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山记(十一)
赵国瑛
西湖边卧着一条黄龙
黄龙洞若隐若现
黄龙吐翠并非一时兴起
栖霞岭上万千翠竹组成
一片小小的竹海
不必纠结挂牌山的牌
挂在何处,我们只管沿着
乌石岭走向四月
西湖碧波荡漾
桃花举着春天的旗帜
几滴细雨支撑着这个阴天
一船烟雨穿过风雨长廊
沿着浴鹄湾缓缓前行
八盘岭就在眼前
满山遍野的新茶都在谈论
一个叫“龙井”的天使
玉皇山下我们和八卦田
金灿灿的油菜花紧紧相拥
原来春天穿着百色裙
翻山越岭,一直和我们在一起
2024.3.31
晨语(1 -5)
作者:语溪河
1,招财进宝
最好的时间
常被这些念头占据
放下念头
囚,就获得了自由
2,松茸菌茶
有些鲜味
鲜明如头上的白发
微笑一下
春夏秋冬就过去了
3,万事如意
能够经过万事有始有终
那是很伟大的事情
只怕是时光短暂
误了一次花期
4,丁香
好铁不打丁
好花似丁香,香在果
不是香如花
奇迹也是如此发生的
5,2024开化龙顶
明前吃到这样的茶
亦是三生有幸
开化也即是进步放开
茶香如故友的微笑
也是黑芝麻的拥抱
更似是一个充电宝
6,海裳迎着春雨开
迎雨而开的花
干净整洁自然醒目
这是一些日常
大自然充满了妙趣
如你头上岁月
耕下的道道山川
棉衣
文/唐梦
小时候的棉衣都是妈妈缝的
厚厚的棉花,细细的针脚
我的棉衣和哥哥的不一样
妈妈给我选了花布
碎碎的紫花缀满了上身
飘雪时我和雪娃娃一起欢笑
后来我去农垦戍边
穿着公家发的黄棉袄
在北方的边境线上站岗放哨
手上戴着妈妈寄来的棉手闷子
仍然是冷,跺着脚
迎着朔风眺望那柄勺子星
努力寻找妈妈的方位
再后来市面上棉衣多起来
我可以从容挑选
妈妈不再给我缝棉衣,妈妈已老
她做着自己的寿衣
叨咕着怕穿时会小
那天上午妈妈静静地躺在床上
像化了一圈的雪娃娃
衣裳宽宽宽绰绰
我的紫花棉花每在清明时不寻自来
在眼前晃动童年的欢笑
2024-4-3

七律.清明节祭双亲吟(通韵)
姚晓侬(浙江)
梨花似雪映坟莹,细雨蒙蒙霞气蒸。
春意盎然山水动,人非物是梦魂惊。
焚香祭父三杯酒,洒泪哭娘一盏灯。
岁又清明今叩拜,阴阳难断世间情。
春分
廖新元
岁月的年轮
用不曾停歇地滚动
悉心地丈量
心与春之间的距离
时间的尺寸
如寒光闪闪的利刃
将昼夜的长短
从中切成两个相同的等份
而桃红梨白的芬芳
随着莺飞草长
还有春风春雨
一夜潜入春的诗行
2023年3月20日
清明泪
廖新元
四月的天空
掠过思念的风
就连云儿
也越飞越低
脚步由轻盈变得沉重
心海飞溅的浪花
溅疼一夜无眠的思绪
母亲的香麦酱
至今余香未尽
父亲的谆谆教导
依然余音犹存
常自己欺骗自己
父母只是远行 迟迟未归
总不愿相信
己是梦断缘尽 阴阳两隔
往事模糊了我的视线
泪涕粘住了我的纸笔
再多的词汇苍白多余
无法倾诉我内心的愧疚
几片冥纸 一缕清烟
长跪不起的呼唤
蹒跚父母的目光
从缥缈的仙界走回
清明吟
廖新元(湖北)
斜燕穿梭新柳绿,桃花几树艳溪东。
莺歌宛转枝头起,蝶舞蹁跹草上逢。
翠竹丹心书丽影,青山碧血染春风。
月残星尽天飞泪,一地相思祭落红。
清明雨
文/三姐
恰是清明霏雨下,偏看故燕入他家。
空山墓地披新绿,伫立苔阶数落花。
清明祭父母
文/三姐
半壶愁雨半壶酒,父母安眠儿断魂。
浊液一杯飞锡纸,三支香蜡祭浓恩
清明雨
文/三姐
清明雨
是天空流下的伤情
是路人挂在脸颊的泪滴
是送去故乡里的怀念
清明雨微微的飘洒
洒在坟前
打湿了思绪
湿润着祭拜的心
父母亲的深情
依然如这点点滴滴的雨
浸润着生命成长过的这片泥土
耳畔一缕风拂来
仿佛是妈妈的低喃细语
如这清明的春天永不退色
撷芳词·忆父
易安师姐
人尤在,情无改。
梦中常念容颜蔼。
阴阳隔,枕巾湿。
一帘明月,望天嗟惜。
忆、忆、忆。
频瞻拜,感恩待。
纸钱凭吊来生爱。
伤心恻,觅踪迹。
轩鹤仙逸,见无期日。
泣、泣、泣。
春晓
文/飘渺(微诗)
琼树之林,梅枝萌发绿叶
桃花开在眉间
苏堤,超凡瑰丽
2024年3月31日
梨花泪
文/飘渺(微诗)
幕雨朦胧,四月天
白雪堆积枝头
幸福的舍利子挂在脸上
2024年4月3日晨



《聚会新规来了! 》,无论你有多忙,都要认真阅读和理解: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引入“自甘风险”原则,被认为填补了法律空白。
《民法典》第1176条第1款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也就是说,今后大家可以放心组织活动,而不用怕担责了。
例: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新发布的《民法典》“自担风险”条例,判决今年第一起民事纠纷案:
两老者相约打羽毛球,一方被羽毛球击中眼球,眼球人工晶体被击坏,眼球受伤,对方立即将其送往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事后,受伤者一纸诉讼到法院,要求对方陪偿。
法院根据《民法典》“自担风险"条例认定:伤者有30年打羽毛球的经历,知道竞技体育活动有风险,自愿参加。而且,对方竞技动作规范,双方都力争打败对方,故动作强度高,拼搏激烈。双方均为业余爱好者,更无有意过错,且事后主动垫资积极送医。法院判定被告无过错,不予赔偿,驳回上诉。
新法典对有关民事纠纷的新规,颠覆了受到伤害就必须要赔偿的观念。针对现在的中老年活动、同学会等,明知活动过程有风险,明知自己疾病在身、过量饮酒有害,却要自愿参与(故意赌酒除外),明知体能有限,却要参加剧烈欢快的文体活动,自愿接受邀请或主动参与,就该自愿承担风险,就该承担责任。组织者和共同参加者都没有过错,就不应该承担责任。所以,受到人生伤害,受到重大经济损失就必须赔偿的道德观和公平观,事实上是不公平的。这给热心公益者提供了一个自我保护的法律依据,澄清了事实公平的本质。
今后,再有战友、同学、老乡聚会等集体活动,只要是自愿参加,出了事就得自己承担责任了,这是《民法典》的新规定。 请你花上几秒钟把这一正能量的知识传递给你所有熟悉的人们![太阳][强][强][强][抱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