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镇开发(发展)不能牺牲良田作代价
宋世宽
近些年来,土地资源流失日趋严重,从荒漠丢弃到到违规乱建,特别是城镇化建设造成大片良田占用。一些地方好大喜功,盲目开发扩建,所谓营造“外商环境”,甚至有重新开发打造“新城市”,如贵州某地,占用大片良田建造了“新城”,面积比原有的城市还大,并多年来想成为“县级行政区域”而没有被批复;再如鄂尔多斯某区,多年前在广袤的草原上建造“新城”,结果成了没几个人住的“鬼城”。等等。
城镇过度开发,已成为良田严重流失的罪魁祸首,尤其是开发者从“成本”考虑往往选择地势平坦的区域,而这部分恰恰是肥沃田地。城镇开发,似乎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政绩”,也因此纷纷效仿而造成盲目的、缺乏科学的理性决策。显然,这种盲目开发的恶果不仅没有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反而浪费了各种资源尤其是导致肥沃田地流失。在此,就如何科学、有序、有利进行开发谈谈自己的建议与看法。
首先,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城镇开发的可行性调研报告”政策,即对各级(类)城市的扩建、开发须进行考察、论证、研判等,作出科学精准的报告来决定,建议由农业、地质、城建三个方面的专家组成进行考察,市(县)、乡镇的开发与扩建须经省、市两级相关部门审核,“地级市”以上的,须国家相关部门审批。
其次,建议在“可行性报告”中须规定任何扩建、开发不能占据良田(包括各类厂址的选址),即只能在贫瘠的土地或山地区域实施。对于山地中有部分良田的,须进行保护或打造“城中农田”。
最后,对没有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的扩建、开发,要严肃处理。对造成良田严重流失的相关部门须严厉追责、问责。
一个地方经济的发展或老百姓的幸福指数并不是靠城市区域的开发(庞大)来决定,退一万步说,就即便是,也是“杀鸡取卵”、付出“沉重代价”靠牺牲宝贵的土地资源来获取,这违背常识而不可取。
保护肥沃田地,这是千秋大业,是造福子孙的善举,任何发展都不能跨越这个红线。

作者简介:宋世宽 民进会员,职业书家、作家、文艺评论家。《世界文学》签约作家,书法作品在全国多次获奖并被多家博物馆收藏,参加中韩国际书法交流展等。散文、评论等在各类刊物发表数十万字,媒体多次专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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