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艳生,中共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乡镇基层工作21年,多个乡镇历任纪委书记、常务副镇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等职务,现任文联负责人。曾任微山县第十四届党代表、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律师、国家级健康管理师、高级心理咨询师、高级易学策划师、水产养殖工程师等;法律专家、心理健康专家、健康管理专家、知名伏羲文化研究专家、文化名家、中医药文化巡讲专家、水产养殖专家等。
兼任社会职务: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首届听证员;
济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三届委员;
济宁市社会科学界科联合会第四届委员;
济宁市历史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工作专班业务组组长;
济宁市始祖文化专班副主任;
济宁市梁祝文化专班副主任;
济宁市伏羲文化研究院执行院长;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中西医结合医疗技术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
安徽亳州谯城区药用动植物研究所名誉所长;
济宁市白衣尚书研究会专家顾问团团长;
济宁伏羲文化学会专家顾问团副团长;
济宁市诗词文化学会理事;
济宁市中华文化促进会伏羲文化专业委员会主任;
济宁市名优产品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主任、企业家心理健康专业委员会主任;
济宁市微山县儒学讲堂专家库专家;
济宁市微山县伏羲文化专班主任;
《中国现代摄影报》记者、《山东青年·理论与实践》记者;
《中国视点》、《伏羲文化研究》、《看山东》、《神州看点》、《运河文化研究》、《东部瞭望》、《新时代健康观察》等自媒体平台编审。
特长和专长:
法律、心理健康、康养、伏羲文化、历史文化、中医药文化、农业技术、水产养殖工程、易学风水等。
学术成就:
曾获得“宽体金线蛭人工室内孵化与生态养殖”技术科研成果一项(课题组唯一技术人员),被专家鉴定为“国内领先,省内空白”;
开展多场各人群心理健康团辅讲座、法制教育、中医药文化巡讲等;
撰有《中国伏羲文化之乡——两城镇解说词》、完成《深入挖掘伏羲祖源文化的新时代重大意义》、《共同打造中华伏羲文化共同体的重大价值》、《鲁台伏羲女娲信仰渊源初探》、《怎样让伏羲文化为新质生产力赋能》、《守正创新 继往开来——伏羲文化的新时代价值》等重大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