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 水
文|刘林海
我喜欢戏剧。某日观赏碗碗腔《桃园借水》时,有年轻人不解,问为何把去别人家讨水称作借水?借水时遇到无良主家提供不干净的水怎么办?倘若来客有传染病咋整?一连串颇具现实理性思维的问题,令我无言以对。
在我的记忆中,当年村子里出行的人大多会在肩上挂一个称作褡裢的布袋子,里面多是装着充饥的干粮。但很少见过带水出门的人。行路途中口渴是常事,解渴的法子不外乎借水。按照乡俗,过路的外乡人不管敲开谁家门,凡借水喝者,断不可拒绝。即便主家不在,陌生的客人也可以闯进厨房自助舀水喝。借水和讨饭不同,讨饭的人处处低眉顺眼,而借水的人却时时理直气壮。我很小的时候,大人就告诚若去别人家借水时,一定要学着嘴巴甜一些,爷、婆、叔、姨喊一声,费不了啥劲。多年以后,我琢磨借水一说中“借”的含义,大抵是指大家都有外出需求,今日外人喝了你家的水,往后你外出时再喝别家的水,来来往往中,不就是有出有进的借贷么?
借水随意且方便,客主两三句简单交流后,主人便会折身钻进厨房,须臾间舀一瓢清水出来。那瓢多半是用葫芦做的。客人接过瓢一饮而尽,抹抹嘴巴点点头,算是表达了谢意。不用说,客人喝下的水都是水瓮里现舀的生水。乡下人一般都喝生水,没听说有谁喝生水喝出毛病的。但也有例外,爱讲究的主家,遇客人上门借水时,会搬个凳子招呼坐下,拎来被称为电壶的热水瓶,给客人倒上开水,稀罕时还会捏一小撮茶叶放进杯子里。在等候水凉的过程中,主客拉一阵闲话。诸如客从哪里来,去往何方。主人家人口几多,今年收成咋样。这样的礼遇,少不了让借水者心里热乎一阵子。
我曾有过两次刻骨铭心的借水经历。
五岁那年,我随母亲步行去舅家。舅家在七十里地外的半山腰。不知为什么,那一次我们母子二人竟是靠着双脚,在坑坑洼洼的路上跋涉了一整天。途中经过一个不知道名字的小村子,借水时,母亲隔着一扇用树枝扎成的柴门呼叫院子里的主人,半天才见土窑洞里走出一个女人,说她家里的人都不在。那年月习惯上只把男人称为人,女人一律唤作 “屋里的” 。知道我们借水喝,女人返身回到窑洞后转了一圈,出来却苦着脸说瓮里水干了。母亲遂牵着我离开柴门。不想身后又传来女人的呼唤。待回过头时,看见女人手里拎着一只拴了绳的木桶。她指着不远处的一株老槐树,说要去吊水。我们随女人走到老槐树下,见她费力地揭去一块青石板,露出一孔黑咕隆咚的井口。女人把桶从井口放下去,瞬间便传出清晰的击水声。却不料女人提绳时突然尖叫了一声,侍绳子那端提出井口时,水桶竟不知去向。女人一个劲儿跺脚,怨自己把桶栓得不牢实。后来我们在另一户人家借水解了渴。离开小村时母亲不停叹息,说我们连累了人家。再后来,母亲告诉我那女人吊水的井其实是水窖。原来半山里打不出水,喝水做饭全靠收集雨水的水窖。
第二次借水的经历是我七岁时随父亲进西安城那一回。正午时分,天极热,我口渴得厉害。父亲说城里喝水得找到水龙头。正说话间,见一个穿着洋气的女人拉着一个像磅秤底座的平板车子走过来,车子上边放看两只盛满清水的洋铁桶。父亲面露喜色,迎上去满脸堆笑地说借口水给娃喝。在我们老家,汲水挑担者凡遇人求喝水时,都需立马搁下担子,任由口渴者蹲下身子就着桶口酣畅饮用。正当我习惯性地欠身靠近那桶时,却听见洋气女人大喝一声,吓得我一个激灵僵直了身子。其后女人虽降低了声音,却是用听起来很文气但不容分辩的口吻说,她桶里的水是要回家煮饭用的,脏不得,咋能随便让别人对着桶喝?这次借水的失败,让我多少年间对城里人耿耿于怀。当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借水在大城市里不吃来。
其实当年农村的城镇里也有卖水的营生,但那种买卖基本上与解决口渴没有关系。设在城里或镇子上的茶水铺,主要是供有钱有闲的人品茗聊天的去处。铺子的主人除需承担茶叶成本外,更得打理舒适的饮茶环境,还需雇佣诸如煮茶跑堂的伙计,故而属于纯粹的经营。但那种经营似乎并不服务于路人,真正赶路的客人,即便路过茶水铺,也多半会绕开而寻着普通人家讨口水喝。
借水是漫长的岁月中古朴而真挚的习俗。普天之下,本为一家,区区一瓢水,折射出人们相互的友善与信任。而这份友善与信任,正是助推人际交流与文化融通不可或缺的因素。
《桃园借水》是秦人喜爱的碗碗腔《金碗钗》中的一折戏。深居闺中的农家女桃小春,虽从不在人前抛头露面,但遇到迷路借水的书生崔护时,仍冒着触犯礼教的风险,隔门从门坎下递出一碗清水。而其后演绎出的一段千古奇缘,正是对淳朴的借水之举喜剧式的礼赞。
我第一次见识瓶装清水大约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当打开一只装潢精美的玻璃瓶盖子,饮罢一口名副其实无色无味的淡水之后,不禁哑然失笑,心想这世间真有人把生意作疯了,竟拿信手拈来的清水充作商品换钱。孰料未过多久,铺天盖地的瓶装矿泉水、纯净水竟席卷市场。如今的瓶装水已成为人们出行的必备物品,沿袭了多少年的借水习俗已深深湮没于记忆中。
不可想象,时下若一张陌生的面孔敲门借水,会生出多大的尴尬甚至恐惧。也许,从卫生防范、安全保障、隐私尊重诸方面考量,屏弃借水显现了一定的文明。但不可否认,随着借水的绝迹,人际间原始的信任与博爱已消失殆尽。一得一失间,孰优孰劣?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刘林海
二O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刘林海
陕西省礼泉县人,先后就读于西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文学学士、法律硕士。经济师、高级律师。
一九八三年参加工作,一九九零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任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安仲裁委员会、渭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获“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陕西赛区“最佳专业知识辩手”奖。
第一部长篇小说《汉京城》由作家出版社于2019年出版。
第二部长篇小说《落户》由作家出版社于2022年出版。
(审核:董惠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