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日看到一视频,曰:“据哈佛大学专家研究证明:隔夜饭有减肥、降糖、防癌之功能,因为隔夜饭可产生抗性淀粉,能显著降低热量转化和升糖指数,并具有防肠癌的作用”。看罢这个视频,心中油然而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快感和惊喜,因为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上海人,我打小时候起就有了爱吃开水泡隔夜饭的习惯,并一生对吃泡饭乐此不疲。这个视频又勾起我赞扬泡饭的冲动。记得今年(2024年)初,我写过一篇题为《闲话泡饭》的小文,今天我把它找了出来,再次发表,与读者诸君分享我特别喜欢吃泡饭的执着(当然啰,不爱吃泡饭者大可不别理睬我的这一篇小文)。
闲话泡饭
文/龚如仲(Ralph)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上海人,我对泡饭情有独钟。我的青少年记忆告诉我:当早餐时刻来临时,除了偶有机会拿着父母给我的绝不会多于一毛的零花钱到街头小摊来上一碗热豆浆(上海人管它叫“豆腐浆”)、外加一套大饼油条(或是豆浆加一个内夹半根油条的粢饭团)外,我绝大部分的清晨都是先“享用”了开水泡隔夜米饭外加些许萝卜干的“早点”后才去上学的。用现代人的眼光看,似乎我们那个时候的生活太苦了,但是对我、甚至对绝大部分的“老上海”来说,吃泡饭非但不苦,而是一种乐此不疲的香甜。
首先,我来告诉大家为什么那时候的上海人要吃泡饭?这正如一名上海作家(可惜我忘了他的尊姓大名)所言:“吃泡饭,并不是上海的主动选择。在上海城区,工人阶级一大早赶着轧公共汽车上班,根本没有时间烧饭热粥,大多数弄堂房子里也不通煤气,老清早生煤球炉不仅麻烦而且浪费,那么当家主妇就会多烧点饭,第二天早上开水一泡,让一家老小匆匆忙忙扒上几口,嘴巴一抹,该上班的上班,该上学的上学”。
但是,泡饭之所以成为美食,关键在于配泡饭的小菜。生活在底层的普通工人家庭(比如当时我们家),泡饭的小菜当然以萝卜干为主,因为萝卜干价钱便宜。但富有一点的人家,他们吃泡饭时可选择的小菜就多种多样了,有:什锦酱菜、白糖乳瓜、崇明包瓜、糖醋蒜头、姜丝皮蛋、油酥肉松、高邮咸鸭蛋等等。当然啰,“家族分红白、体态很方正”的腐乳是人见人爱的。但腐乳中最高档次者只有相当体面的人家才吃得起,那就是一种被称之为“玫瑰腐乳”的极品。酱菜店在腌制此腐乳的过程中加入大量的玫瑰花瓣,花香袭人,我记得当时的价格要卖上一毛钱一块(和食堂里的炸猪排同价,可见老话不虚----- “豆腐肉价钱”)。
泡饭不仅是家中的常备,就连访亲问友时主人家有时也会用泡饭来招待客人,尤其是招待象我这样的小客人。记得我在一篇名为《上海人的巾帼印象》的文中所提到的,我的姨妈(我妈妈的小妹)是一位被我称颂为当时上海摊上较为出色的佼佼巾帼,她与我母亲的关系非常密切。几乎每一个星期的某一天(尤其是我不上学的礼拜天),我妈妈都会带着我去看望她,“倘若去探望时早过了‘饭点儿’,姨妈一定会在英国人该享用下午茶的那个时刻,给我来上一大碗开水泡饭,外加一碟肉松,半个咸鸭蛋,些许萝卜干。那种‘上海式下午茶’对我一个十来岁的小毛孩而言,简直是一顿奢侈的盛宴”。
多少年来,我一直有着“时不时地来碗泡饭”的习惯,一碗泡饭下去,顿觉神清气爽、口腹满足。爱吃泡饭自然是出自于我从小养成的习惯,也可能是天生俱来的“上海人的味觉基因”。因为无论何时,哪怕是生活条件大大改善后的今天,我对泡饭的钟爱是始终不渝的。但是,泡饭对于大多数中国北方人而言恐怕是不大愿意接受的。我记得当年为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辖下美国海外公司效力时,我公司的财务经理(是总公司派到美国来协助我工作的干部)大李是北京人,但其籍贯是山西,他最喜欢的饭食是面条。有一天晚上我和他闲聊,我突然提到了泡饭,并告诉他我对泡饭的喜爱,他听后竟然惊愕不已,并表示非常不以为然。最后他用下面这段话结束了我和他的“泡饭夜话”:“如果让我选择,我永远不会吃泡饭,因为泡饭清汤寡水,毫无味道。但如果让我一定要在‘坐牢’和‘吃泡饭’之间作出选择,我会非常痛苦地思索很长时间,然后勉强地说道:‘为了免遭劳役之灾,还是吃泡饭吧’。”
与大李大相径庭的上海人就完全不一样了。我的一位好友(也是我读初中时的同班同学兼拜把子兄弟),他的名字叫张树林。有一回他到北京出差,而我当时已在美国工作,不在北京。我妻子和他也非常熟悉,就安排他住在我们家的另一套公寓(我们家当时有公司分配的两套住房)里过夜(他当时不想住到酒店里)。他一住就是四五夜。据我妻后来告诉我,因为他是我的好友,更何况人家是上海摊上小有名气的、副处级的“市政府党校的高级讲师”兼“专打财产官司的大律师”,所以对他的招待是不可怠慢的。于是乎,每天清晨,我妻就到附近的早茶店买好现做的豆浆、油饼、包子、炸糕等美食,然后步行到离家不远的他的住地,把早点送给他享用(中餐和晚餐自有接待单位招待,他不在我家吃)。就这样,到了第三天的晚上,张树林到我家看望,并和我妻闲谈。谈话快要结束时,他郑重地对我妻说道:“嫂子,你们家有没有隔夜的米饭?”我妻回答道:“当然有啊”。这老兄一听,喜出望外,然后诚恳地对我妻说道:“明天早上,你能不能把你家的剩饭拿到我的住处来,顺便拿上点儿腐乳或咸菜?”我妻一听,有点儿摸不着头脑,但立马答应“一定照办”。到了次日清晨,我妻把饭锅和咸菜拿到了张树林的住地。但见这位老兄:先是熟练地盛了满满的一大碗米饭,然后打开热水瓶的盖子,把开水往饭碗里一倒。紧接着,这位老兄立马就着咸菜呼噜呼噜地把一大碗泡饭吃得个底儿朝天。吃完泡饭,他满意地摸摸肚子,开心地对我妻说道:“这是我来北京后吃得最好的一顿早饭!”
在结束本文前,我又想起了那位上海作家在他那篇有关泡饭的文章上的一段话:“我有一个朋友,入行四十年的糕饼师,连法国、日本的同行都要敬他三分。有一天我问他早上最喜欢吃什么?这位吃遍全球美食的糕饼师斩钉截铁地蹦出俩字:‘泡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