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莫言真的没合法证据和依据?]
文/方立新
图/来自网络
毛星火起诉莫言没能被法院受理,原因有如下三点:
1、毛星火不合符作为起诉的主体。
2、毛星火所举证的莫言小说颂日寇辱八路军之证据,小说人物的言行并不能代表就是莫言本人的真实言行。
3、被毛星火起诉的颂日寇辱八路莫言小说,是在《英烈法》制定之前就已写成出版了的小说,这小说不存在违反《英烈法》之事,因事在前而法在后,就不在法律管理范围之内。
难道起诉莫言真的没有合法的证据和依据么?非也,起诉莫言还是有合法证据和依据的,只是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有效性、违法的依据性和起诉人的主体合法性这三个关键性法律问题
一、起诉莫言的真实有效之证据
1、作家王斌在接受[凤凰卫视]男主持人访谈时,王斌对主持人谈说道,20年前他和一批作家到井冈山毛主席旧居参观时,一批文人走进了毛主席曾住过的房间,这房间里有一张毛主席曾睡过的床,待其他参观人走出毛主席住房后,有一人咬牙切齿恶狠狠地对王斌说:“我真想在床上撒泡尿。”,王斌说这位著名作家他后来用这泡尿写出了《红高粱》。
王斌虽没直接点明这个写了《红高粱》作品的著名作家就是莫言,但明眼都心知王斌在[凤凰卫视]访谈时对男主持人谈说的这个著名作家该就是指莫言,如果我向王斌取证后证实这个辱毛者就是莫言的话,这不就是有了莫言辱毛的铁证了么?
2、2005年,莫言一干人等去参观辽沈战役纪念馆,他被请求在纪念簿上留下墨宝,只见他挥毫题词写道:"炮火连天,只为改朝换代;尸横遍野,俱是农家子弟。" 这是莫言辱先烈之铁证。
二、莫言辱毛辱先烈的法律依据
1、莫言辱毛的法律依据
莫言违反了《宪法》条规: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制定通过,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部《宪法》里规定:“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毛泽东思想已被《宪法》规定为是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指导方针,莫言却想在毛泽东曾睡过的床上撒泡尿,这就是莫言辱毛和违反《宪法》的铁证。
2、莫言辱先烈的法律依据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就已明确规定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解放事业的性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
莫言在参观辽沈战役纪念馆时的题词 "炮火连天,只为改朝换代;尸横遍野,俱是农家子弟。",这就是莫言辱先烈和违反《宪法》的铁证。
三、起告莫言该采取的正确方式
1、作为中国民众的一个个体,我们是无权代表国家来起诉莫言辱毛辱先烈的,我们也不是先烈的后代,因此我们也无权起诉莫言,这点是起诉主体必该合符法律规定之要求。
2、起诉莫言辱毛辱先烈的正确方式该是,举报人根据我上述莫言辱毛辱先烈的两个铁证,向公安部门举报莫言具有辱毛辱先烈违反《宪法》规定之言行,由公安机关据此查证侦破后,再由公安机关向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莫言辱毛辱先烈的违反《宪法》罪,这样就是莫言辱毛辱先烈的证据确凿,又合符起诉主体的合法性了,如此才能实现起诉莫言辱毛辱先烈并能达成取胜的最终目的。
网民们光有一颗满腔的正义心,如不懂法律知识,是无法起得起诉莫言辱毛辱先烈之胜诉的,这点必该心知心明,否则就是有所正性……结果也会是正不胜邪。
本文本不该由我这个非法律界人士小人物来写的,本该由正心律师、网络大V司马南或是胡锡进来写的,只是律师事多太忙了没时间写,司马南也忙得很没空闲写,而胡锡进是个颂莫言派者不会主张起诉莫言……老胡也不写,如此也就只好由我这个赋闲在家无事可干的小人物闲者来写本文了,该是让读者们见笑了。
2024.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