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魁 王翠柏 李想摄影报道)
4月3日上午,鲁山县仓头乡政府武装部长马培原、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王志远,以及刘河村支部书记王翠柏和三委成员、仓头乡第四小学的少先队员们,为家乡的英雄烈士任应岐扫墓。

缅怀英烈伟绩,弘扬革命精神,继承先贤遗志,凝聚奋进力量。
在烈士墓前,雄壮的国歌激励人心,全体人员向英烈鞠躬致敬,展现了内心的尊崇;向烈士敬献洁白的鲜花,寄托着无限的哀思;清理墓碑打扫卫生,表达了深切的缅怀。

王志远说:“我们要在缅怀革命先烈中汲取精神力量,更好肩负起实现民族复兴
的历史重任,创造无愧于先烈的新伟业!”
可爱的少先队员们举起右手庄严宣誓:“继承革命先烈遗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六年级学生李梦圆说:“我们要用实际行动告慰烈士忠魂!”
全体人员还参观了任应岐故居,英雄就诞生在这两间陋室内;观看、听取了任应岐事迹介绍,深深被任应岐视死如归的革命精神所感动。

任应岐将军是鲁山县仓头乡刘河村人,生于1892年,他早年追随孙中山先生参加北伐战争。1934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任应岐与吉鸿昌将军等共同组织“中国反法西斯大同盟”,组建抗日人民武装“中国人民自卫救国军”,组织发动中原大暴动。

独裁者蒋介石以“加入共党、危害民国”罪,于1934年11月24日,将任应岐和吉鸿昌同时枪杀于北平陆军监狱。就义前任应岐大义凛然,坚贞不屈,挥笔写下气吞山河的遗书:“大丈夫有志不能伸,有国不能救,痛哉!”
英雄气概,感天动地。

由于历史原因,任应岐烈士待遇多年未能落实。经各方努力奔走,党和政府认真调查核实,于2021年7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致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应岐为烈士的批复》:“经研究,追认任应岐为烈士。”

2022年9月,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向任应岐烈士遗属颁发了《烈士光荣证》,充分肯定了任应岐的丰功伟绩:“任应岐同志于1934年11月24日,因对敌斗争光荣牺牲。烈士事迹彪炳史册,精神永垂不朽。其遗属当享国家之抚恤,社会之尊崇。”

英 烈任应岐将军永远活在人民心中。
2024年清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