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忆军旅佩戴五四手枪
李 庆 和
金城砺剑书生气,寮国持矛军旅骄。
五四短戈凝冷铁,常期伴我守通宵。
枪膛暗映边关月,皮带犹存战地硝。
今日屏前逢伙计,当年友爱梦难消。
附初稿:
金城饮马心气高,援寮挥鞭称气豪。
五四随身凝冷铁,常年伴我守通宵 。
枪膛暗映边关月,皮带深印战地硝。
今日屏前睹旧物,当年友谊又心潮。
注:1、为合格律要求,避免重字,诗中“矛”、“戈”、“伙计”,特指“五四”式手枪。
2、目睹老战友陈友良兄长转发点赞的“五四”式手枪随笔。
二0二五年五月八日于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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