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河南省韵墨书画院举办的书法学术交流会上提交的论文)
“丑书”与“吼书”对书法艺术传承和发展的危害
张业隆
概要
本论文聚焦于当前书法艺术领域中“丑书”与“吼书”现象,意在探讨其对书法艺术传承和发展的危害。通过分析“丑书”与“吼书”背离传统书法审美、破坏艺术价值体系、误导大众认知等方面,揭示这些不良现象对书法艺术根基、人才培养及文化传播造成的负面影响,以期唤起学界与社会对维护书法艺术健康发展的重视,推动书法艺术在传承与创新中走向正轨。
一、前语
书法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承载着数千年的历史文化底蕴与审美精神。它以独特的线条、结构和章法,展现出中国传统文化的深邃内涵和艺术魅力。然而,在当代社会文化多元化、艺术创作理念多样化的背景下,“丑书”与“吼书”等现象频繁出现,引发了书法界乃至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争议。这些现象看似是对传统书法的创新,实则对书法艺术的传承和发展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深入剖析“丑书”与“吼书”对书法艺术传承和发展的危害,对于维护书法艺术的纯粹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二、“丑书”与“吼书”的界定及表现形式
(一)“丑书”的界定与特征
“丑书”通常指那些刻意打破传统书法的规范与审美标准,以怪异、扭曲、杂乱的线条和结构进行创作的书法作品。这类作品往往缺乏基本的书法技法训练,忽略了书法中笔画的力度、韵律和节奏感,将书法艺术引入到一种畸形的创作方向。其特征表现为笔画形态怪异,如故意扭曲、夸张,破坏汉字原本的优美形态;结构失衡,字的重心不稳,缺乏和谐统一的美感;章法混乱,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缺乏合理的布局和呼应关系。
(二)“吼书”的界定与表现
“吼书”侧重于创作过程中,书者通过夸张的肢体动作和大声吼叫等行为,试图营造一种“激情创作”的氛围,但其作品质量却参差不齐,甚至偏离书法艺术的本质。在创作过程中,书者的注意力更多地放在表演式的行为上,而不是专注于书法本身的书写技巧和艺术表达。这种行为往往将书法创作异化为一种哗众取宠的表演,使观众的关注点从作品本身的艺术价值转移到书者的行为举止上 。
三、“丑书”与“吼书”对书法艺术传承的危害
(一)背离传统书法审美根基
传统书法有着深厚的审美积淀,从商周时期的甲骨文、金文,到秦汉的篆书、隶书,再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楷书、行书、草书的成熟,每个时代都形成了独特而经典的书法审美范式。这些审美范式是通过历代书法家的不断实践和总结而形成的,强调书法的气韵生动、形神兼备、中和之美等。“丑书”与“吼书”的出现,完全打破了这些传统审美标准,使书法失去了其原有的审美价值和文化内涵。“丑书”以丑为美,摒弃了书法中对线条美感、结构和谐的追求;“吼书”则将书法创作变成了一种毫无艺术逻辑的行为艺术,严重背离了传统书法通过笔墨表达情感、传递意境的审美本质 。
(二)阻碍传统书法技法的传承
传统书法技法是书法艺术传承的核心内容,包括笔法、墨法、章法等多个方面。历代书法家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将这些技法传承下来,并在传承中不断创新和发展。然而,“丑书”与“吼书”的创作者往往忽视传统技法的学习和训练,甚至对传统技法嗤之以鼻。他们试图通过所谓的“创新”来标新立异,这种行为导致年轻一代的书法爱好者误以为传统技法不重要,从而放弃对传统技法的系统学习。长此以往,传统书法技法将面临失传的危险,书法艺术的传承将出现断层 。
四、“丑书”与“吼书”对书法艺术发展的危害
(一)破坏书法艺术价值体系
书法艺术有着完整的价值体系,包括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等。优秀的书法作品不仅具有极高的艺术欣赏价值,还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丑书”与“吼书”的泛滥,模糊了书法艺术的价值评判标准,使得真正具有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的书法作品难以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认可。一些“丑书”和“吼书”作品通过炒作和包装,占据了大量的展示空间和媒体资源,而许多潜心研究传统书法、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作品却被埋没。这种现象严重破坏了书法艺术的价值体系,阻碍了书法艺术的健康发展 。
(二)误导大众对书法艺术的认知
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丑书”与“吼书”因其新奇、怪异的特点,容易吸引大众的眼球。一些媒体为了追求关注度和点击率,对这些现象进行大肆报道和宣传,使得大众误以为这就是当代书法艺术的发展方向。对于缺乏书法专业知识的普通大众来说,他们很难分辨“丑书”“吼书”与真正书法艺术的区别,从而对书法艺术产生错误的认知。这种错误认知不仅影响了大众对书法艺术的欣赏和审美水平的提高,也不利于书法艺术在社会中的普及和推广,使书法艺术失去了其应有的群众基础 。
五、应对“丑书”与“吼书”不良现象的建议
(一)加强书法教育,弘扬传统书法文化
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应重视书法教育,将书法课程纳入基础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时期培养学生对传统书法的兴趣和认知。在书法教育过程中,注重传统书法技法的传授和传统书法文化的讲解,让学生了解书法艺术的发展历程和审美标准。同时,举办各类书法展览、讲座和培训活动,邀请书法名家进行指导和交流,提高大众对书法艺术的鉴赏能力和审美水平,增强对传统书法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
(二)规范书法创作与评价标准
书法界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书法创作和评价标准体系,明确区分真正的书法创新与“丑书”“吼书”等不良现象。在书法展览、比赛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标准进行作品评选,鼓励具有传统功底且富有创新精神的书法作品,抵制“丑书”“吼书”作品的展示和传播。同时,加强对书法创作者的引导和管理,倡导正确的创作理念和艺术追求,营造良好的书法创作氛围 。
(三)发挥媒体的正确导向作用
媒体在信息传播中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各类媒体应提高对书法艺术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对书法艺术的正面宣传和报道。在报道书法相关内容时,注重选择具有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的书法作品和书法活动进行推广,引导大众树立正确的书法审美观念。避免对“丑书”“吼书”等不良现象进行过度炒作和渲染,为书法艺术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
六、结论
“丑书”与“吼书”现象对书法艺术的传承和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它们背离了传统书法审美根基,阻碍了传统书法技法的传承,破坏了书法艺术价值体系,误导了大众对书法艺术的认知。为了维护书法艺术的健康发展,我们需要加强书法教育,规范书法创作与评价标准,发挥媒体的正确导向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书法艺术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继续绽放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为中华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2024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