩自证,不要纠正别人的偏见”,我们生来在智力与才华等方面都具有差异,所以希望我们保持正义,去见山看水,也许善良会因性格等迥异被遮盖,但善良不会丢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