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捡石拾趣
文/潘克
吾素嗜石,每值闲暇假日,辄往户外寻捡。石之态,诡谲多变,或呈奇形怪状,或具透光之妙,或显半透之姿;其形,大小殊异,其色,纷然杂陈,白黄黑灰,诸色咸备。而白黄者,尤得吾心,把玩不厌。其象形者,类蛙若猫,诸般妙态,难以尽述。余多置诸书柜,取书之际,目遇则喜;或陈于书桌,读书习字,倦时偶抚弄观瞻,其乐无穷。
吾有外甥,年方五岁,性活泼而好奇。常见吾捡石,心向往之,幻得奇珍,价值连城。
一日,吾携其至山麓,嘱之曰:“若遇透光或状异者,皆可采拾。”行之半日,日薄西山,犹无所获。及于石堆之畔,甥终得一卵圆之石,大如鸡卵,皮滑而透光甚强,熠熠生光。甥喜而高呼:“宝石也!”吾取视之,亦赞曰:“诚为宝石。”甥大悦。
归至家中,甥示石于外婆,欢言:“寻得宝石。”外婆持之手上,爱不忍释,连称:“真乃宝石。”后又告于其母,母戏曰:“此顽石耳。”众人哑然失笑,甥犹不信。
嗟乎!童蒙之心,以物为喜,不以石贱而悲。此非童之愚,乃大人之思异也。外公外婆之爱,与母之爱,本质一辙,特形式有别,皆天下父母之深情厚意也。
然童稚之时,能明此理,及长,尚可持否?吾不得而知。石块俯拾皆是,可用者皆为宝。铺之路,筑之房,琢之雕饰,无不为宝。甥以所得为宝,诚有理焉。宝之大小贵贱,固不可一概而论。
石虽微物,然于童为奇珍,于匠为良材,于人之生计,各有其用。由此观之,万物皆有其价值,在人善用与否。如人于世,各有所长,皆能发光发热,岂以一时之见,定其高下哉?当以慧眼识珠,珍视万物,尽其所用,方不负造化之恩
(2025年8月3日在丁当创作)
潘克,在职在编教师,热爱文学创作,特别在诗歌方面比较突出,喜欢看书,游山玩水,广交朋友,现是隆安县作协、诗协会员,作品发表在《广西云》、《隆安文艺》、巜头条》、《中国诗歌网》、《邕州文苑》等平台。《世界文学》签约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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