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忠信
近期,有学员对《共产党宣言》中消灭私有制的论断与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产生疑惑,上海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王公龙的深刻解答,犹如一盏明灯,驱散了笼罩在人们认知上的迷雾,让我们对民营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有了更为清晰、准确的认识。
马克思所提出的消灭私有制,绝非对个人所有制的全盘否定,而是精准地指向了资产阶级私有制。这种私有制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根源,它导致了贫富悬殊、阶级对立等一系列社会问题。马克思主义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彰显了对公平正义与人类解放的不懈追求。然而,消灭私有制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一场漫长历史进程中的伟大变革,其终极实现需要等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届时社会生产力极大发展、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思想觉悟极大提高等诸多条件成熟。
反观当下中国的现实情况,在物质层面,我们距离马克思所描述的建立理想社会的条件仍有不小差距。正是在这样的国情背景下,民营经济的意义愈发凸显。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宝贵成果,更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关键力量。从解决就业问题来看,民营经济吸纳了大量劳动力,为无数家庭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在促进创新方面,民营企业凭借灵活的机制和敏锐的市场嗅觉,不断推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动着产业升级与转型;活跃市场、推动经济增长更是民营经济的拿手好戏,它们在市场竞争中展现出强大的活力与创造力,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事实胜于雄辩,民营经济不仅不能“离场”,反而应在政策支持、市场环境优化等助力下,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我们应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信仰,立足国情,以发展的眼光、辩证的思维看待民营经济。让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持续发光发热,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活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书写新的华章。
那些对民营经济存在误解甚至偏见的观点,实则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片面解读,是对我国国情的忽视。我们既要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髓,又要紧密结合我国的实际发展情况,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让民营经济茁壮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