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有一个很严肃的问题需要澄清,就是学习雷锋学习什么?学习他助人为乐做好事吗?在雷锋牺牲之前,是不是我们就都没有助人为乐的行为呢?那么是学习他在自己的8小时工作之外,也就是利用业余时间去帮助别人,那么,8小时工作就已经很累了,再利用业余时间去帮助别人,明天还能全神贯注地投入到本职工作吗?这都得画一个问号。业余时间的事情做得太多,必然会影响本职工作的。至于有人东西太多拿不动,你帮着拿一拿;有人徒步忘带水了你把你的水让他喝两口。这样的事情似乎不必一定学谁才能做,而是原始的,自然而然的行为,似乎不学习雷锋也都能做得到。还有一点,千万不能够拿不是当理说。也就是即便你所谓做好事,也不能够违反操作规程。咱们可以平心静气地回忆一下——雷锋是怎么牺牲的?还不是违反操作规程,不注意安全也没戴安全帽,才导致殒命的吗?当然当时对操作规程这一含义还没有明确界定。但是如果把这个事件放在现在的话,雷锋的死,完全属于违反操作规程。第一,不是在自己的工作时间,第二没有按操作规程指挥倒车,没有意识到车的轮胎会向沟里滑。也许有人强调说是意外。那么所有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发生意外。如重演这场悲剧的话,当事人的死100%属于违反操作规程。如果不服气的话,只能打官司。我说的都是实话。大家都可以动脑思考一下:我是不是拿不是当理说……
今天早晨突发灵感,写了一段顺口溜:
雷锋好事做无数
说明人人需帮助
职能部门无作为
才使百姓受尽苦
社会倘若无雷锋
说明人人都幸福
普通百姓力量小
真有困难找政府
最后说一个最最简单的道理。自己的事情都要自己办,为什么要等着雷锋或者是学雷锋的人来帮你呢?你不感觉可耻吗?假如你说你是老弱病残,需要帮助的人那么社会职能部门又是做什么的?如果得不到帮助是不是这些部门不作为呢?总之,等等等等,都有一些状况的。
有些外国经验也是值得借鉴的。比如人家的职能部门,都十分掌握哪些人需要帮助。如果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就证明职能部门不作为,就会被投诉的。所以人家不提倡在业余时间帮别人做事情。再就是人家能自己解决的就自己解决,不依赖别人,依赖“雷锋”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