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仪
1、我们谈诗,有一个首要问题需要考虑,就是诗到底是什么,而认识这个问题必然涉及诗从何来。我认为,语言是人类的心灵之音,对文体的追溯,要观照语言的初始。
按照这个思路,我们会看到,人类从混沌中走出,渴望交流,这就是散文的起源。交流就是叙述,从这个角度说,散文具有“元”的意义,任何文本的形式,都离不开叙述。但是我们还会看到,除了交流叙述,面对万物,人类还有自我内心感应的冲动,这是心灵与万物的碰撞,破空而来,绝尘而去。这时候人类的思维状态才是诗产生的基础,所以我又认为心绪飞驰为诗。那么我们就可以把这称之为自然的声音,宇宙的声音,或者说自然和宇宙的“回声”。这就是“元诗”,也就是“原初之诗”。
真的,先人第一次看到天空有流星划过,这时候哪怕是“哇”的一声,其背后隐藏着的情感变化也妙不可言,奇特无比。所谓诗的本质,即本体的内核,就在这里,而这是不可改变的,变了就不是诗。(参见《文学自由谈》2017年第3期李仪《换一个角度看诗的形式变化》)
这当然是一种假说,因为没有考古发现和物质根据。鲁迅先生是“杭育杭育”派,他在《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中说:“诗是韵文,从劳动时发生的;小说是散文,从休息时发生的。”这个观点很唯物,但也是一种假说,因为没有证据,也没有追溯到源头。都是假说,这就要看哪种说法合理的成分多。
既然说心绪飞驰为诗,那么也就意味着诗并不是思想概念的刻意表达,它只是一种感觉和情绪的释放。我们举一首特别能体现心绪飞驰特征的新诗作例——
像杜拉斯一样生活
◎安琪
牙齿再掉落些
步履再蹒跚些没关系我的杜拉斯我的亲爱的
亲爱的杜拉斯!像你一样满脸再皱纹些
牙齿再掉落些
步履再蹒跚些
脑再快些手再快些爱再快些性也再快些
快些快些再快些快些我的杜拉斯亲爱的杜拉斯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亲
安琪的这首诗几乎不讲究技法,表达的是时代女性那种紧张、焦灼的情绪和感觉,并对此做出异于常人的独自呈现。作者因急于说出而通过近乎口吃的高频语速,在诗思稍纵即逝状态下完成了对它闪电般的捕捉,让我们觉得,这似乎显示着这是一次意外的写作事件,一首猝不及防的诗作。
2、心绪飞驰作为诗的原初状态,在发展过程中也在发生变化。诗的音乐性就是最初的诗与音乐的汇合找到的一种最好的表现形式,在这方面,民歌和庙堂祭祀扮演了重要角色。就这样,诗长了“脚”,让诗得以前行。诗的最初一只“脚”是音乐,诗的另一只“脚”就是文字出现之后产生的文本。
就诗的传播而言,音乐可谓功高至伟。先人从敲击一块石头开始发现了音乐,进而从语言的声调变化发现了音乐的形式质感,于是从上古民谣开始中国的古典诗歌遵从自然声韵和心动的节奏,乃为天籁。但这并不是把音乐性等同于文学性的理由,诗作为文体自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这个价值就是文本的艺术表达。
文本语言是心绪飞驰的外化,表现为语言的艺术,所以诗人在外界的刺激下敏感于语言,这就如同音乐家对声音敏感一样。但是诗人毕竟不是语言的奴隶,作为一种表达工具,诗人要做的是丰富和完善语言的展开状态,以适应和迎合那种
难以持续的内心感受和意绪飞扬。毕竟,心绪飞驰先于寻求语言表述的要求。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才认为《荷马史诗》不是诗,只是说唱文学;普希金的《奥涅金》也不是诗,只是诗体小说。中国的乐府诗歌有一些叙事型的诗也是这样,比如汉乐府的《孔雀东南飞》,南北朝的《木兰辞》,都是这样,是采用诗的形式对事件进行叙述,不是本源上的诗。
当然,我也不赞成诗写得太长,因为太长难以保持那种心绪飞驰的思维状态。要保持心绪飞驰的思维张力,还是不要把诗拉得太长了的好。据说庞德的《在地铁车站》原诗很长,最终他只取了其中两句:“人群中这些面孔幽灵一般显现/湿漉漉的黑色枝条上的许多花瓣”。同样,卞之琳的《断章》也是截了长诗中的四句,所以才取这个诗题。
心绪飞驰是在生活厚度基础上不自觉的向深度掘进,没有生活的积累就不会产生意绪飞扬。廊坊诗人于金鹏痴迷于短诗,他对诗不倾向于谈“技法”,而是怎么“表达”,这样他的诗在自然呈现中别有一种意趣在内。比如微诗《欣悦》,“一声鸽哨/让一脉秋水/涨成春潮”,很明显,这是移情,但并没有显露出来。短诗《水的心情》,“扔一块石头你就走了/却不知在你身后/那清清的水上/荡起了/多少漪沦”,情感是复杂的,行为自然会引起后果,而这正是留给读者的地方。于金鹏有一首新写的微诗——
◎大鹏瞰海
是那剪去的红
这首诗有点淡淡的反讽,读后感觉味道苦涩。剪窗花是一种生活形式,是给过年的点缀,恰恰在这一点上,忽视了每一天,那才是人们真正要过的日子。这样的诗隐含于文字之中的内容,要远远大于字面意义。于金鹏认为真正的诗应该是:作者心中,藏着汪洋大海,写出来的,只是小河小溪,而这小河小溪,在读者的心中,又勾起汪洋大海。很可贵,这才是诗人基于文本意义上的追求。
那么文本的表现是不是就不能进入叙事,当然不是,毕竟心绪飞驰是缘于外界事件的刺激。我们再来看一首小诗——
◎静好
安静的杯
这首诗有对话,有场景,很简单,属于叙事型的诗。我想这一定是作者因为某件事有所感,然后虚构了一个故事场景,实际上是自己跟自己说话,只有这样,最后一段才有意义。很多事就是这样,说出来了,心也就安静了,溢出来的是诗趣和一种生活哲理。女人心,海底针,但细节会把自己的情感秘密泄露出来,不在于她嘴上怎么说。
我要说的是,如果你要讲一个完整的故事,你尽可以去写小说,而不必写诗。诗是抒情的,情感需要控制,适当的叙事可以给情感建起一道堤坝,不让情感没有边际的外溢。
3、我说的这些,是我对诗的最基本的认识,属于个体诗学的范畴,其实由此引发的还有很多,比如对隐喻的认识,还有当前格律对新诗的纠缠,这不是本文要讲的内容。这里我想强调的是诗性问题。
我在开始讲到,如果谈诗,
首要需要考虑诗的本体,也就是诗到底是什么,而认识这个问题必然涉及诗从何来,它在艺术上呈现的特征是什么,以及作为诗体它应该被什么所左右等等。再进一步说,人们之所以把诗称作文学中的文学,称作缪斯女神皇冠上的明珠,那一定是有着一个能够统摄一切文学艺术的共性的东西,而这个统摄一切的“主宰”应该说就是“诗性”。诗性既然在所有艺术样式中都存在,那么作为诗就应该是诗性体现最活跃的地方而不是其他。换句话说,“诗性”就是诗的特性,是诗与生俱来的本质属性。对诗的认识,这个焦点不能缺失。新时期以来,“诗性”一词在中国文学界特别是诗界可以说频繁出现,但这个词至今无人能够说得透彻,甚至还常常把它和诗意混为一谈,以致有人慨叹“这也许是一个永远难以理清而无法作出明确回答的问题。”
当然,应该看到,“诗性”具有超验性,我们很难提供一种可以一劳永逸地消除争议的定义,但作为一种内心感应和诗性思维相互激发的本源,我们从学理角度将其内涵、特征、外显功能等搞清楚却是十分必要的。
其实诗性与否,最直接的判断就是要看诗的感发方式,诗是人性中一种内心隐藏着的冲动,这种难以持续的内心感受和意绪飞扬是诗写的动力,在发生学的角度与其他文体完全不同。这也难怪有人说,“诗简直就不是文体”。
与道相契、天人合一,心绪飞驰,这是一个人最美好最神圣的状态,可遇而不可求。此时音乐的声音和心动的节奏,都是对这一时刻的膜拜。
李仪,中国作协会员。早年下乡到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后在河西走廊当兵,退伍后在河东区委宣传部工作。1977年开始在各级报刊发表作品,散文《黄河绝唱》获第二届“延安文学·散文奖”,先后有《读者》等国内七家刊物转载,并被浩然文学馆永久收藏;组诗《走进龟兹》获新疆阿克苏地区征文二等奖;《延安文学》原发散文《夜宿风陵渡》获第二十七届“东丽杯”孙犁散文奖;散文《昌马组章》获“飞天全国散文诗歌大奖赛”二等奖;散文《重庆夜景》进入重庆市小学课本。出版散文自选集《在西北行走》和散文教学课件精选《李仪·聊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