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言诗(古风)教育大业不容毁
——昆明某中学食堂的臭肉事件随想
作者/梅楠梓
昆明某校真荒唐①,
变质猪肉进食堂。
学生吃后去医院,
事件惊动众家长。
该校不像是公办,
因为它有董事长②。
私人办学不可靠,
唯利是图坏心肠。
其 二
教育部门应监管,
后勤教学要全面。
私人办学为谋利,
会在饮食出歪点。
食堂承包给外人,
校方理当要求严。
出现事故推责任,
校方领导难自圆。
其 三
不懂事的董事长,
会议没完就退场。
面对家长冷冰冰,
居高临下太嚣张。
产品优质好赚钱,
学校饮食保健康。
感谢政府察民情③,
处置得体当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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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①昆明某校,指昆明云丰中学长丰学校。
②因为公办学校的领导是由教育局任命的,有校长、书记,而没有董事长。
③官渡区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第一,校长被免职,三名官员被停职。
第二,食堂承包商被罚款578万元。
2024年10月20日于梨城報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