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清正,多少歌谣咏。贼寇抖,黎民敬。捐修文庙建,除黑刀光冷。惩污吏,累民五事无踪影。
职守人勤政,廉洁明如镜。河夫免,河兵顶。水云千里近,奉旨黄淮领。今古事,任由百姓心中定。
【注】于成龙(1617~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1661年45岁的于成龙出任广西罗城知县,从此踏入仕途,历任知州、知府、道台、臬台、藩台、巡抚、总督等要职,其间几经坎坷,备尝艰辛。他怜贫苦、抑豪强、治盗贼、赈灾荒、清杂派、平冤狱、肃吏治,为官一任,流惠一方,被百姓称为“青天”;他箪食瓢饮,淡泊自甘,每餐下饭靠青莱,又被称之“于青菜”。1684年朝廷命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赐谥“清端”,赞誉其“清官第一”。有《于清端政书》八卷等著作传世。词依《钦定词谱》秦观体。
乐水
2023年9月12日
编辑制作 杜琴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