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荆谷山别业主人:李乂还是李日知?
唐李九龄曾有《故刑部李尚书荆谷山集会》诗一首,周仲民老师认为此处李尚书为李日知,曾筑别业在荆谷山下,金谷之中。我多方翻阅史料,认为此李尚书是李乂而非李日知。
李日知和李乂,出自赵地,其先为战国著名将领李牧。赵地李姓后分为南祖房,西祖房、东祖房等数支。李日知属南祖房,李乂属西祖房。
李日知进士及第,历武周、中宗、睿宗和玄宗四朝。武周时累迁司刑寺丞。中宗神龙初年,授给事中、朝散大夫,累迁黄门侍郎。睿宗景云元年 (710),拜同平章事,兼任御史大夫。明年,迁侍中,管理门下省事务。玄宗先天元年 ,授刑部尚书,罢知政事。其人事母至孝,为人正直,与人为善,廉洁奉公,不治产业。开元元年十二月辞职致仕,开元三年秋七月去世,追赠幽州大都督。
李乂,11岁从学,12岁能写文。高宗永隆二年(681年),中进士,曾为壶关尉、武义尉、蓝田尉,又调万年尉。武则天长安三年(703年),授监察御史。唐中宗景龙初年(707年),迁中书舍人、修文馆学士、知制诰。唐睿宗景云元年(710年),李乂为吏部侍郎。又改黄门侍郎,封中山郡公。开元初年(713年),李乂奉诏与中书侍郎苏颋纂集起居注。其年,姚崇为中书令(紫薇令),李乂被推荐为中书(紫薇)侍郎。未几,除刑部尚书。开元四年春二月二十六卒于任上。赠黄门监(即侍中。唐开元元年(713)曾改门下省为黄门省,侍中为监)。
根据新旧唐书以及李乂墓志铭,二人相比,李日知多次任职司法监察部门,生前曾任宰相,今天的总理一级,而李乂生前职务最高为尚书,部长一级。但李乂富有文才,曾任修文馆学士。著有文集五卷,《两唐书志》又与兄尚一、尚贞同为一集,号为《李氏花萼集》,凡二十卷。现存诗四十余首(《全唐诗》92卷)。而李日知仅在传记中留下了劝讽安乐公主的两句诗,文彩也不强。
在同张九龄关系的密切程度上,李乂也胜于李日知。先天元年(712年)12月,玄宗于东宫举文学士,张九龄名列前茅,授左拾遗;上级就是分任紫薇令和紫薇侍郎的姚崇和李乂。而此前的八九月,李日知已辞职致仕。后来李乂和姚崇产生了矛盾,被排挤任刑部尚书。开元四年春,李乂去世。姚崇写诗悼念。张九龄很感动,于是写了一首五古长诗:《和姚令公哭李尚书乂》 ,内容及解释如下:
贵贱虽殊等,平生窃下风。
云泥势已绝,山海纳还通。
(此四句谓自己出身低微,却得到了李乂的赏识。《旧唐书·李乂传》:“景云元年,迁吏部侍郎,与宋璟、卢从愿同时典选,铨叙平允,甚为当时所称。”九龄应受益于这次典选)
忽叹登龙者,翻将吊鹤同。
琴诗犹可托,剑履独成空。
(此四句哀悼李乂的离世。李乂身登高位(登龙者),却架鹤西去了。儒雅可怀,但再也不能登朝议事了)
畴昔尝论礼,兴言每匪躬。
人思崔琰议,朝掩祭遵公。
(此四句回忆李乂对朝廷的贡献,论礼兴言,兢兢业业。他有崔琰一样的清言,祭遵一样的公道,死于任上)
作善神何酷,依仁命不融。
天文虚北斗,人事罢南宫。
(此四句哀叹天道何其不公,李乂离去,象天上失去了北斗七星,而朝庭也将出现人事变动。这里还有一个来由。李乂曾由紫薇侍朗兼检校刑部尚书,后实授刑部尚书,诏书中有"俾回迹于西垣,宜正名于北斗"(《授李乂刑部尚书制》)之句。诗文同此对应)
上宰既伤旧,下流弥感衷。
无恩报国士,徒欲问玄穹。
(此四句感叹姚崇不忘旧,写诗怀念故人。但自已却无机会去回报李乂,只能面对苍天发问感叹了)。
九龄还写有《故刑部李尚书挽词三首》,根据其诗意,应该是挽李乂而非李日知。下面是诗内容和解释。
仙宗出赵北,相业起山东。
明德尝为礼,嘉谋屡作忠。
论经白虎殿,献赋甘泉宫。
与善今何在,苍生望已空。
"仙宗"一联,指李氏出自赵北,一门出了十七位宰相。
"论经""献赋"指李乂文才出众。用了两典。汉成帝时有白虎殿对策,通过对策问答的形式考察士人的经学素养和治国能力。汉杨雄曾献赋甘泉宫。李乂就像他们一样。可以参考《墓志铭》曰:"遂长兼昭文馆学士,云龙待问,天马成歌,群士跃鳞,系公称旨。"
宿昔三台践,荣华驷马归。
印从青琐拜,翰入紫宸挥。
题剑恩方重,藏舟事已非。
龙门不可望,感激涕沾衣。
首联:三台自汉始:尚书台(中台)、御史台(宪台)、谒者台(外台),构成中央行政核心。唐代演变成三省:中书省(西台)、门下省(东台)、尚书省(中台)。李乂终为刑部尚书,属中台,任上去世,死后哀荣。故首联如此。
颌联:青琐为装饰皇宫门窗的青色连环花纹,借指宫庭,紫宸宫殿名,天子所居,亦指宫庭,颌联谓李乂青琐拜印,近奏于帝。李乂曾"迁尚书司勋左司二员外右司郎中中书舍人,立义起草,司言挥翰,荩闲练而芳蔚也。"(墓志铭)。
颈联:题剑亦是典故。出自《后汉书》卷四十五《韩棱传》。汉肃宗孝章皇帝曾经赐给诸尚书宝剑,但只有亲自在韩棱等三人的宝剑写上他们的名字。后遂以“题剑”表示君主对臣子的特殊恩宠。泛指主仆、上下之间的特殊知遇。
“藏舟”典故出自《庄子》,“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比喻造化的变化无常,在唐诗中也用于缅怀故人,骆宾王《乐大夫挽词五首》“居然同物化,何处欲藏舟”[注]《全唐诗》卷78,第849页。
此联谓李乂得遇君恩,不料架鹤西去。
尾联:谓当初李乂对自己有提拔赏识之恩,自己得登龙门,斯人已去,还有何人能这样对待自己?无以为报,只能感激涕零了。
永叹常山宝,沉埋京兆阡。
同盟会五月,华表记千年。
渺漫野中草,微茫空里烟。
共悲人事绝,唯对杜陵田。
此诗中,"常山"在赵地,其宝谓李乂。乂生前嘱薄葬,不必迁回原地,死后葬细柳原,故曰"京兆阡"。"同盟"谓同道也,意李乂同自己志同道合。"共悲人事绝"意谓自己和姚崇已有分歧了,仕途不顺。"唯对独陵田",已有去官之意。
熊飞和顾建国两位先生曾经为上诗中的"故刑部李尚书"为李乂还是李日知争论过。顾先生认为:"诗题既称‘故刑部李尚书’,就更不应指称卒官于刑部尚书任上……的李乂(九龄的《和姚令公哭李尚书乂》的称谓就是明证),而只能称从刑部尚书任上退隐后而逝的李尚书。"(《张九龄研究中的若干问题商兑——兼答熊飞先生》(以下简称《商兑》)。熊先生则认为:若"李尚书"曾"为相",九龄此处就不应该称之为"李尚书",而应称之为"李相公"。就如张九龄虽不以宰相终,但徐浩所撰碑文仍称其为故"中书令"、"尚书右丞相"一样,这是一个最起码的文化常识"。因此”故刑部李尚书"只能是未曾任相的李乂。(《张九龄研究中若干重要问题考辨——兼答顾建国先生》)
我赞同熊先生意见。直到现在,我们对离职人员,还称呼其以前官衔,以示尊重,特别是后辈之人,这的确是一种文化传统。顾先生似乎认为只有曾任职而归隐的刑部尚书才为故尚书,其实,去世的尚书也可称故尚书。
《故刑部李尚书荆谷山集会》亦可如此而论。在李乂尚书去世后,九龄等人在他留下的别业中聚会。下来且看内容:
尝闻继老聃,身退道弥耽。
结宇倚青壁,疏泉喷碧潭。
苔石随人古,烟花寄酒酣。
山光纷向夕,归兴杜城南。
首联固可以解为:"听闻您学老聃,不作官,对于追求道更沉迷了。"(如果将故尚书理解为退隐的李日知)但如果是李乂,就可以解为:"以前我听人说,可以像老聃一样归隐,将心思放在追求大道上。"
颌联可解释为"就像故李尚书别业这样,倚青壁结宇,疏泉水喷入碧潭,环境也不错。"
颈联接着说集会之兴:"岩石很老,李尚书也离去了,我们只能伴着烟花,将兴绪寄托在饮酒之中。"(汉语形容人去世叫"作古")
尾联总结:“天色向晚,山光暗了下来,我也尽了兴,该回杜城南了。"
将这里的"杜城南"同上面的"杜陵田"联系起来。明显可以看出,九龄对仕途已起了倦怠之意。这是因为李乂去世,九龄本就失去了同道。他同姚崇在公事中的矛盾也日益增加。
到了开元四年(716)秋,张九龄又以“封章直言,不协时宰”,招致了姚崇不满,这年秋天,他以秩满为辞,去官归养了。
这次集会必然在716年春与秋之间。从诗中可以看出,作者感情很复杂,有对故人逝去的惋惜,也有脱却人事纠纷,人生难得半日闲的喜悦。
现在还未找到李乂在荆谷山下有别业的历史记载。史传中到是有李日知辞职归隐,清修宴饮于别业的记录,然无史料明载其别业位于荆谷山下。而李日知为相三个年头,时亦不短,若九龄果集会其别业,当在其生前,诗题当称"故李相公"而非"故刑部尚书"。故虽不能排除荆谷山下别业属李日知的可能性,但证据严重不足。
古人置别业,并非一味隐居清修。西汉时魏其侯窦婴,东汉蔡邑,皆有别业于南山之下,为休沐时养身休闲之用。唐时王维兄弟居于辋川,亦非一味隐居。
考虑到李乂先后在蓝田、万年(今长安区樊川以东区域,唐为万年县,以后称咸宁县),他在接近长安的老虎沟(荆谷山附近),置别业闲时修养,就很正常了。
综上所述,我认为荆谷山下别业当属李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