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史新探:
谢榛诗学的理论价值
——冯仲平
山东诗词学会

谢榛诗学的理论价值
诗史新探:冯仲平


作者言:
中国古代诗坛群星璀璨,若李白谓诗仙,杜甫称诗圣,刘禹锡誉诗豪,李贺名诗鬼等,而明代的谢榛则可堪称诗痴。
中国古代诗坛群星璀璨,若李白谓诗仙,杜甫称诗圣,刘禹锡誉诗豪,李贺名诗鬼等,而明代的谢榛则可堪称诗痴。据《明史》记载,谢榛,字茂秦,号四溟山人、脱屣山人,临清人,眇一目。受制于封建科举的某些规则,生理缺陷阻断了他的仕途,而其天资禀赋又不甘于庸碌沉默,遂耽溺于诗歌创作,立志以诗鸣于世。谢榛“不问家人生产”,虽“贫无以衣食”,仍“单身旅游”,四客京师,二赴洛阳,两登嵩岳,辛苦辗转,追随缪斯,终于在诗坛“以布衣执牛耳”。在明代诗坛,虽然名列“后七子”中,但谢榛与李攀龙、王世贞等官僚不同,他的生活道路、生存状况、政治地位、思想意识皆有巨大悬殊。诗歌,对于封建官僚文人,或为仕宦余事,或为载道工具,或为风雅外饰;谢榛则将诗歌艺术作为自己的生命、人生的唯一追求和价值的最高体现,这就决定了谢榛诗论的纯艺术与非功利特点。他闭口不谈诗的美刺教化等陈词滥调,而单讲作诗的方法和诀窍,探讨诗歌创作的深层规律。谢榛说:“予著《诗说》,犹如孙武子作《兵法》,虽不自用神奇以平列国,能使习之者戡乱策勋,不无补于世也。”[李庆立:《谢榛全集校笺》,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289页。]这是何等坦荡的胸襟,豪迈的气概!谢榛对后学畅谈诗法,对自己的宝贵艺术经验从不吝啬,而当此时“于鳞密以指掏予手,使之勿言。予逾觉飞动,亹亹不辍”。谢榛痴迷于诗,威权不能屈,贫贱不能移,诗法不私靳,在后学面前毫无保留地尽泄天机。谢榛著有《诗家直说》四卷,共计四百一十六条,广泛涉及诗歌创作的许多方面,呈现出鲜明的审美追求与理论个性。
01
明确规定了诗歌的本体构成
谢榛云:“《余诗录》曰:‘文不可无者有四:曰体,曰志,曰气,曰韵。’作诗亦然。体贵正大,志贵高远,气贵浑成,韵贵隽永。”[李庆立:《谢榛全集校笺》,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997页。]认为诗歌应由正大之体、高远之志、浑成之气、隽永之韵构成,四者必备,不可或缺。谢榛关于诗歌总体的普遍性规定,既包含了诗歌构成诸因素的划分,又提出了这些因素应当达到的美学指标。由于每首具体诗歌所表现的内容性质不同,因此又可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诗有四格:曰兴,曰趣,曰意,曰理。太白《赠汪伦》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此兴也。陆龟蒙《咏白莲》曰:‘无情有恨何人见?月晓清风欲堕时。’此趣也。王建《宫词》曰:‘自是桃花贪结子,错教人恨五更风。’此意也。李涉《上于襄阳》曰:‘下马独来寻故事,逢人惟说岘山碑。’此理也。”[李庆立:《谢榛全集校笺》,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119页。]这是对形形色色诗歌作品所表现的经验与审美性质的基本界定。一般而言,诗歌多为短章,内容含量较小,难以包罗万象,不能面面俱到。所以,每首诗的内容应有所侧重,方能做到集中深刻。唯其如此片面,方能保证其总体性和完整性。
中国古代诗歌,自先秦到明清,均为抒情写景的短章,而无古希腊和印度史诗那样的叙事长篇。诗人的视野多集中于个人内心世界与外部自然山水,关于诗歌本体的理论研究,情、景二端就成了重点讨论的对象。“作诗本乎情景,孤不自生,两不相背。……景乃诗之媒,情乃诗之胚,合而为诗,以数言统万形,元气浑成,其浩无涯矣。”[李庆立:《谢榛全集校笺》,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187页。]在谢榛的情景论之前,对于情、景的表述,一般仅将二者作为构成诗歌的具体成分。刘勰《文心雕龙》认为“情”是“文之经”,王昌龄《诗格》把诗的境界分为三种,即“物境”、“情境”和“意境”,皆将情理解为诗所表现的情思,把景解释为所描绘的自然景观,认为情和景是组成诗歌的基础材料。南宋方回指出,唐初的律诗,一般前六句叙景,末二句以情结之;或者前四句写景,后乃言情。只着眼于两项内容在诗歌中的比例与分布。谢榛的情景论,在继承和包容上述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情景提到了诗歌本体的位置,认为情景是诗歌的本原,二者之间也不是简单的组合关系,而是相互引发与彼此涵融的关系。
情、景是诗歌之本,“作诗本乎情景”。情是诗人的自我意识,在诗歌中是自发的而非反思的。诗人与外界的联系不是简单主客分立的空间区别,而是一种浑然一体的溶浸关系,即非异化的和谐状态。诗人的情感性质决定着特殊的意向性,于是景物进入诗人意识的视野,从而构成直觉印象,此之所谓景。情与景在诗中分别承担具体功能,即“景乃诗之媒,情乃诗之胚”。景是诗人情感的投射物,作为意识构成的对象,它是外在的东西,故称“诗之媒”;而情是诗人内在的自我意识,是产生诗歌的最终本原,故称“诗之胚”。如果单是情,则只能是抽象笼统的意识活动,仅是一种朦胧不清的潜在可能性,因而必须在意向活动中建构意识的对象,使处于视界中的事物成为现实的被给予的东西,这就是景的呈现。景是没有边界的,它向着浑茫的世界无限延伸。因此,诗歌的短小篇幅必须能够抒发诗人的情思,并将意识到的镜像融入无边无际的存在,从而造成“以数言统万形,元气浑成,其浩无涯”的艺术效果。
谢榛把情景作为诗的本原,提出了“诗乃模写情景之具”的观点。“诗乃模写情景之具,情融乎内而深且长,景耀乎外而远且大。当知神龙变化之妙:小则入乎微罅,大则腾乎天宇。”[李庆立:《谢榛全集校笺》,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289页。]情景既有内外之别,又有深长、远大的特征。诗人对于情景的感受领略,因之具有不同的方法:“观则同于外”,指情感投向景物时应保持的心态,尽量销蚀自己的主观性,以纯粹的意识映照景物本身,让景物自己呈现出来,即心向物趋进和认同,否则就会失掉活泼真实的感觉;“感则异于内”,乃指意识活动的性质与其构成的对象不相吻合,在这种情况下,就须“自用其力,使内外如一,出入此心而无间”,使内在情感的性质与景物表象的特点一致起来。由于“情为诗之胚”,所以必须以情为主导,对意识的对象进行整合改造,打破特定时空的拘囿,或“面西言东”,或“以近彻远”,或“由小而扩乎大”,或“因著而入乎微”,腾挪变化,盈缩自如,以使诗歌中的情与景、诗歌与存在之间均达到浑化的美妙境界。此外,还必须正确处理“同异”、“虚实”、“奇正”等辩证关系,使“同而不流于俗,异而不失其正”,做到“宜实而不泥乎实”,“景虚而有味”,“奇正参伍”,变化无穷。如此方可达到时空容融、主客浑融、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
02
深刻揭示了诗歌的审美特性
谢榛把评论前人诗歌与总结创作经验相结合,揭示了诗美之自然、真妙的特性。真妙与自然,既是谢榛评诗的标准,也是他的创作追求的目标。
把“真”纳入审美建构之中,作为审美理想的重要内容,是谢榛诗论的显著特点。他对诗美提出“真”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表现诗人的性情之真。《诗家直说》第一条开宗明义:“《三百篇》直写性情,靡不高古。”[李庆立:《谢榛全集校笺》,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971页。]响亮地提出了重性情的主张。“高古”即真。在此之前,司空图《二十四诗品》列有“高古”一格,将其特征界定为“畸人乘真,手把芙蓉”;黄子肃《诗法》把“洞观天地,眇视万物”称为“高古”;张谦宜《絸斋诗谈》则把“韵趣天然,从容飘渺,脱尽皮毛,直溯本根”称作“高古”。可见,直抒性情即真,也就是高古,而刻意拟古则会失真。诗歌要表现真性情,不能虚伪矫饰,欺世盗名。谢榛举例说:“蔡琰曰:‘薄志节兮急死难。’魏武帝曰:‘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既以周公自任,又曰:‘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老瞒如此欺人。诗贵于真,文姬得之。”[李庆立:《谢榛全集校笺》,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059页。]将蔡琰的诗与曹操相比,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诗贵乎真”的美学要求。谢榛称许蔡文姬的诗表现了性情之真,赞扬盛唐诗歌“直写性情”,要求诗歌写出景物之天趣、神韵,探索更高层次的艺术之真,构成浑然入化的美妙诗境。其次是写景真切自然,不假藻饰。谢榛又说:“《碧鸡漫志》曰:‘斛律金《敕勒歌》曰:“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金不知书,同于刘、项,能发自然之妙。韩昌黎《琴操》虽古,涉于摹拟,未若金出性情尔。”[李庆立:《谢榛全集校笺》,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117页。]提倡从心中自然流出的真性情,反对摹拟别人,刻意求古。自然亦即天然,亦即性情之真。有真才有美,作假则乏味可厌。机械地照搬古人,必然产生摹拟弊端:“今之学子美者,处富有而言穷愁,遇承平而言干戈;不老曰老,无病曰病。此摹拟太甚,殊非性情之真也。”[李庆立:《谢榛全集校笺》,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128页。]诗人脱离具体的生活状态,“为赋新诗强说愁”,违背自己的真实性情,当然写不出有价值的好诗。三是主张表达真趣,揭示存在之本真。谢榛重视“真”在诗歌艺术美中的地位,称许民歌表现出来的真率自然之情,尤其推崇陶渊明的真率人格与性情的诗作:“渊明最有性情,使加藻饰,无异鲍、谢,何以发真趣于偶尔,寄至味于澹然?”[李庆立:《谢榛全集校笺》,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106页。]高度肯定了陶渊明的“真趣”与陶诗之冲澹的审美风格。真,就是自然,就是本然状态,事物敞开自己,除去了遮蔽的澄明。诗表露了自然的胸襟,就获得了艺术的美,这就是所谓“天趣”。“子美《秋野》诗:‘水深鱼极乐,林茂鸟知归。’此适会物情,殊有天趣。”[李庆立:《谢榛全集校笺》,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277页。]这种“天趣”,也就是物情得到了充分的袒露。诗的载体(亦即诗本身)是语言。就语言的本质看,如同海德格尔所言,它是“作为内在情感的有声表达,周围人的活动,作为形象和概念的描述的同一”。诗的情感、形象与思想三位一体,密不可分,诗的语言涵容了这一切。因此,“美不是伴随真理和真理之外的发生。当真理本身设入作品,美便出现。显象——作为这种真理的存在在作品中发挥作用作为作品——即美。”[[德]海德格尔:《诗·语言·思》,彭富春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90年版,第75页。]由此看来,美与真的结合是如此紧密,以至于诗、语言、本真就是一个东西。如果失去了真,也就失去了美,当然也就失去了真正的诗,因为“真”是诗美的生命和灵魂。
“真”在诗中的显现方式应当自然,即保持一种返朴归真的自然本真状态。谢榛说:“太古之气浑而厚,中古之风纯而朴。夫因朴生文,因拙生巧,相因相生,以至今日,其大也无垠,其深也叵测。孰能返朴复拙,以全其真,而老于一丘也邪?”[李庆立:《谢榛全集校笺》,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306页。]谢榛将返朴归真当作毕生实践与努力追求的终极目标:举世皆假,唯我独真,诗人自许如此。意境的浑茫,风格的古朴,词句的平妥,情景的融会,都是自然本真的具体表现。谢榛评同时代人的诗,也体现了这一标准。评梁寅《旅舍》诗“语朴而直,一洗元习”;评李梦阳《送人还关中》诗“极朴极老”;评郑善夫《送季明德应诏赴阙》诗“真朴不浮”;评孙一元《田家》诗“朴而真”。所以,“真”是诗之内质,“自然”是将“真”和盘托出的最佳方式,也是诗歌表现“真”的最高水平。诗歌达到自然之境,一方面泯灭了诗人主观性的淆乱,中断了诗人与诗作的牵连,诗人的心态是一种澹然的无我之境,诗仿佛是独立自生的东西;另一方面,泯灭了艺术与存在的差别,诗歌成了存在自身呈现出来的境界,诗、语言、存在三者合一,存在本身展示演出自己,仿佛诗与语言也都统统不存在了。“不落言筌”,“不睹文字,但见性情”,即指这种真美的妙境。诗显示存在的真面目,演示了存在的具体方式。诗本身达到了自然浑化,一方面成了一个独立自足的世界,另一方面又与外界保持了一种交融互渗的纠缠关系,二者相互作用,周流推荡,生生不已。诗取法于自然,独立为艺术而有别于自然,最后又回归于自然。叶维廉《中国诗学》说王维《辛夷坞》诗“任自然本身原样不加干预地演现出来”,“景物仿佛自动开向读者”,适可用来指示诗歌所达到的那种本真、自然的美妙境界。谢榛心仪严羽,论诗多讲禅悟,主张由心灵之真照触万物之真,进而以最朴素的语言呼唤出物的具体存在,构成浑然入化的美妙诗境。表现人的真性情,袒露存在的无蔽的本真,就成了诗歌艺术追求的终极目标。
03
全面总结了作诗的艺术方法
谢榛是诗论家兼诗人,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很高的艺术成就,既不同于单纯的诗歌理论家,也有别于某些官僚的装腔作势。他的理论或许缺乏专门理论家如刘勰、严羽等的系统性,但往往与创作实践密切结合,因而显得更为具体、深切、扎实。《诗家直说》中的许多方法技巧,一般诗论家都没有谈过。谢榛论诗法,多到十几种,尽为“泄天机”之言,展现了诗人丰富的经验、独特的见识与不懈的追求。统观谢榛作诗之法,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是学古之法,以“点化法”概之。此法是指将古人诗句改造翻新,熔铸进自己的诗中,化出新意的技巧。如:“袁郊曰:‘后羿遍寻无觅处,不知天上却容奸。’瞿宗吉曰:‘后羿空能残九日,不知月里却容奸。’”谢榛说“瞿(宗吉)得点化之妙”,妙在翻新出奇,而非照搬化用。亦唯新意迭出,方能“点化而有余味”,“袭故而弥新,意更婉切”,产生“化腐朽为新奇”的艺术效果。点化,是一种基本的技巧。黄庭坚曾有“点铁成金”“夺胎法”“换骨法”之类,但他重在矜炫学问,因而堕入奇僻。谢榛注目于创新,意多逆反,故又有“翻案法”。谢榛举例说:“屈原曰:‘众人皆醉我独醒。’王绩曰:‘眼看人皆醉,何忍独为醒?’左思曰:‘功成不受爵,长揖归田庐。’太白曰:‘若待功成拂衣去,武陵桃花笑杀人。’王、李二公,善于翻案。”又举例说:“阮卓《游鱼》诗曰:‘相忘自有乐,庄惠何能知?’……阮生翻案尤妙。”但他并不一味肯定翻案,对那些拙劣之作,也给予了尖刻的批评,如说白居易诗“‘獭捕鱼来鱼跃出,此非鱼乐是鱼惊。’翻案庄子而无趣”。谢榛通过比较判定优劣,认为“古诗曰:‘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此感寓自然。范云《赠沈左卫》诗曰:‘越鸟憎北树,胡马畏南风。’此虽翻案,殊觉费力”。指出翻案之法,在于能翻出新奇之意,翻出情趣韵味,否则“太拙而无意味”。因此谢榛说:“凡袭古人句,不能翻意新奇,造语简妙,乃有愧于古人矣。”谢榛将那些高明的翻案诗人称作“古良冶手”“偷白狐裘手”“缩银法手”。所论“缩银法”“自我作古之法”“野蔬借味之法”等,亦可归属于点化之类。
二是广集众长,自成一家之法。谢榛重视学古,提出了“提魂摄魄之法”与“酿蜜法”。谢榛看重神气,师法前人,必须“熟读之以夺神气”,认为“熟味唐诗,其机杼自见矣”。他谈自己的创作经验:“予客京时,李于鳞、王元美、徐子与、梁公实、宗子相诸君招予结社赋诗。一日因谈初唐、盛唐十二家诗集,并李、杜二家,孰可专为楷范?或云沈、宋,或云李、杜,或云王、孟。予默然久之,曰:‘历观十四家所作,咸可为法。当选其诸集中之最佳者,录成一帙,熟读之以夺神气,歌咏之以求声调,玩味之以裒精华。得此三要,则造乎浑沦,不必塑谪仙而画少陵也。夫万物一我也,千古一心也,易驳而为纯,去浊而归清,使李、杜诸公复起,孰以予为可教也。’诸君笑而然之。是夕,梦李、杜二公登堂谓予曰:‘子老狂而遽言如此。若能出入十四家之间,俾人莫知所宗,则十四家又添一家矣。子其勉之!’”由此可见,谢榛虽名列“后七子”之俦,亦主张学习古人,但与李攀龙、王世贞诸人实有不同。谢榛反对单学一人,而主张博集众长;反对摹拟刻画,而主张得其精髓;不屑匍匐于古人脚下,而旨在超越前辈,自成一家。其侃侃宏论、深矜自许、梦寐以求者,固在于独出众人,焕然自为一家。谢榛将此称为“酿蜜法”,说学诗“若蜜蜂历采百花,自成一种佳味,与芳馨殊不相同,使人莫知所蕴。作诗有学酿蜜法者,要在想头别尔”。谢榛特别重视“想头”,强调“想头”之“别”,就是力图避开前人,别出新意,使诗歌别具独特的风格、意蕴、神气、韵味。谢榛《诗家直说》一再炫露自己最深隐自矜的秘诀——“其如想头别尔”。他标举盛唐,但反对趋同、摹拟、拘执,主张取其髓、融众长、独成家数。故谢榛论“别”,则其性“别”,其人亦“别”,后来同李攀龙、王世贞发生激烈争论和深刻矛盾也就不足为怪了。
三是构思的方法,专讲别开生面,独创新诗。此类方法,是他得之于创作实践的宝贵经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为“无米粥法”。谢榛说:“又如客游五台山访禅侣,厨下见一胡僧执爨,但以清泉注釜,不用粒米,沸则自成饘粥,此无中生有,暗合古人出处。此不专于学问,又非无学问者所能道也。予因六祖惠能不识一字,参禅入道成佛,遂在难处用功,定想头,炼心机,乃得无米粥之法。诗中难者,莫过于情诗,然乐府尤胜于元,千万人口中咀嚼,外无遗景,内无遗情,虽有作者,罕得新意。姑借六祖之悟,以示后学,诚以六祖之心为心,而入悟也不难矣。”因循必蹈死地,别辟蹊径则能绝处逢生。“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在“无”中悟出“有”,洞观存在之本真,遍览世界之殊相,则禅与诗同此一途。谢榛又以无味之水能调和五味来说明“无米粥法”,旨在破除因袭摹拟,反对堆垛学问,主张在空白处作彻底之悟,反对拘泥于字句,为古董、学问所障。以禅喻诗,重在妙悟。谢榛承严羽之诗论传统,又在自己的创作实践中经过验证,因而更加坚信“悟”为作诗之正途。谢榛强调诗人要有“悟性”,作诗必须“顿悟”“妙悟”“解悟”“超悟”“了悟”。谢榛认为,“造物之妙,悟者得之”,“一朝变化悟是主,悟到无形偏有为”。“无米粥法”,精髓即在“悟”。大则通篇,小则字句,能悟方可“归正宗,不落旁门小径”。
但“悟”仅是开端,“悟以见心,勤以尽力”,才能诞生好诗。谢榛推尚“以兴为主”,悟后“忽然有得,意随笔生,而兴不可遏,入乎神化,殊非思虑所及。或因字得句,句由韵成,出乎天然,句意双美”。同时,“诗有不先立意造句,以兴为主,漫然成篇,此诗之入化也”。但实际上往往并不如此顺利,为了达到入化之境,还必须惨淡经营,于是谢榛又有“取鱼弃筌”之法:“作诗先以一联为主,更思一联配之,俾其相称,纵不佳,姑存以为筌句。筌者,意在得鱼也。然佳句多从庸句中来,能用‘取鱼弃筌’之法,辞意两美,久则浑成,造名家不难矣。”意思是说,在作诗时,以庸句为筌,引出佳妙之句,然后得鱼弃筌,好诗自然成就,关键在不先立意。与此相类,尚有“戴帽法”,若诗眼急切难工,则不必搜肠刮肚,而“当主乎可否之间,信口道出,必有奇字,偶然浑成,而无龃龉之患。譬人急买帽子入市,出其若干,一一试之,必有个恰好者。能用戴帽之法,则诗眼靡不工矣。”这很像王安石吟定“绿”字的方法,亦颇类结构主义诗论者雅各布森所说的“隐喻”。此外尚有“剥皮法”:“或有作,读之闷闷然,尚隔一间,如摘胡桃并栗,须三剥其皮,乃得佳味。凡诗文有剥皮法,不经宿点窜,未见精工。”谢榛把诗的再三修改,最后达于完美之境,比作吃胡桃和栗子,须三剥其皮,方能尝到佳味。谢榛作诗,乐于服善,不吝割爱,“岁有改易,板字剜徙过半”,不断超越,此即谢榛“割爱之法”。其余尚多,兹不枚举。
谢榛的诗法论,落脚处皆在语言。一般来说,熟悉了某一学科的概念体系和使用方法,就等于掌握了该门学科,学诗也可作如是观,即作诗可与学习诗的语言相提并论。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早期有“语言图象论”,认为语词可以构成图象,从而能够描述世界,后期又新创“语言游戏说”,认为遵循一定的规则即可进行游戏。谢榛的诗法,正可看作诗歌创作的游戏规则。据语言、思想、存在的同一性,语词的重新组合即可产生新的图景。艺术本身就是虚构,不必也不可能与存在绝对吻合。由此看来,谢榛的诗法含义非常深刻,只有备尝创作甘苦的诗人才能体认和道出。所谓“点化法”、“酿蜜法”,即注重语词的重新组合,以创造出不同于前人的诗境;而“无米粥法”、“戴帽法”、“剥皮法”等,其指归亦在于寻求词语的最佳组和方式,使诗歌呈现美妙的天然化境。
曹丕《典论·论文》有言曰:“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充分肯定了“文章”的重要地位和永恒价值。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追求是“学而优则仕”,但谢榛因生理缺陷绝缘于世俗的功名利禄,遂倾心于诗歌创作与理论建树,著《四溟集》二十四卷,《诗家直说》(亦题《四溟诗话》)四卷,以布衣而兼诗人与理论家于一身,独立高标,卓尔不群,“出淤泥而不染”,亦不幸中之大幸也。
作者简介:冯仲平,文学博士,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教授、教育与文化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演艺研究》主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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