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秋、国庆双节前夕,由广东现代作家研究会诗歌研究中心主办的“迎中秋,贺国庆——大太阳(彬哥)美篇雅集”在广州举行。
出席本次圆桌活动的有(排名不分先后):老刀、陈希、典裘沽酒、叶紫、郭锦生、梅老邪、青草正绿、伟伟、紫紫、粥样、辛夷、郑德宏等。
大家围绕大太阳(彬哥)美篇里的诗作进行评点、朗诵等,气氛轻松活跃,充满节日喜庆。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现代作家研究会会长陈希亲临活动现场与大家互动交流。活动由老刀主持。

内敛、理趣、朴素的漂流瓶
——众诗人点评大太阳(彬哥)的诗
(排名不分先后)
老刀:
我觉得呢,彬哥真的非常真诚,他讲的话对我的信念撞击很大,他讲了情感,讲情感的干净,讲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他是一个非常真诚的人,刚才他用了很长的篇幅讲到爱,其实我也早有同感,我爱一个人,我爱父母,把爱都拿出来,有了爱自然就也有了孝。人类应该更多讲爱,爱这个社会,爱这个人,爱这个国家,爱这个世界,爱自然,爱生命,我觉得爱是生命中最伟大的东西,也是容易跟我们的血或肉和灵魂发生关系的东西,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非常感动我的地方,值得大家都认真思考一下,我们诗人,就是要更多的爱,爱人类,爱他们,也爱我们自己。
陈希:
彬哥笔耕不辍,出版过两部诗集。诗歌既有很强的时代感和主体性,有真情实感,又很接地气。在当下不少诗歌存在着碎片化写作的情况下,彬哥注重把个人生活与时代、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显示了一种博大的境界和温暖的情怀,写出了许多健康向上,给人启发的好作品。彬哥有一首诗《出走》,很多平台都转发,写一个两岁的小孩在一个月黑的夜晚倔犟地出走,后来他母亲醒悟了、后悔了,疼爱自己的孩子,不再讲“不要他的话”。他的诗歌有一个灵魂贯穿全篇,我觉得就是爱。
彬哥的诗歌辨识度较高。彬哥与张二棍不一样,包括老刀,都不一样。表面看起来他们好像都是写口语诗,都有一些关注底层的问题,但是张二棍诗风粗犷,想象奇特敏锐,刻意描述苦难,似乎有点夸大。彬哥的诗歌,则开合有度,充满暖意和亮色,常让人会心一笑。
彬哥诗歌第一个特点就是审美方式内敛。例如,那首《杀蚌》,先写净养,然后写那个薄刀怎么挤入,用力撬,切进去,把那蚌破开,结尾写见到人们合掌,就会浮现夹住刀刃的蚌。合掌鞠躬好像是一个蚌的形状,这个意象很警彻、很客观,由杀蚌反省人性,表面很友好,很热情,里面却很冷酷。这个表达,不是虚妄的,往外向上生发,而是凝聚客体,呈现内敛式的冥思。这与老刀诗歌审美方式有别,老刀的诗歌结尾诉诸想象和情景复合,向上有升华,迎来高潮。彬哥《竖起夏的耳朵》这首诗很有诗意,心凝形释,与万化冥合,生命姿态打开了。《夜半花开》写静夜独处,“体内有了异动,无花果竟长出了一朵花”,这个诗歌之花,我认为就是客观抒情,审美方式是内敛的。
第二个特点就是理趣。彬哥诗歌并不诉诸情感和想象,以情趣见长,而是客观内敛,诉诸理趣。钱钟书《谈艺录》认为“理寓物中,物包理内,物秉理成,理因物显”,诗歌阐述义理,不可以说教,而是通过描写事物或者景物反映出来,要有诗意诗味,但其实理趣更是一种思想的深掘和境界的体现,一种生活方式和人生修行。比如《借书》,以前借书啊,我认识作者,作者不认识我;现在不再借书了,直接把作者借回家。这种对比和反思,显示一种理趣,寓庄于谐,妙语解颐,陡峭传神,生动揭示求知和人生的发展变化。
彬哥诗歌第三个特点是朴素。他的诗歌语言和题材,都是很平常的,但是赋予诗意,这就是本事啊。这种表达,包括意象营造,都不是花里胡哨的,不事雕琢,没有修饰和矫情,很质朴、自然,语言简约、干净而有力。亲情系列,自然系列,这些系列都不是宏大叙事,但引人入胜,能带给读者全新体验。
写诗是一场修行。生活不缺诗,也不缺诗人,但真正有分量的诗不多、有辨识度的诗人较少。期待彬哥听从内心的召唤,直入生活的最深处,抵达精神的最高层,去发现本质的东西,多些诗意和趣味,少些戾气和沉重,艺术上精益求精,写出更好的诗篇。
典裘沽酒:
我跟彬哥是比较熟的,因为太熟了,平时经常写诗分享,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有些喜欢玩语言的,但是我自从看了他那个《杀蚌》,就吃了一惊,这家伙真的完全变了,一首非常好的诗就呈现在我面前,我就觉得啊,吓一跳,是不是彬哥写的,我真有这个感觉的。我读这首诗,会想起老刀写的那个杀狗,还有杀鱼,还有想起了雷平阳那首杀狗,在彬哥之前有这几首诗,彬哥还能写出来,我还能读完,真的很难得,我现在读诗真的只看语言,语言没感觉,就读不下去,彬哥是真的写出了人性那种感觉,而且语言特别干净,他一贯是语言比较干净的,已经进入了好诗人的行列,如果彬哥没有《杀蚌》,我觉得还差一点。
叶紫:
我感觉彬哥是在诗意的生活,他写了很多关于亲情的诗,特别是夫妻之间,还有邻里之间,他就是在诗意的生活,不像我们说的“诗和远方”要到外边去寻找,在别处寻找,诗就在他的身边。读彬哥的诗,比较感动的有一首,就是《竖起夏的耳朵》,这首诗像是一首童话诗,让我联想到斯特劳斯的“春之声”圆舞曲。这首诗有“春之声”那种旋律的音乐的美,是一首“夏之声”交响诗,通过不同的意境,小草啊,雨啊,蝴蝶啊,溪流啊,各种不同的东西,组成音乐的节奏,展现出欢快明朗的交响乐。诗中有画,画中有声,呈现视觉的美,这种意象的美,特别别致。最近我们正好在搞“意象派与中国朦胧诗”课题的研究,我突然感觉怎么在读这首诗的时候,让我就想起了顾城。彬哥的诗和他的有一种相通啊,就好像继承了顾城的那种诗的纯美,像一个童话世界。
彬哥的一首《老夫老妻》,妻子以为冰箱门没有关,然后丈夫用意念去关门,50岁以后的人大都有这种强迫症,丈夫与之对抗,采用了一种幽默风趣的方法,通过一种调侃,一种幽默的方式把妻子的焦虑释放出来,这给我非常大的启示。还有一首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蝴蝶兰》,那朵蝴蝶兰飞来飞去啊,这个就感觉很俏皮,就是那种把对爱人的欣赏,爱惜,那种怜爱,写了出来啊,很美!
郭锦生:
彬哥的诗,写作上很有心思,有洞察力,善于发现生活的诗意,语言干净,故事性强,可读性强。他善于把我们生活中杂七杂八的很小的题材都写进诗里,以诗来反映自己的日常生活,我觉得这个非常好。它不但充实了诗人的写作内容,也精彩了诗人的诗生活。可见彬哥是爱诗的,他努力让自己活在诗的世界里。我印象比较深的有他的亲情系列,如《相识》中那个老妈说出半个世纪的秘密,那朵十七岁的棉花被摘等,以父母相识的小故事为诗,语言简洁,可读性强,富有情趣。
梅老邪:
我用最短的时间说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彬哥呢,是我们多年的朋友,我发现他最重要的一点是啥,就是个诗痴!好多次我都感觉特别特别感动,我们在南沙经常玩,有几次在那个湖边走着走着,他忽然停了下来,我还想怎么回事,是不是不舒服啊,原来他在写诗,走一会又来一首,只要喝酒必有诗,真的,我见过好多好多的诗人,我发现他是最爱最爱诗的,对诗的感觉真的是非常纯,是个诗痴。
青草正绿:
彬哥的诗,英红世界系列之七《采茶的草帽》,我对这首诗还是比较有感觉的。在这首诗中,早年来到广州洗脚上田,采茶的草帽留在了茶场,这是很生动的场景。诗人不去描写情感的取向和内心的深沉,而是带走那顶草帽,带上一片泥土,就等于把故乡带在了身边,足以表达了自我的情感,令人会心,触动我的心灵。彬哥的诗呢,总是化平淡为神奇,还有一种活在喧嚣的城市中宁静自我的超然境界。从那些细微不经意的事物中,他能够捕捉到一束光,照耀你我。
伟伟:
彬哥的诗歌我觉得是最有他自己的独树一帜的地方,他的诗很有想象力,也能够通过他的很平淡的语言来进入他自己的一种想象空间,甚至有时候,我觉得它更像是一个漂流瓶,能够让人看到一种未来的希望。
彬哥的一首诗《秋叶》,这首诗,我是觉得很奇怪的,跟他以前的风格完全不同,因为大太阳,阳光啊,从来不压抑,但是我看完这首诗,我第一时间沉默了,我后来看了好多遍,甚至我在睡觉的时候,在梦里我会想到这个环境,很奇怪的,因为很有咀嚼性,后来发现很奇怪的一个观点,它阐述了很多关系,包括婚姻关系啊,朋友关系,通过这些关系折射出很多问题,很复杂的东西,简化起来就很简单,其实就是一种死亡的关系,我觉得彬哥的诗歌里面有生与死的辩证。把人类的一个重大问题,突出出来,让我们去不断的想象,回味,我觉得这就是这首诗的魅力所在。所以我突然间想起老刀所说的,我们其实就缺一口气,包括我们写诗,包括我们平时的生活。
紫紫:
我觉得彬哥的诗,是比较理性的,又很有趣,也很成熟,语言很节制,节奏感非常好,语言干净,很注意细节,尤其是生活的细节,很有现场感,彬哥是一个做事非常有条理的人,他整理出来的作品系列,有归类,有归档。另外,冷抒情的诗特别好,那个系列诗“对不起,我的老毛病又犯了”,面对很多不好的东西,不会像很多人用一种很愤怒的做法,而是很成熟,很冷静的。
粥样:
彬哥的创作,领域很广,大家知道吗?他除了写现代诗,还写了很多格律诗词,还有赋,云道赋啊,长盛谷赋啊,很有古文的功底,他还能够写长诗,一首《追问》,几百行,从写作策略方面是很宏大的一个决心,有很宏大的一个铺张的策略。诗人赵南成编的一本诗集,里面有彬哥的一首诗《原件》,送给老刀的时候,被我抢了过来。彬哥的诗,有生命之气,他的那个诗里面亮点也相当的不少,能够让我眼前一亮的东西,还是不断的闪烁,比如《借书》:以前借书/我认识作者/作者不认识我/近几年/我不再借书了/直接把作者借走。这首诗无听之以耳,听之以气,用气,很有气,气息很浓的他,直接把作者借走,就是说我不再浮光掠影的看这个作者的这一点点的作品,我是要通过本根去把握写这本书的作者。这一首诗啊,它只有短短的几行,却显出写这首诗的诗人,他对于某一个客体对象的一种想深入进去的一种雄心和自信。
彬哥写的《夜半花开》,他是讲的一种善之花开,夜半花开,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彬哥写的这个《夜半花开》,是善之花:我陪着孤独的夜/默默的喝茶/他不说话,我也是/没关系,清明节话多了招鬼/杯里的茶早已冷了/拿出一包无花果/与夜分享着/不知不觉体内有了异动/无花果竟长出了一朵花/,这个是在清明节写的,话多了,招鬼,无花果长出一朵花,这样结尾已经相当不错了,最妙的是最后还有两句,半朵是我的/半朵是夜的。
像他很多这类的诗啊,小鸭子啊,树啊,蝴蝶啊,通过很多的表面的事,能够深入进去的诗是很好的,是很令我感动,而且我要学习的。还有一首《野色》:少年的饥饿/山知道/我问山要吃的/那里长满了野果/可是我去的不是时候/野果早被摘完了/我不死心,四下寻找/恶泱泱的山边/一朵野花向我招手/我摘下它/拿在瘦小的手里/那年那天,颗粒未尽的我/回家时,回家时怎么样?回家时大家都想不到,回家时我换了一双野兔的脚。饿泱泱这个词用的很好,病殃殃,他用饿泱泱,就是突然间来了一个卡夫卡小说的效果,卡夫卡的变形计,他为什么换了一双野兔的脚,他如果是兔的脚跑快一点,说不定就能够找到吃的了,就不至于野果被人家吃完了,就是突然鼓起来,这是一种变形的手法,意思总的来说,突破事相一定要写深,一定要写到深的里面去。
辛夷:
谈两句对《借书》的理解,我不认为这首诗表达的是一个想深入的去理解作者的意思,我理解跟粥样不一样,我觉得它所要表达的,可能就是对我们这个现实世界的、可感知世界的一个不信任,包括对你的知识的一些梳理。把那个作者整个借走,就是说对作者有所怀疑,要想全面地了解这个作者,会干脆把他整个借走,我觉得也可以是一种反讽。
郑德宏:
《杀蚌》断断写出了不一样的质地。这是一首生活之诗,确切的说,这是一首生活薄情之诗。《杀蚌》写的日常,他却把日常写的那么惊心动魄。“拿出一把不锈钢菜刀/刀刃很薄/趁着呼吸的空隙/将刀刃挤入/受到侵入的蚌/把刀紧紧地夹住”诗人看到的是高手过招,“蚌”(我)双掌(心)夹住的是刀光和杀气。“从此,见到人们合掌/就会浮现/夹住刀刃的蚌”,至此,你才明白,诗人夹住的是我佛慈悲。“坚硬的壳和柔软的肉/一分为二,没有血”生命是敞开的,最后,诗人让我们看到了怒放之花。“不论河水有多清/杀之前,都要在桶里/净养两天,像淘米一样/让蚌,把肚里的泥沙/吐干净,才杀”《杀蚌》前五句看似铺垫,我认为是高手杀伐之前的惺惺相惜和洗礼,生死之抉必须是干净的。所谓诗在诗外,我手写我心。这是口语诗的最高境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