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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法不容》法律尊严之二 丰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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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法不容》法律尊严之二
丰茂春作于甲辰中秋.山东
国法巨贪免死刑,法规何时有改动?
贪官无恐遍滋生,如同脱缰野马猛。
苍蝇老虎无忌惮,高腐无忧猎食凶;
黑恶势力不徘徊,耀武扬威欺百姓。
马虎如同幼鸟怂,官僚享乐奢靡风;
摆拍作秀成形式,道貌岸然更猖能。
保护之伞遍地雄,滋生土壤未查封;
贪腐高额数不清,如同腐肉兽吞容。
贪官一任万人贫,造福他家几代人;
蛇吞大象不足歨,还为利益抽众金。
贪污千亿刷认知,做官不清误世纪;
腐败则衰国家亡,清正廉洁为社稷。
泱泱大国法为章,失去监管国遭殃;
法规篡改灾害上,害国害民业不昌。
国家强盛不容贪,民族振兴不能腐;
怜则民爱贪则气,贪腐必有死刑期。
绝不心善和手软,方使贪官能收敛;
恢复死刑贪严判,才能正本又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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