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情感小说《爱是永不止息》——欧阳如一

第二十一章:哈尔滨
丁香花初放的季节我们去了哈尔滨。
长春的丁香花大概在每年四月中旬开放,这种不起眼的小花散布于城市的灌木或小乔木中,那花蕾小得像钉子,(这就是它叫‘丁香’的原因),那花朵也星星点点,是单调的白色或紫色,摆不上大雅之堂。是啊,比起这座园林城市大片大片的桃花、玉兰、牡丹、芍药、月季、菊花……它们实在不该称之为花。哈尔滨的丁香花要五月才开放,经过一个冬天的肃整,它们仿佛憋足了劲,一俟我们到来就燃烧起了积攒一年的热情。这种不起眼的小花原来是世间任何花都无法比拟的,只要一让它们“扎堆”就会蓬蓬勃勃地怒放。它们一定不是因为好看才被评为哈尔滨的“市花”的,它们耐阴、耐寒,有极强的土地适应性,就像东北人。长春人只把丁香当作绿化树,他们不知道丁香一经修剪就不爱开花了。哈尔滨人才把丁香当作花,把城市最好的地方——主要街道、公园和城市周边的山坡地都让位于这种极朴素的花,并以雕塑、园艺点缀之,整个城市便成了丁香花的舞台。哈尔滨人培育的丁香居然有黄色和红色的——这是最稀缺的品种,它们被白色和紫色的同伴簇拥,竟然开得如云似雪,惊天动地!我想,这也许就像艾梅,这位很“小资”的漂亮女作家有着与丁香一样不起眼的身世,有着与丁香一样的坚韧和顽强,既孤芳自赏,又不事张扬;既喜好高洁,又平易近人,这就是她最可贵的地方。
自那次去二姐家后我们就进入了感情的蜜月期:每晚必约会,一个长吻可达三个小时,竟能从对方的口中吻出甜味儿;每周必亲热一次,艾梅想到了所有能去的地方,包括她多年不见的二叔家。艾梅的二叔患脑血拴,已不认人;他家里弥漫着一股说不出的味儿;他家的饭碗油呼呼的,艾梅就只吃碗中心的饭;他家的被子也油呼呼的,艾梅就用毛巾包着被头睡觉;那天半夜二叔的傻儿子起来摸艾梅的胳膊,把我吓了一跳,艾梅大喝:“你干什么?!”那傻小子喝喝笑,说:“女人,女人。”
我们每月必出游一次,在荒郊野地里一呆就是一天。艾梅就把她的方格裙子铺在地上作餐布,说:“外国人的露营和野餐也不过如此嘛!”……我至今想起来都心痛,这实在是太难为了她了。
哦,那时候的我们是多么容易得到满足?只要有一碗朝鲜族冷面,只要有一个躲避眼睛和风雨的地方,只要我们能够在一起,哪怕你看我我看你,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后来我们曾多次回忆那些相爱的片断,捡拾一些被遗忘的细小情节,就像在一望无际的沙滩上突然发现一只亮晶晶的小贝壳那样,如、获、至、宝,包括少有的几次“野合”。我们曾计划按从相识到相爱的顺序重游并重温那些留下我们记忆的地方,“看看那些经过我们雨露滋润(她指得是野合时男人的遗物)的树是不是长高了?”艾梅曾这样调侃。我真为我们今天的“养尊处优”而羞愧,有时候请客会剩下一桌子菜,衣服稍一过时就不穿了,我们住上了很大、装修很好的房子,当年的体力和激情却不再。回忆那些陈年旧事曾是我们永不厌倦的游戏,每次回忆后我们必得出同样的结论:那个作家进修学院只是为了撮合我们才办的;假如对方是我们的初恋,我们决会不再选择第二次婚姻;假如能回到当年,我们宁可放弃今天的一切……
啊,在那个丁香花盛开的季节,我们是哈尔滨最漂亮的一对。艾梅穿了一件白色网格状蝙蝠衫,我曾笑她就像把一块花桌布挖了一个洞套在头上,完全没有衣服的样子,却显得长袂飘飘。我穿着一条特别紧身的宝石蓝的喇叭裤,红格子衬衫半敞着前胸,(假如有两块结实的胸大肌就好了),就像后来交际舞大赛中看到的性感男生;我们在哈尔滨景德路的黑天鹅舞厅翩翩起舞,每每有即兴的发挥,引起一大帮小青年围观起哄——他们以为这是原装进口的桑巴舞。
我们去逛秋林商场,想找一种不值钱却有纪念意义的东西,艾梅经常会在这种情况下找到快乐。我们发现有营业员窃窃私语,挑选商品时我们受到了格外热情的接待。艾梅偷偷对我说:“那个小女生,可能看上你了。”却见一个年龄稍长的营业员过来问:“你们是来拍电影的吧?他好像周里京呢!”“《情定太阳岛》,你们会看到。”艾梅煞有介事地说,她在这方面脑子最快,也表现得最坦然。出了商场艾梅逗我说:“你咋不给人家签名呢?”我羞得无言以对——这就是我们经常做的游戏:设计出一些小事件来让自己大大地欢喜一场,比如:本来戴个普通戒指却被人当作了名品;本来穿件过季的打折货却被人当作最应季的时装……这时,艾梅往往会不置可否并享受着人们的羡慕,我便又找到了取笑她的理由。“你看,那美男正偷看你呢。”我有时会这样逗她,“是吗?”她就会特意做出名模等待拍照的样子,并调皮地转动一下眼珠儿,算是笑纳。有一次在长春,一个小青年追着电车上的艾梅直喊:“小红帽!”——这件事就成了我和她玩笑的素材,编成了多个版本;不独有偶,后来在海口又有小青年冲着树荫下的她飞吻并唱情歌,吓得她不敢从树下走出来——那时候她已经四十多岁,这件事让我经常提起,每次我们都会大大地愉悦一番。
在防洪纪念碑前我们照了一张相,是我们俩同学两年唯一一张合影,(同学期间的其它照片都是大家合照的,但我对别人都视而不见,每每拿出来只看她),那兜揽生意的小贩真会说话:“瞧这小俩口儿,天仙配似的,照一张吧,立等可取。”艾梅一本正经地问我:“小勾,今天是不是我们结婚纪念日?”我不知她是在开玩笑,还认真地从二姐家那晚上算了起来。小贩纠缠得更紧:“刚结婚吧?我看好许一年。”艾梅深情地看着我,因小贩的这句话中含有“我们正年轻”的意思,让她很受用。“我们就照一张吧。”她说。相片是用爱丽宝相机拍的,刚照出来是一张黑玩艺,要在空气中一晃才能显影,真神奇。相片中的一对堪称完美:这甜蜜、这亲热、这漂亮、这和谐。“放你那儿吗?”艾梅问我,我摇头,我没有一个能保留隐私的地方;艾梅说:“那我来处理吧。”后来我提起那张相片她的脸上黯然失色:“我留下它就好了。”却又找个理由说:“没了也罢,在那上面我好像缺了一颗门牙。”她指得是正好投在她牙齿上的一个阴影,一点都不影响美观。她就是这样,会给所有憾事都找到个解释的理由。想想当年的我们是多么短视?散失了多少宝贵的东西?因为看不到结果;造化也真是弄人,让我们在前进的每一步都不能判断是对的还是错的,我们一直坚定,又一直徘徊,不然这部小说就不再有悬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