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 宪 问
公道在人心(4)
【原文14·9】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问子西。曰:“彼哉!彼哉!”问管仲。曰:“人也。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
这一章,可以说是顺接上面第六章进一步阐述看人看本质的道理。
关于子产,我们在上半部第五篇《公治长·16》中介绍过。孔子称赞其有四德:“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在其去世时,曾含泪说其是“古之遗爱也”(《左传·昭公二十年》)。
管仲,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谥敬,大约生活在公元前723年至公元前645年,春秋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政治家和军事家,被誉为“法家先驱”。他于公元前685年即齐桓公元年任齐国宰相,到公元前645年即齐桓公四十一年病逝,长达41年。其时,正是列国并峙,征伐不休的战乱时代,诸侯国际上齐、鲁、郑、宋、卫五大列强争锋,形成了郑、齐、鲁和宋、卫两大阵营,且郑、齐、鲁居于上风。为了在列强争雄中取得霸权,管仲在齐桓公的支持下,大刀阔斧推行政治经济等一系列改革,史称“管仲改革”,使齐国日渐强盛起来,恰逢郑国发生内乱,逐渐中衰,齐国便跃居鳌头,登上诸侯霸主地位。
管仲有一句名言:“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管子·牧民》)。他的改革,在政治上,整顿行政管理体系,在全国划分政区,逐级设置官吏,建立政权组织机构,革除部落残余势力,使士、农、工、商各就其业,对强化诸侯集权,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巨大作用;他坚持“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加于尊位;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以重禄;临事不信于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管子·立政》)的用人原则,以德能、政绩考核任用官吏,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世卿世禄制的束缚,既扩大了人才来源,也为平民登上政治舞台提供了更多机会,成为日后科举制度的雏形;在经济上,他实施“富民强国”政策,改革土地和人口制度,按土地分等征税,禁止贵族掠夺私产;发展盐铁业,铸造货币,调剂物价;在具体的施政措施上,他反对"竭泽而渔"的过度开发,制定了"山泽各致其时"的资源保护政策,禁止人们为了眼前利益而滥伐滥捕,有效保护了齐国的林木和渔业资源。
纵观管仲和子产的改革,他们都是从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实行一定程度的惠民政策,具有朴素的“以民为本”思想,使百姓得到实惠,也赢得了上层贵族中新兴力量的拥护和支持,取得了成功,孔子及后世对其评价颇高。
这一章说,有人问孔子,子产这个人怎么样?孔子回答,子产是一个对郑国有贡献,对郑国的百姓有恩惠的人;当问到楚国的子西时,孔子只是说:他这个人吗!他这个人吗!没有正面回答,未置可否;问到管仲,孔子就说:管仲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呀!他在齐国推行改革,把齐国大夫伯氏在骈邑的三百户釆邑剥夺充公,伯氏因此贫困而食粗粮淡饭却至死没有怨言!显而易见,孔子对人物的评价,主要还是看其是否对国家、对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了贡献。所以,他认为子产和管仲这两个人是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