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静无为 无欲无事
——道德经第五十七章
作者:憨子
提要:
本章集中体现了老子的政治哲学观点。核心强调统治者应该以正道治理国家,以不扰民获得民众的拥护。他特别告诫统治者不要胡乱作为,胡乱生事,不谋私利,国家才能和谐稳定。
[原文]
以正①治国,以奇②用兵,以无事取天下③。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④:天下多忌讳⑤,而民弥贫;人⑥多利器⑦,国家滋昏;人多伎巧⑧,奇物⑨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⑩;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注释]
①、正:端正,正道、正直,合乎法度。与“奇”相对应。②、奇:奇巧、诡秘,出人意外,诡变莫测,与“正”相对应。③、取天下:治理国家。取,这里指治理、管理;天下,指国家。④、以此:因为下面这些道理。以,由于、因为、依据;此,这些,这里指下面一段文字。以此即以下面这段话为根据。⑤、忌讳:禁忌、避讳。这里指各种禁令。⑥、人:与民相对应,指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人,《说文解字》中指出,“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而“民,众萌(氓)也。”。下面同。在这里指统治者,⑦、利器:锐利的武器。⑧、人多伎巧:伎巧,指技巧,智巧,这里指不合正道,不能公开的奇谋。此句意为当权者的伎巧很多。⑨、奇物:邪事、奇事、怪事。⑩、我无为,而民自化:自化,自我化育。我无为而人民就自然顺化了。
[译文]
以公开、公正、公平,符合法律道德的正道去治理国家,以奇巧、隐秘出人意外,诡变莫测的计策去用兵,以不折腾、不生事,不扰害百姓的政策治理国家。我怎么知道应该这样做的呢?原因就在于以下这些事实:国家的禁令、忌讳越多,老百姓就越陷于贫穷;当权者压制民众的锐利武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当权者蒙骗百姓的奇谋技巧越多,邪风怪事就越闹得厉害;治理国家的法令越是严酷,盗贼就越是不断地增加。所以高明有道的管理者说:我不胡乱作为,人民就自我教育;我不瞎折腾,人民就会自然走上正道;我不生事干扰社会,人民就会自然富足;我不谋私利,人民就自然淳朴。
【憨子解读】
本章是《道德经》中少有的专门对掌握国家治理大权的统治者的告诫,是老子治国思想的集中反映,充分体现了《道德经》的社会政治哲学观点。
本章可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老子开宗明义的表明自己的政治哲学观点:以正道治理国家,以奇谋指导战争,以不扰民获得民众拥护。第二个层次,说明要以正道治理国家,以不扰民获得民众拥护的事实依据。第三个层次,假借圣人之口重申治理国家方法:无为、好静、无事、无欲。
大约是老子在本章里表述的治国理论触犯了统治者的利益,所以传统的道德经解读对本章的有意扭曲特别多,因而从根本上多是错误的。我们不得不对其中的关键谬误先做一说明。
首先是对“以正治国”的解释。传统的观点注解说这里的“正”是指道,是“无为、清静之道”,完全不顾及后面还有一句“以奇用兵”,否认了“正”与“奇”的对应关系。这里相对于“奇”的“正”应该是指合乎正道,即公开公正公平的治国之道。表面上看“正”为“无为、清净之道”是对“道”的颂扬,实际上,“清静无为”与“治国正道”的含义相去甚远,是扭曲了老子的本意,也与后面的“圣人云”四个正道内容不相符合。
其次,也是关键的地方,就是对“人多利器”、“人多伎巧”中“人的”的注解。所谓专家们对“人”的注解为人们、为民间,也就是人民大众,这样,“人多利器,国家滋昏”就成了“民间的器械越多,国家就越混乱”;“人们的智诈机巧越多,各种各种邪恶怪事就越丛生滋长”。按照这种解释,统治者以暴力压制民众,禁止民众发展科技,实行愚民政策就是必须的,于是老子也就成为一个反对技术进步,主张愚民的反动政客。显然,这种对“人”解释如果不是无知的胡说,就是无耻的恶意歪曲。
那么,这一篇中的“人”应该怎样解释呢?
在本篇中,老子的行文中,除了“人”之外,还有“民”,如“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我无为而民自化”等。很明显,老子在这里是把“人”和“民”作为相互对应的矛盾双方来议论,“人”即统治者,“民”即被统治者。老子的这种论述才真的是以哲理论述政治,是真正的政治哲学。
今天的人总是将“人”和“民”连用,称之为“人民”,“人”与“民”不分,进而把“人民”也理解为“人们”,其不知在老子所处的春秋时期,“人”和“民”是矛盾着的两个方面的概念。
“人”在春秋战国及其以前的汉语中通常指具有较高地位的社会人,包括士人、贵族等,他们拥有官职,享有相对较高的社会地位。例如,《尚书-洪范》中提到,“人”是指有官职的士人。
相比之下,“民”则指无官职的普通百姓,包括平民,庶民,更早则指奴隶、罪人等。他们处于社会的底层,在古代汉语中,“民”字的字形是被刺瞎的一只眼睛,象征着被束缚或受压迫的奴隶。
在社会地位上,“人”与“民”也有所不同。例如,《说文解字》中指出,“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而“民,众萌(氓)也。”,这表明“人”在社会地位上高于“民”,是民的主宰者。
按照“正”是公开公正的正道、“人”是统治者、执政者的含义理解这五十七章的内容,传统解释中的前后冲突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其一,第二层次中的“人”与“天下”、“法令”统一起来。“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应解释为:当权者压制民众的利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当权者蒙骗百姓的奇谋技巧越多,邪风怪事就越闹得厉害。
其二,在第三层次中,“圣人”与以前各章的解释相同,都指的是好的统治者。老子借“圣人”之口所说的告诫统治者应该怎样治理国家,这就是“我”怎么办。这样第二层次的含义与第一层次的逻辑就通了。
将“我”换成统治者,掌权者,老子在本章论述的治国哲学包括以下内容:
1、主张把治国与对敌区别开来,要以公开、公正、公平,符合法律道德的正道、以不折腾、不生事,不扰害百姓的政策治理国家,反对以奇巧、隐秘、出人意外、诡变莫测的对敌用兵之道对待本国人民。
2、他认为当权者以用兵之道对付人民,结果就是国家对人民的禁令、限制越多,人民就越无法正常生产生活,就越陷于贫穷;当权者压制对付民众的锐利武器越多,就越会遭到人民的强烈抵抗,国家就越陷于混乱;当权者越是利用奇谋技巧愚弄蒙骗百姓,让百姓愚昧无知,社会上的邪风怪事就越多且越闹得厉害;当权者制定的制裁民众的法令越是严酷,就越可能激起民变,盗贼就越来越多。
换一个说法,就是老子认为,所有的社会动乱责任都不在民众,都是统治者胡乱妄为的结果。
3、老子借“圣人”之口提出了他的四条政治主张:掌权者必须不胡乱作为、不瞎折腾、不生事加重民众负担、不谋私利。他认为掌权者不胡乱作为,人民就自我教育;不瞎折腾,人民就会自然走上正道;不生事加重人民负担,人民就会自然富足;不谋私利,人民就自然淳朴。
想想历史上王朝的兴亡原因,想想当代社会现实,老子的治国主张是不是非常深刻非常到位?
当然了,老子的“四不”主张是以统治者的明智为前提的,他不知道如果没有对权力的监督,就永远不会有真正的“四不”。在他之后的2600多年间有多少王朝更替,其中没有一个不是因为违背他的“四不”主张而灭亡的。
就此而言,你说老子的政治主张是空想也不为过。
不过,我还想说一下的是,这“四不主张”当权者虽然未必听,但我们个人将其用来指导我们的做人处世还是非常有用的。说得更符合个人点,就是:不胡乱作为,要符合规律;不瞎折腾,要老成持重;不胡乱生事,要坚持正道;不追求非法利益,要只取自己应该得到的。
只要坚持这个“四不原则”,你可能发不了大财,但绝对会一生平安!
作者简介:刘彦强,笔名憨子,陕西咸阳人。从事高中思想政治教育近四十年,为全国知名的学者型教师,曾任陕西省教材编审委员会专业委员,现任《检察文学》杂志编辑部主任,咸阳秦韵诗文学会会长。在各类教育刊物发表教研论文180余篇,主编出版《青少年心理行为咨询丛书》、《中学思想政治课学习指导丛书》、《学习心理学》以及多种教辅读物。主编出版《坡刘村志》、《咸阳人》两部百万言方志以及《草根憨语》等书,有《生死孽缘》、《儿媳要嫁前公公》等中短篇小说,《两个肉夹馍》《屈原的冤屈》《明主怎样变为蠢猪》等多种散文在《检察文学》、《白鹭文刊》以及《人民网》等著名网站发表。《世界文学》签约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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