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宁城事相继两次报道洛宁县滨河公园河道两侧应急救生设备遭人为破坏,7月17日下午,洛宁县橡胶坝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打电话反映称,应急救生设备又被人为破坏掉5个!
工作人员说,遭破坏的应急救生设备位置有,洛河南岸新中医院后2个,文昌桥上游南岸2个,文昌桥北岸上游1个。
被破坏的应急救生设备,玻璃被砸烂,应急救生设备散落在地上。
被破坏的应急救生设备,玻璃被砸烂,应急救生设备散落在地上。
被破坏的应急救生设备,玻璃被砸烂,应急救生设备不知去向。
被破坏的应急救生设备,玻璃被砸烂,应急救生设备不知去向。
下图照片中这几位就是应急救生设备破坏者,希望洛宁市民踊跃举报、提供线索。
目前,洛宁县橡胶坝管理中心已报警,正在等待警方调查处理......
同时,也希望下图中的这几位尽快到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爱护公共设施,保护公共财产”,这是小学生都懂得的道理。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偏偏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不爱惜保护公共设施,还搞起了破坏。
我们在强烈谴责这些社会不文明现象的同时也呼吁大家做到,洛宁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也希望大家都能自觉维护公共设施,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美丽。
洛宁县橡胶坝管理中心举报电话:0379-66220958
损毁公共设施裁量标准:
1、情节一般的,处十日拘留;
2、情节较重的,处十二日拘留;
3、情节严重的,处十五日拘留。
损毁公共设施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洛宁城事/雷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