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徐向前同志——能不花的钱不花》50年代初期,徐向前任中央军委总参谋长,率领一个军事代表团访问前苏联。去的时候正值初夏,他们身着薄军服,随身仅带了一套普通料子便衣。到了莫斯科,由于购买武器装备的谈判进展缓慢,代表团在前苏联一住就是4个多月。莫斯科的气温比北京低好几度,刚进入9月,天气就已经很冷了。徐向前和同去的代表团成员把带去的衣服全穿上了,也不能抵御寒冷。负责管理生活的同志向徐向前请示,计划在莫斯科给大家每人做一套冬衣。徐向前考虑到这要花去许多国家外汇,决定让使馆的同志告诉跑莫斯科的信使,请他把军事代表团成员家里的冬衣捎来。并特别嘱咐那位同志:“我家里有一件大衣,你帮忙取来。”有同志认为,买一件大衣也不值几个钱,就对徐向前说:“徐总,还是给你在莫斯科买一件吧!”徐向前说:“我家里有大衣嘛,为什么要在这里买?呢料贵,做工也贵。如今,每一块钱的外汇,我们都要付金子呀!我们国家建设正需要钱,能不花的钱尽量不花,就是将来富裕了,不该花的钱也不能乱花。”他还说了一句名言:“历览前朝兴与亡,成由勤俭败由奢。”
《清正廉洁公而忘私——方志敏》
清正廉洁,公而忘私一生清廉、公而忘私的方志敏,为了革命,他能够坚持在清贫的生活里追求理想,不贪图高官厚禄。1935年,在北上抗日过程中,他率队被国民党反动派围堵,而他又被叛徒出卖,惨遭敌人逮捕时,敌人竟然在他身上只搜到一支钢笔和一块手表。大失所望的国民党兵怎么也不能相信,领导赣东北8个县根据地的苏维埃主席,被国民党悬赏费就要8万元的人,身上没有一文钱。然而,事实真的就是这样。手上握有巨款的方志敏始终把自己看成穷人的主席,他身上穿的是打着补丁的衣服,每日的伙食费,也仅仅只有7个铜板。他认为:革命的钱就要尽量节省,该花就花,不能花的坚决不能花。在方志敏眼里,只要是党的经费,哪怕一分一厘,他都要锱铢必较,但当革命同志为了革命事业碰到难处,哪怕花再多的钱,他都要不惜一切代价努力为他们解忧。曾经担任北上抗日先遣队红十军参谋长的乔信明,一次在江西贵溪与敌人作战时腿部负伤,伤情危及生命。医生来了,看到乔信明的生命危在旦夕,决定将他的伤腿锯掉。醒过来的乔信明得知医生们的决定,一再恳求不要锯掉他的腿。他说:“失去一条腿,我还怎能行军!怎能打敌人!”万般无奈之下,医生把乔信明的情况告知了省委,他们希望省委能够拿出意见。信转到方志敏的手上,他立即批示:“不管花多少钱,一定要保住这条腿。”他还对具体负责的同志讲:“如果药在苏区买不到,可以到白区去买,钱由省委报销。”乔信明的腿保住了。他做完手术后,深深地感激党,感激组织,并在以后的对敌斗争中舍生忘死大义凛然。方志敏不仅认真对待党的事业,而且严于律己,从不搞特殊。那时,根据地生活异常艰苦,为了节省每一分钱,他在冰天雪地里穿着薄薄的棉袄,脚上长年穿着一双草鞋。为抵御寒冷的天气,他在脚脖子上裹上许多棕毛和棉花。他的薄棉袄,由于长年跟随他行军打仗,许多地方都露出了棉花,有的地方甚至已经没了棉花,寒冷的北风呼啸着钻进他的身体,他眼睛都不眨一下。有些同志想给他换换那身破棉袄,他总是讲:“队伍上还不宽余,能节省就要尽量节省。节省一点,乡亲们就会少一点负担。”方志敏清正廉洁,公而忘私,彰显出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
《为六角钱作检讨的董必武同志》
1941年,中央派董必武到红岩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担任南方局常委、统战工作委员会书记,并亲自掌管红岩机关财务开支。由于受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的反共高潮影响,设在红岩的八路军重庆办事处生活条件极其艰难。为了改善红岩的生活状况,董必武对红岩机关的伙食开支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他要求办伙食的同志既要想尽办法改善领导和同志们的伙食,又决不能乱花一分钱。一天晚上,办事处的同志围坐在红岩村救亡室里开了一次特别的会议。这次会议是应董必武的要求召开的,会议开始后,董必武取下老花镜,翻开笔记本,认真地看了看大家,就开始作检查。这是怎么回事?原来,不久前,红岩村办事处招待所的所长把报账的票据拿给董必武签字。董必武翻看发票,都是买菜、买米、买煤、车票之类的日常开销,经审核后属于报销范围,就签了字同意报销。所长在报账的时候,办事处的出纳却发现有六角钱的车票是私人坐车,按规定是不能报销的。此事很快反馈到董必武那里,董必武又重新审查了一遍,认定那六角钱的车票确实不能报,便叫所长把六角钱的车票取出来了。这件事情完全是工作上的一个小失误,按理说,发现后纠正过来就行了,但董必武为此十分自责,执意要在办事处召开会议作检查,并亲自向党中央写了检讨信。董必武在会上说:“同志们在生活上这样勤俭节约,但我在审核发票的时候,却犯了一个错误,把不该报账的六角钱车票签了字报销。幸好被出纳同志及时发现,不然会造成公家的损失。这件事发生后,一些同志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我认为这不是小事,这关系到党的财务纪律问题。”见同志们听得很认真,董必武继续说:“我们党的经费来得不容易,每分每厘都是同志们用血汗甚至生命换来的,我们只有精打细算的责任,没有浪费铺张的权力。六角钱这件事情,起码说明我的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对办事处所处的地位和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所以我必须为此作深刻检讨。
《贺龙坚持官兵一致》
1928年冬,部队来到湘鄂边的高山峻岭之中。冰天雪地,寒风刺骨。贺龙和战士们一样,一身单衣,一双草鞋,几天吃不上一粒盐,喝不上一口稀粥。一次,炊事员想方设法弄到手指大一点盐巴,给贺龙专炒了一碗有盐的辣子。贺龙尝了一口,知道是炊事员专给他做的,便将那碗辣子倒进大锅里。炊事员上前阻挡,贺龙微笑着说:“我们官兵一样,有盐同咸嘛!”1952年,贺龙深入部队检查工作,发现一个工兵连住在简陋的工棚里,连电灯也没有,生活条件很差。贺龙很生气,立即把有关人员找来,严厉地批评说,这个连就住在你们眼皮底下,你们却对战士的困难和疾苦视而不见,不关心战士,这怎么能行呢?接着叫他们把自己住的房子腾出来,让给工兵连住。
《陈毅的“管住自己”》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开始长征,陈毅和项英率部留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坚持斗争。当时条件极其艰苦,作为领导人,陈毅和项英每人保管着一些金子,陈毅深知这些钱的重要性,保管极为精心,随时缠在腰间。可是到了夏天,因衣服单薄,腰部所缠的金袋凸出来了,陈毅觉得不安全,怕给党造成损失,他把机关人员和队伍集合起来,金条、银元、钞票全部摆到桌子上,对大家说:“这是党的经费,党要我们保管,我们从来没有乱用过一分钱。发展党的事业,要靠这笔钱;发展部队,也要靠这笔钱。现在,形势越来越有些紧张,我们有责任通知大家,万一我们牺牲了,尸首可以不要,钱无论如何要拿走,这是党的钱,不能落入敌人手里。”后来,陈毅把这笔经费全部分给信得过的同志保存,自己没留一分钱。我党执政初期,陈毅同志任上海市第一任市长时,部队一名执行公务的干部打了阻拦其闯红灯的旧警察。陈毅得知后,把这个干部叫到自己办公室,狠狠地批评了一通:“军管、军管,一是管制敌人,二是管理百姓,三是管住自己。”过后,他又补充说:“前两条好办,最难的是管住我们自己。”
《罗荣桓的故事》
“贪图享受,就要变坏的”罗荣桓常常通过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对孩子们讲:“革命干部子女不应当脱离群众,不应当特殊,不要有优越感,不要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要和工农子弟打成一片。”1947年7月,罗荣桓从莫斯科治病回到哈尔滨,全家被安排住在哈尔滨市区一处很宽敞的独立庭院里。他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将这处庭院作公用,自己另找一处房子住。一次,罗荣桓到时任东北民主联军政治部主任谭政家去,见他家住的是一处二层小楼,就跟他说:“跟你们搭个邻居怎么样?你家住楼上,我们住楼下。欢迎吗?”谭政起初还以为是句玩笑话。可是没过两天,罗荣桓一家真的搬来住了。罗荣桓对家人说:“住的房子大小,看来是不起眼的事情,但我们是党的干部,要时时想到生活在基层的人民大众,不能官越做越大,住的楼越来越高。”他还说:“生活不要特殊化,一味追求舒适的生活,讲究吃穿,贪图享受,就要变坏的。”
《廉洁守法的楷模罗瑞卿》
罗瑞卿同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在廉洁自律方面,罗瑞卿堪称楷模,他的秘书罗家祯回忆:罗瑞卿同志1949年6月从军队到公安部任职,1950年住宅迁至南池子缎库后巷甲一。这是一个独门小院,罗家住楼房七间,另三间为办公、会客、餐厅。院内的附属房为秘书和公勤人员居住,他家人口多,一个孩子已工作,独立生活,七个孩子上学,一个烈士子女(邓发之女)也在上学,五个亲属,加上他们两口子,最多时有16口人。1953年实行工薪制,他是行政四级,月薪400元。他又是公安军司令员,大军区级,本可拿军队较高薪金,但他以主要工作在公安部为由,坚持拿地方工资。他的夫人郝ZHI平行政十二级,月薪200元,全家每月生活开支及学费、服装和日杂开支,所剩无几。他常穿有补丁的内衣,孩子们的衣服多是大的穿过小的穿。他从未接受过组织上的特殊照顾,也从未接收过部属的馈赠。他为人热情,常自费请熟识的同事到饭店吃饭。他有一个妹妹在xx老家,偶尔也给些经济支援,但对她提出安排子女工作的要求,坚决拒绝。他到外地考察工作时,关照秘书要付饭费、按标准吃,莫要特殊化。可以说,他家的生活是一般常人的生活水平。人的眼睛里容不了一粒灰尘,罗瑞卿胸中容不下一点腐败。他嫉腐如仇,毫不手软。1952年“三反”运动,公安部揭发出行政处长宋德贵有严重贪污浪费行为。经过专案审查,证据确凿,经法庭审理,判处死刑。正当大会公审前夕,我接到一个电话,反映宋德贵在红军东征时作战有功,负过伤,意思是在审判中是否注意到这个情节。我不敢怠慢,立即向他反映。他听我说完后,脸色变得十分严厉。立即召集公安部党组同志开会,说枪决宋德贵,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法院审判定案的。现在有人动摇,说宋德贵东征有功,负过伤,他的功再大,比得过刘青山和张子善吗?党组同志同意罗瑞卿的意见,决心已下,不应动摇。我当时虽颇为难堪,但对罗瑞卿嫉“腐”如仇的精神有了深刻的印象。罗瑞卿在担任公安部部长时,是执法的领导同志,也是守法的普通公民。有一次,他和两位随行同志去火车站接客人,因为时间晚了,随行同志来不及买站台票,便领着罗瑞卿直接到了检票口,对检票员说了句我们是公安部的,来接客人,便进了站。在回来的路上,罗瑞卿想起了进站的情景,忽然问道:“进站买站台票了吗?”随行同志摇了摇头。等把客人送到住处之后,罗瑞卿立即对那位随行同志说:“现在你马上到车站去补交三张站台票钱,公安人员应当做守法的模范,不能有特权思想,要知道中国古人有一句话叫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要防微杜渐嘛。”有一次苏联顾问伊凡诺夫由莫斯科经乌鲁木齐到北京,在乌鲁木齐拉了一些哈密瓜,请人送一些给罗瑞卿。罗瑞卿立即吩咐转送给病号。有时,南方一些省市送来一些时鲜果品,他总是一面让送礼的人今后不要再送,一面将东西送到医院去。1957年冬,罗瑞卿去苏联访问,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送给他一台带有点唱机的落地式收音机,他回来后即送给部机关团委,供他们开展机关文化娱乐活动之用。在全国第九次公安会议期间,有些地方代表带来了苹果、葡萄等土特产,罗瑞卿在大会上宣布:“各地带来的东西,一律带回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