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报复社会案件,不能放过元凶!
——写在“两会”之际
吴熙禄

多年来,报复社会的凶杀案时出:凶手不动地挥舞着屠刀砍向幼儿、疯狂地驾车冲向人群、点燃汽油火烧一车人……那场面要多恐怖有多恐怖!
这些凶手与被害者前世无怨,后世无仇,他们为什么把魔爪伸向无辜的人们?特别是,爱恨情仇是大人的事,凭什么让刚来到这个世界没几年的娃娃买单?天理不容!
这些人当中不排除有生性凶残或人生灰暗拉人作垫背的人渣,但大多数案件的调查结果令人意外,好多报复案件的凶手平时口碑很好,有的竟是老实巴交、连个蚂蚁也不忍踩的大好人!
不好理解吧,如果你了解了水在强大压力下可以切割钢板,就明白了,这与好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会变成“魔鬼”,原理是一样的。
众所周知,我们不缺基层社会组织,更有维持社会正义的司法机关。一个人从心慈手软,到挥舞屠刀,是一个煎熬挣扎的过程。是什么原因把大善人一步步逼成了凶神恶煞的魔鬼?这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
一桩桩报复社会凶杀案的起因,不能不使我们的目光转移到案件的真正元凶——逼人作案者,包括那些助纣为虐的帮凶。
这些幕后的凶手,有的是仗势欺人,有的是枉法裁判,有的是断人生计,有的是肆意践踏他人自尊,等等,他们把人逼得走投无路丧失理智时,炸弹引爆了,让无辜的人为逼人犯罪者买单!
这些报复案件的凶手,就像一颗颗手雷,随处不时爆炸,使人失去了安全感。而这些手雷的制造者就是一个个激化矛盾的逼人犯罪者。没有他们,就没有大多数报复社会凶杀案的发生。
更应该看到,被邪恶势力欺压的人,成千上万,选择铤而走险、报复社会的是极少数。之中,绝大多数人遭受了不公正待遇甚至欺凌,怕招致更大的伤害,都选择了隐忍,因此被逼疯、气死、自残、自杀的不是小数字。一部分人的屈辱,伪装了社会的安宁。这类隐形的残忍,危害之长,人数之多,其危害性远比那些恶行案件大得多!
往年,我曾在十字路口看到一个很搞笑的“交警”,动作很夸张。后来知道,他是个因高考录取被顶替被气成疯子的人。如果这种人怨气变成戾气,而且驾驶汽车,十字路口的场景,有可能“切换”成碾压行人的惨状!这场面还“搞笑”吗?
仗势欺人者才是社会不安定的根源。遗憾的是,尽管此类案件频发,严重危害社会,然而我们的立法尚无惩治幕后凶手的专门条款。我们只看到杀人凶手伏诛,从未听说逼人犯罪者陪绑!显然不合理。
所以,为了从源头上铲除这类报复案,我们的刑罚必须加上一条:逼人犯罪的幕后元凶和助纣为虐者与报复社会的凶手同罪,惩罚甚至重于作案者!
增补这款法律,保护的不仅仅是弱势群体,回顾“灭门案”,对于有仗势欺人劣迹和恶念的人,也是一个警示!惟其如此,才能消除“戾气”产生的根源,从源头上安定社会!
至于增设这款法律援引什么法理,对于能把“强奸幼女罪”演绎为“嫖宿幼女罪”的法律专家来说,不是难事!
2024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