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过年放鞭炮的习俗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但最先的炮竹却不是现在的模样。据传,春秋时期,有一种叫“山魈”的动物经常从山中出来袭击人类。为了驱赶“山魈”,人们想了很多办法,但都无济于事。后来,有人将竹子扔在火盆中燃烧,用竹子燃烧时发出的“噼里啪啦”响声驱逐“山魈”,收到良好效果。于是,在过年的时候,为了不使“山魈”来袭,人们就将竹子点燃,让竹子发出的响声,使“山魈”不敢靠近。
但这个办法也有缺陷,就是燃烧地址比较固定,不能随人而走,灵活性不强。唐朝时期,有人想了一个办法,把硝石装到竹筒里,然后再将它点燃,装有硝石的竹筒不但爆炸了,而且声音更响了,因为是竹筒爆炸而响,所以“爆竹”的称谓由此而来。爆竹可以随人携带,点燃地点变得灵活方便。随着火药的出现,人们除了在竹筒中装有硝石之外,还将石炭、硫磺放了进去,爆竹得到了进化,形成了“爆仗”。到了宋代,人们开始用纸筒代替竹筒,将里面塞好火药之后,再用麻绳将它们串成一串,称为“编炮”,因为“编”和“鞭”谐音,长长的“编炮”更像一条长长的“鞭”子,于是“鞭”代替了“编”,“鞭炮”代替了“编炮”。爆竹里又增加了引线装置,大大提高了保险系数。
明清两代,炮竹更为流行,花色品种也不断增加。过年期间,无论贫穷富贵,家家户户都要燃放爆竹,以示除旧迎新。特别在除夕之夜零时,达到高潮,爆竹之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响彻天宇。这时候,最高兴的是孩子们,他们顾不得吃年夜,就匆匆地向炮响的地方跑,为的是捡那些没有炸响的哑炮。后来,炮竹的作用延伸,人们不但在过年的时候燃放鞭炮,在平常的节日中,比如元旦、中秋、婚嫁,或者考取功名的时候都会燃放。燃放鞭炮成为人们除旧迎新和婚丧嫁娶的重要习俗,也成为孩子们过年的深刻记忆。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化的普及,人们对燃放鞭炮产生了不同个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燃放烟花炮竹所释放出来的有害气体,对大气产生了严重的污染,也是公共安全的极大隐患。为了减少污染,净化空气,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必须严禁燃放烟花炮竹。另一种认为,燃放烟花炮竹是我国流行几千年的民俗,是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是年味的重要体现,历史上几千年过年都放鞭炮,天照样蓝,山照样绿,怎么现在就变成污染大气的罪魁祸首了?这样的罪名不能完全归结于燃放烟花炮竹身上,不能全盘否定。显然,有关部门支持了第一种意见,关注的还是当下,他们认为习俗是小事,习俗可以改变,但自己的政绩不能因为习俗而受到影响。于是,近年来全国不少城市出台了禁止燃放烟花鞭炮文件。有的地方要求相当严格,发现燃放烟花炮竹者,轻则警告、罚款,重者入刑。但是,流传了几千年的习俗根深蒂固,绝不是一个文件或领导的一句话就能禁止得了的。市场上不让买卖炮竹,就藏在家里卖,不让公开燃放,就和执法部门打游击,点燃后就跑。春节期间偶尔听到几声炮响,好像战斗结束后打出的几声冷枪。过年少了热闹,缺了喜庆,没了年味,春节变成了哑巴节,那些喜欢捡哑炮的孩子们也失了业。
经过了三年的新冠流行,人们的心情受到极大的压抑,社会经济也受到极大影响,人们迫切希望春节期间能取消禁燃,通过燃放烟花炮竹排解情绪,炸走晦气。全国人大顺从民意,对燃放烟花炮竹做出权威解释。今年春节虽然当地政府没有明文指示解禁烟花炮竹燃放,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再对燃放烟花炮竹严管、严罚。
除夕之夜,又闻到了久违的一阵阵、一片片、此起彼伏、锅滚似的鞭炮声。
作者简介:胡天喜,河南省作协会员,周口市作协会员,在全国报刊发表小说、散文多篇。著有长篇小说《文殊庵》《胡天喜作品选》《周口市联通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