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论幸福——丁五木四川著名作家精品散文专刊鉴赏
文:丁五木/四川著名作家
本期主打歌胡学华歌词家
《有我的诗和远方》
说幸福,这是一个古老而又现实的问题。
对于幸福和对幸福的理解,由于国家, 族,地域,信仰,习俗,宗教,文化,层次,阶层等的不同。因而对幸福的感觉,定义,认知,是不尽相同的。
什么是幸福?众说纷纭,百口百论,莫衷一是。
但是,鄙人认为,关于所谓幸福,无论怎样,都是离不开以下几点的。
一,生存必须要有物物质的满足。如衣食住行缺吃少穿,人是不会感到幸福的。
二,生存安全。如生存不安全,人会感到幸福吗?不会!
三,精神愉悦。如人成天生活在焦虑,压抑,失落,紧张,恐惧中,是绝不会感到有幸福滋味的。
四,身体健康。如成天疾病缠身,行动不便,毫无生气,如行尸走肉,是绝不会有幸福感的。
五,家庭和睦。一个家庭,如家庭成员经常闹别扭,不时打,骂,吵架,弄得家庭成天乌烟瘴气,毫无乐趣。那人会感觉到家的温馨和幸福吗?不会!
六,事业顺达。如人在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和积极奋斗后,仍感到困难重重,力不从心,无力改变现状。会有成就感和成功后的幸福感吗?不会!
七,社交关系。人即是自然人,也是社会人,更是群居人。因而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社会交往关系。如社会关系实践中,时时紧张,不够和谐,甚至糟糕。那么,人是没有幸福感可言的。
八,言论和行动自由。人如果没有言论自由和行动自由,处处受限制。会感觉到自由的享受与幸福吗?当然,这种言论自由和行动自由,应该是不违背社会基本公德与社会法规的。
综上所述,人只有具备了以上基本要素,才能说是幸福的,或有幸福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