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头条长春头条总4801期
良知——逯家驹自传连载之三十
“热心肠”的顽固个性立刻驱使我找到工厂经理,向他讲道理,为他找出粉尘之所以不能被吸走的原因所在。我说,抽风机安在窗户上本身就不合理——粉尘是由低向高升腾的,一旦超过了抽风机的高度就很难被抽走了;再说,既然启动了风机,就不需再开窗户和门了。假如在风机附近开启窗户,由于风走近路的道理,从外面进入车间的空气马上又被抽风机抽走,循环往复,剥夺了吸走车间内混浊空气的机会,所以这个抽风机,安了和没安是一个效果。我建议他一是应该把抽风机挪到房顶上,有利于吸走电解镁时释放的粉尘;二是关闭大多数门窗,使抽风机抽走的只能是车间里的粉尘而不做无用功。
经理大概觉得也有道理,就和我一起往房顶上挪风机。我为经理采纳我的意见沾沾自喜,欢乐开怀。正在安装中,脚下的石棉瓦劈啪作响,我踩坏了房顶,从四五米高的房顶上“漏”了下来,跌在地面上……
还好,由于平时经常锻炼,动辄伸胳膊撂腿,关节的灵活性以及韧带的功能很好,从房顶上漏下来之后,“完美”的“缓冲”动作居然未使我受一点点伤。经理说,所幸没造成严重后果,那是我的造化;但是如果真受了伤,他也不会负责的。因为此行为属于我自愿的单方面行为,并未与他形成合同关系。经理面授机宜,说以后帮忙也勿忘签合同。
听了他的一席话后,使我感到毛骨悚然。俗话说,向情向不了理。的确,法治社会就是如此,一切朴素的感情都在“理”字和“法”字面前显得无能为力。就拿我来说吧,倘若真的摔成植物人抑或因此亡故,人家会给你一笔可观的赔偿金吗?谁让你自愿帮人家来着?只有活该倒霉的份儿!经理不但不领情,而且还让我包赔被踩碎的瓦——这当然是在半开玩笑。然而倘若不是开玩笑,我还真没有理由不予包赔呢!
“镁石厂事件”似乎让我对社会有了更新的认识……
到了1994年,我拜师学艺在我校一位资深语文教师门下。他长我七岁,虽然只有初中学历,但他对文学孜孜以求,从未放弃。不但有好文笔,还有一手好字。别的语文教师专科也好,本科也罢,只要遇到语文方面的难题都要请教他。他人很好:谦虚、诚实、朴素、勤恳,为人厚道、有求必应。我深知自己的文学功底浅薄之致,肚里空空如也,故边学边问,偶尔来了“灵感”写上几句让人家“斧正”。他一直很客气,很少对我吹毛求疵,这反倒使我很不踏实。虽然他为人诚实,但对我作品的评价却不甚诚实,总是“好啊”“好啊”地赞许有加,也使我禁不住夸耀,而常常有点儿自我感觉良好的味道。年底,他欣然命笔为我赋诗一首,现抄录如下:
似一方晶莹的玉/洁净得让冰妒嫉/如一块燃烧的炭/灼热地恋着炉中的铁/若一个身躯弱小的蚂蚁/却生就藐视庞然大物的胆识/像一只勇钻花心儿的蜜蜂/只想酝酿不思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