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三篇:子 路(8)
任重而道远
上一章,孔子说,如果有哪个诸侯用他和他的这一套理论治理国家,那么,不出一年就可以搞出个名堂来,三年一定会有成效。这个成效是什么?就是“富之”和“教之”,即:百姓生活富裕,国家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程度提高了。但这还不够,离仁道社会还很远,所以,他接着说:
【原文13·11】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
“善人”就是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实施以德治国的人。“胜残”即:使残暴的人不再作恶的意思,也就是说,消除了暴力;“去杀”即废除了死刑杀戮等酷刑峻法。“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这句话是孔子以前古人说的,意思是说,善人治国理政一百年,也可以达到消除社会暴力,废除国家刑罚杀戮等依靠严刑峻法维护社会稳定安宁的程度。孔子说,这句话说的很对、很实在。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孔子并不完全否定刑罚制度,但他认为,刑罚只是为了遏制暴力,是手段,治理社会的最理想的境界是消除暴力,最终去除刑罚杀戮,天下归仁。这一理念,在当时,虽然是空想的理想状态,但无疑却是先进的政治理念,而且与现代文明社会的法治理念相一致,这是令人敬佩的。当然,孔子也是务实的,并不只是一个空想家,所以,他才提出了“先富后教”的政治主张,并在下一章对“王道仁政”的推行给出了一个原则性的定论,说:如果有王者来治理,必须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后才能使仁道行于天下。古代三十年称一世,“必世而后仁”的“世”是不定代词,不能理解为一世。
【原文13·12】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