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邯郸校园霸凌案感思
网悉邯郸杀人案,
深感震惊又心酸。
凶犯狠毒皆年少,
师长溺职乃祸端。
霸凌邪风寒善心,
法律漏洞壮恶胆。
齐家治国平天下,
防萌杜渐警未然。
注:2024年3月10日,邯郸市肥乡区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一名年仅13岁的初一学生王某某不幸被3名同龄学生残忍杀害。这起事件不仅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更让人们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产生了深刻的思考。尤其是在校园霸凌现象日益严重的今天,如何有效预防和制止霸凌行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马维騄,山西夏县人,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山西省作协会员,山西省诗词学会、运城市诗词学会会员,运城市书法家协会会员。曾任运城市作协理事、夏县作协主席。出版有《心声》《歌声》《风雨情》《心中的风景》《引玉集》《守望生活》《难忘昨天》《庚子诗痕》《辛丑诗心》《壬寅诗情》《癸卯诗风》等10余部诗文集;曾多次在全国诗歌大赛中获奖;有作品入选多种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