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子》选读(5) 有罪偷盗和无罪偷盗
选自《列子·天瑞篇》
【原文】
齐之国氏大富,宋之向氏大贫;自宋之齐,请其术。
国氏告之曰:“吾善为盗。始吾为盗也,一年而给,二年而足,三年大穰。自此以往,施及州闾。”
向氏大喜,喻其为盗之言,而不喻其为盗之道,遂逾垣凿室,手目所及,亡不探也。未及时,以赃获罪,没其先居之财。向氏以国氏之谬己也,往而怨之。
国氏曰:“若为盗若何?”
向氏言其状。国氏曰:“嘻!若失为盗之道至此乎?今将告若矣。吾闻天有时,地有利。吾盗天地之时利,云雨之滂润,山泽之产育,以生吾禾,殖吾稼,筑吾垣,建吾舍,陆盗禽兽,水盗鱼鳖,亡非盗也。夫禾稼、土木、禽兽、鱼鳖,皆天之所生,岂吾之所有?然吾盗天而亡殃。夫金玉珍宝,谷帛财货,人之所聚,岂天之所与?若盗之而获罪,孰怨哉?”
向氏大惑,以为国氏之重罔己也,过东郭先生问焉。
东郭先生曰:“若一身庸非盗乎?盗阴阳之和以成若生,载若形;况外物而非盗哉?诚然,天地万物不相离也,仞(同“认”)而有之,皆惑也。国氏之盗,公道也,故亡殃;若之盗,私心也,故得罪。”
【译文】
齐国有一个姓国的人非常富有,宋国有个姓向的人特别贫穷;向某从宋国跑到齐国,向国某请教致富的方法。
国某告诉他:“我擅长偷盗。我开始偷盗的时候,一年就能自给,两年便很富足,三年大获丰收。从此以后,还可接济街坊邻居。”
向某听罢很高兴,但只听见介绍偷盗的话,却没有领悟“偷盗”的道理,于是翻墙挖壁,凡是眼看见、手摸着的东西,无不捞回家里。没过多久,就因盗窃而受到惩罚,连他以前积蓄的财物一并被没收。向某以为国某欺骗了自己,便前去责怪他。
国某问:“你是怎样偷盗的?”
向某就把自己偷盗的过程说了一遍。
国某说:“唉!你误解偷盗的含义怎么到了这种地步?现在我告诉你偷盗之道。我听说天有四季节令,地有物产资源,我偷的是天时和地利。云雨的滋润,山泽的物产,用来使我的禾苗生长,使我的庄稼繁殖,建筑我的院墙,建造我的房舍。陆上的禽鸟野兽,水里的鱼虾龟鳖,没有一样不是偷来的。庄稼、土木、禽兽、鱼鳖,都是自然所生,难道是属于我的吗?可是我偷自然的物产就不会有灾祸。而金玉珍宝、谷帛财货,都是别人所积聚的财产,难道是天赐予你的吗?你偷了别人的财产而被判罪,这该怨谁呢?”
向某听罢,更加疑惑,以为姓国的又在欺骗自己,便去找东郭先生问个究竟。
东郭先生说:“你的身体难道不都是偷来的吗?偷阴阳之气和合来形成你的生命,造就你的形体,更何况那些身外之物,哪一件不是偷来的呢?诚然,天地万物互相关联,想把它们据为己有,都是糊涂的表现。国某偷盗,合乎天道,所以无祸;你的偷盗,出于私心,所以获罪。”
【秋雨堂曰】
列子用新奇而出人意料的故事,阐明了三层意思:
一、大自然为人类提供了赖以生存的条件和资源,只要善于利用、通过辛勤劳动正当获取,便能过上富裕的生活。如果私心太重,以不正当手段,偷盗甚至于巧取豪夺,不但会损失财产,甚至会招致灾祸。
二、人的生命和形体都来自于大自然,是从上天那里“偷”来的,并不属于你自己所有,何况那些金玉珍宝、谷物布帛等身外之物呢!不要为了贪图财物而给自己招来灾祸。
三、追求财富是人之常情。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向大自然索取财富要合乎“天道”,也要有与他人分享财富的器量和情怀。如果一味惦记他人的财物,只知捞取和占有,那就离倒霉不远了。
2024.11.3.于秋雨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