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大讲堂 暨“文生律师大讲堂”2025年第3讲(总第八十六讲)成功举办
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2025年6月22日下午,“新时代枫桥经验”大讲堂暨“文生律师大讲堂”2025年第3讲(总第八十六讲)成功举办。
主题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次大讲堂由吉林省律师协会、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主办。
本次大讲堂由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魏涛主持。
此次大讲堂主要分为线上和线下同步的两种方式。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钱弘道教授、
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吉林省法学会犯罪预防研究会原会长、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韩起祥、
北京冠衡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国家一级律师、吉林省法学会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研究会会长、法学博士、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王文生、
吉林省律师协会兼职副秘书长、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黄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原总经理于锋、
以及:
吉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
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
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
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
委员线下参加,全省律师线上参加。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国家一级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顾问、吉林省法学会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校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文生在欢迎词中指出:
骄阳绿意浓,恰逢夏至时,今天是夏至的第一天,夏至已过美好恰逢其时。我们在最长的白昼日与所有的美好不期而遇。文生律师大讲堂是普及法律知识的阵地,名家讲座的课堂,传播先进司法理念的殿堂,有一位名人曾经说过:“只有很深很深的缘分,才能和一个人见了又见,对一个地方去了又去”。
我们和著名法学家钱弘道先生有缘,这是钱弘道教授第二次莅临文生律师大讲堂,韩起祥教授从文生律师大讲堂第一讲开始,已经无数次莅临文生律师大讲堂,说明我们有很深很深的缘分。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是吉林省法学会命名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欢迎大家回家!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吉林调研基地,欢迎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创始人钱弘道先生莅临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吉林调研基地。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是吉林省法学会犯罪预防研究会理论研究中心,欢迎吉林省法学会犯罪预防研究会原会长韩起祥教授莅临吉林省法学会犯罪预防研究会理论研究中心。北京冠衡(长春)事务所文生书院是名家讲座的课堂,学术研究的高地,读者的精神家园,欢迎大家能够成为文生书院的读者,聆听名家讲座陶冶自己的情操。
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是长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和长春市司法局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欢迎各位法律人莅临文化示范基地,感受和分享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文化。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以“厚德明法,诚信敬业,尽职尽责,无私奉献”为所训,以“君子律师行天下”为座右铭。成立14年来坚持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务促业务,以文化铸魂,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律师文化,有自己的所歌、所树(发财树)、所花(长寿花)、所铭、所训,引领律师走正道,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8年被评为长春市领军型律师事务所。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的文生茶苑周末下午茶,是律师减轻压力,放松身心,缓解疲劳的场所,欢迎大家来到文生茶苑品茗悟道。
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是吉林省法学会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研究会所在地欢迎有志于研究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同仁加盟我们的队伍,共商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大计。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是吉林省法学会命名的法治实践基地,希望我们整合资源,通过法治实践共同创造和谐社会,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治实践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发明协会院士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首任专家、2011国家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核心团队成员、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倡导者和中国法治评估先行者钱弘道就《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创新案例》做了主旨发言,
主要围绕早期“枫桥经验”与法治化转型、如何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三个方面展开。指出“枫桥经验”是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60年来,“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持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枫桥经验”形成的根基在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进入新时代,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枫桥经验”被赋予了更多的时代内涵,要更多地坚持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形成自治与法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为实现一方社会和谐稳定、平安幸福,奠定坚实基础。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源头预防矛盾,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的基层社会治理方法。以源头预防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为内容,以多元共治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机制,以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方法,以平安和谐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目标。最后介绍了目前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创新案例方面取得的进展,希望广大律师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力军。
钱弘道教授充分肯定了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做法,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要帮助梳理、总结、升华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做法,使其成为全国的典型案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国家一级律师、吉林省法学会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校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文生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彰显律师责任担当》做了主题发言,
主要围绕最初的“枫桥经验”印记、律师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地位和作用、律师参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优势、律师如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践行“枫桥经验”的利好五个方面进行了讲解。王文生首先回顾了自己在司法机关以及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后对“枫桥经验”的实践和总结,认为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任务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有可为,不可替代。
可以发挥预防作用,通过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可以发挥减压阀作用,律师通过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当事人的压力;可以发挥平衡器作用,律师通过践行“枫桥经验”,平衡各种社会关系;可以发挥灭火栓作用,对于已经发现的纠纷苗头,熄灭双方燃起的不平衡怒火,促进双方和谐;可以发挥防火墙作用,通过参与“枫桥经验”,构筑纠纷和矛盾的防火墙。认为律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有三个方面的优势,律师应该从十个方面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及当前形势下律师践行“枫桥经验”的前景。
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一级巡视员、一级高级检察官、吉林省法学会犯罪预防研究会原会长、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韩起祥在与谈发言中指出,两位专家的发言让我很有收获。两位专家的讲座站位高、定位准、摆位正,弘道教授是从理论到实践,文生教授是从实践到理论,可以说是殊途同归,尤其是把践行“枫桥经验”和发挥律师作用结合起来,是非常有意义的。
在这里,我提三点建议:一要确立选题,把律师如何贯彻落实“枫桥经验”作为一个重大的选题。二要建立体系。全国现在有 90 多万律师。全国现在有 3,000 多个街道,还有29, 000 多个乡镇,共4 万多个。如果说一个街道或者一个乡镇就有一个律师或者一个律师所包几个乡镇、街道把这一体系建立起来,就能更好地发挥律师在落实“枫桥经验”中的作用。三要建立机制。建立机制才能可持续发展。要把机制建立起来,能够利用“枫桥经验”化解的矛盾用“枫桥经验”化解,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在互动环节,几名律师就各自关心的问题向钱弘道教授请教,
钱弘道教授进行了耐心细致、精彩的解答。
会议持续到下午五点半才结束,与会的律师都感到很有启发,纷纷表示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在各自的社会生活中身体力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促进社会繁荣发展作出各自的努力和贡献。
撰稿 | 许岩松
编辑 | 郭芮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