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人民共和国宪法
王邦吟/著

连载二十八
联合国与世界各国政府就共同组建【世界人民共和国】合作书
(文件三)
甲方:联合国(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世界各国政府(以下简称: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庄严神圣协商,达成以下共建【世界人民共和国】合作协议。
一、明确组建【世界人民共和国】要点
1、确立“以顾及整个人类世界的整体利益和长久幸福”为大统一思想之指南。
2、确立“以人类和平立使命·为世界统一开未来”为甲、乙双方共同之使命。
3、确立“置人类整体为亲爱·步世界大同取统一”为甲、乙双方共同之情怀。
4、确立“既有世界各国原始存在又有世界新的整体组合”为大统一最高谋略。
5、确立“既有世界各国原始利益又有世界新的整体共赢”为大统一最高原则。
6、确立“既有世界各国原始风貌又有世界新的整体规划”为大统一美景蓝图。
二、世界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首都位置·国徽·国旗·国歌·时间·夙愿
1、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世界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人类日后唯一国家政府。
2、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首都、位置,暂仍设立在从前的联合国大厦原处。
3、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国徽为世界地图之全貌,意为世界大统一之实现。
4、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国旗为蓝天下224个和平鸽,代表224个国家地区。
5、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国歌为《世界大同之歌》,意为人类从此走向大同。
6、确立直接将联合国更名转换为【世界人民共和国】为甲乙双方共同之意愿。
7、确立2025年10月正式组建【世界人民共和国】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之时限。
8、确立可供整个人类世界安睡的【世界人民共和国】为甲乙双方最终之夙愿。
三、确定世界人民共和国中央机构体系、中央组织成员及大总统与宗教领袖
1、确立原世界各国首脑均系世界人民共和国中央机构组成人为法定组织原则。
2、确立原世界各国首脑均系世界人民共和国自然的中央委员为法定不变原则。
3、确立原世界各国首脑均在世界人民共和国有一席主政之地为法定最高保障。
4、确立原世界各国首脑均能参与世界人民共和国大总统竞选为法定特定资格。
5、确立原世界各国首脑在原始国的继任和对世界共同的主政为法定双重兼职。
6、确立世界四大宗教领袖享有与世界各国首脑共主世界之政为法定特别许可。
四、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原国家名称、地盘、国界、军队、武器、基地
1、确立世界原各国名称在集体更名后,直系世界人民共和国的某一行政区名。
2、确立世界原各国地盘在国家更名后,成为世界人民共和国的某一行政区域。
3、确立世界原各国界线在国家更名后,成为世界人民共和国的各行政区间线。
4、确立世界原各国军队在国家更名后,将纳入世界人民共和国统一领导整编。
5、确立世界原各国武器在国家更名后,将纳入世界人民共和国统一留存销毁。
6、确立世界原各国基地在国家更名后,将纳入世界人民共和国统一利用处理。
五、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的政治、经济、医疗、教育、宪法、养老
1、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政治体制为:民主政治制度即:自由、民主、公平。
2、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经济体制为:计划市场并举即:国有、股份、私有。
3、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医疗体制为:全民享有免费即:男女、老幼、儿童。
4、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教育体制为:全民享有免费即:小学、中学、大学。
5、确立《世界宪法》汇编原则即:公平、公正、公开、大爱、仁爱、博爱。
6、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60岁享有养老金,非洲地区人民40岁领取。
六、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要做的八件大事
1、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件大事为:根治沙漠,变沙漠为绿洲。
2、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二件大事为:绿化千山,阻止水土流失。
3、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三件大事为:净化万水,有水即有鱼虾。
4、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四件大事为:消灭饥饿,全力扶贫致富。
5、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五件大事为:准备移民,海岸线在上升。
6、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六件大事为:计划生育,粮食生育正比。
7、确立世界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七件大事为:
待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