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光 书写光 活成光
——读刘致福散文集《云端的光亮》
李恒昌

读刘致福先生的散文集《云端的光亮》,让人想起泰戈尔的经典诗歌——《活成一道光》。刘致福在《追光记》(代后记)中说,作品是光亮之下灵魂跳跃的刻度。这部集子中的文字,确如一道道光,从故乡的泥土、亲情的褶皱、自然的肌理与行走的轨迹中折射而来,既保留着生活的温度和深度,又沉淀着思想的重量和质量。全书以“光”为精神线索,通过“吾乡吾土”“楸树与木槿花”“那些乡野的精灵”“阿罗哈”“云端的光亮”“开镰有益”等辑,构建起一个由乡愁、亲情、自然哲思与生命感悟交织的光影世界,展现出作者对“光”的三重实践:在记忆中追寻光的源头,以文字书写光的形态,最终在生命里活成光的实质。
故土之光的历史与情感交织
“吾乡吾土”辑以村庄为核心,串联起老屋、戏台、碾屋、麦场等意象,这些场景不仅是个人记忆的载体,更凝结着乡土社会的集体记忆,其“光的质地”体现在历史纵深与情感浓度的相互映照中。
从历史维度看,单鲍产村的兴衰本身就是一部微缩的乡土史。《村庄的背影》中,单、鲍、刘姓的更迭,家庙的拆除与族谱的遗失,展现了宗族文化在时代浪潮中的断裂与延续。鲍氏后人冒雪迁坟的场景,将个体与故土的告别升华为一种文化仪式——那被焚烧的骨殖与带走的泥土,既是血脉的割裂,也是根脉的隐喻。这种“历史的痛感”在《老屋记》中同样存在:老屋的草苫屋顶、碎石墙壁,原本承载着家族几代人的生活痕迹,却在旧村改造中“夷为平地”,只有老槐树的根脉作为精神延续的象征脉还顽强地存在。这些细节共同指向一个核心:乡土社会的“光”,既存在于可见的建筑、器物中,也隐藏在不可见的宗族记忆与集体认同里。
从情感维度看,乡土的“光”更多体现在日常的烟火气中。《麦收记》里,割麦的辛劳、打麦场的欢闹、意外发现野鸡蛋的惊喜,构成了农耕生活的鲜活图景——阳光炙烤下的汗水与麦香,既是生存的艰辛,也是收获的喜悦。《戏台》的功能变迁尤为典型:它既是放电影、演吕剧的娱乐场,也曾是批斗会的严肃场所,最终成为村民精神寄托的“诗意空间”。而《碾屋记》中,妇女们推碾时的闲谈、孩子们的嬉闹,让冰冷的石碾有了温度,成为乡村社交与情感联结的纽带。这些场景中的“光”,不依赖宏大叙事,而源于人与土地、人与人之间的亲密互动,是乡愁最本真的模样。
当村庄最终在拆迁中化为“永远追赶不上的背影”(《村庄的背影》),这些记忆中的光影便成了对抗遗忘的力量。作者对“梦里庄园”中德爷家果树与小动物的怀念,本质上是对一种“未被现代性驯服的乡土诗意”的眷恋——这种诗意无关物质丰瘠,而在于人与土地的共生关系。
亲情之光中的坚守与传承
“楸树与木槿花”辑以楸树、木槿以及苹果、桃花等物事为情感纽带,书写亲情与友情的温度。这些文字中的“光”,不耀眼却绵长,体现在平凡生活的韧性与智慧中,暗含着代际之间的精神传承。
亲情的“光”首先表现为“负重的坚守”。《屋后的楸树》中,父亲为给大哥打一套楸木家具,不惜放下公社会议,甚至为尊严而辞去村干部职务。楸树“高拔挺直”的特质,恰是父亲“宁折不弯”品格的写照——他对家人的承诺,重于世俗的权力与评价。母亲的“光”则更为内敛:《园边的木槿花》里,她巧用木槿花叶粗粮细作,在贫困中为家人寻找生活的甜蜜;《老妈的作品》中,她把菜园打理成“艺术品”,韭菜的蓬勃、南瓜的丰硕,都是她对家人的爱最朴素的表达。木槿花“泼辣易活”的品性,与母亲在困窘中求存的智慧高度契合。
这种“光”更体现在无声的传承中。《父亲的脚步》里,父亲一生忙碌的脚印、磨破的鞋底,丈量的不仅是土地,更是对家庭和乡亲的责任;他拒绝皮鞋的“不跟脚”,偏爱解放胶鞋的踏实,暗合着他“做事要落地”的人生哲学。《母亲回乡》中,母亲在城里住不安稳,心心念念着菜园的韭菜,这种对土地的执念,实则是对“家”的守护——她的“作品”从不售卖,只赠予亲人,恰如爱的本质:无私与分享。
友情与爱情的“光”则带着缺憾的美感。《国哥的爱情》中,国哥对剧团演员王卿数十年的等待,虽无果却纯粹。他在村口凝望的姿态,与《爱之巢》中鸟儿筑巢的执着形成呼应——无论是人还是生灵,对“爱”的坚守都超越了世俗的功利,成为人性中最明亮的部分。
自然之光中的平等与共生
“那些乡野的精灵”等辑中对自然生灵的书写,展现了一种“齐万物”的视角。作者以平等的目光观察鸟兽草木,其文字中的“光”,源于对生命共同体的敬畏,暗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哲思。
鸟巢是这部分的核心意象。从台北路边“比矿泉水瓶盖略大”的小鸟巢(《爱之巢》),到老家屋檐下的家雀窝,再到黄河口东方白鹳的“巨型巢”,作者始终惊叹于生灵的智慧——那些用草根、羽绒编织的“家”,虽简陋却坚固,与人类的居屋一样,都是“爱的暖巢”。这种观察消解了人与自然的主客对立:《爱之巢》中,作者对“掏家雀”的忏悔,对“黄狼子搬家”的静观,体现出对“生灵自有其生存逻辑”的尊重。
动物的生存状态也被赋予象征意义。《那些乡野的精灵》中的狐狸、黄鼠狼等动物与人类“共生”,《阿罗哈》中野牛、马与自然的和谐,都暗示着:自然的“光”不在于人类的征服,而在于相互包容。德爷庄园里“黄狼子拖鸡孝敬德爷”的传说(《梦里庄园》),虽带传奇色彩,却暗含乡土社会中“人、动物、自然”的默契——它们不是对立的“他者”,而是构成生态链的一环。
这种“齐物观”在现代社会尤具启示性。当作者在《沉重的老忠实》中担忧黄石公园喷泉“喷涌力度减弱”,在《震撼与洗礼》中惊叹尼亚加拉大瀑布的磅礴时,实则在提醒:自然的“光”是脆弱的,人类的责任在于守护而非掠夺。
行走与书香中的智慧之光
“阿罗哈”“云端的光亮”等辑将地理行走与精神成长结合,展现出“行万里路”与“读万卷书”共同孕育的思想之光。这种“光”源于对自然与文化的深刻洞察,指向自我的完善与超越。
自然景观的“光”具有启示性。《济南的春天》里,趵突泉的“玉液琼花”、大明湖的“佛山倒映”,虽短暂却绚烂,暗含“美因转瞬而珍贵”的哲思;《海兰泡的落日》中,黑龙江的“血红波光”既是历史伤痛的印记(清末海兰泡惨案),也象征着“和解与前行”的希望——作者站在河边,既不忘过去,也正视当下的和平。
文化景观的“光”在于传承。《定林寺的高度》将四千岁银杏与刘勰《文心雕龙》并置:古树的“健硕鲜活”与刘勰“儒释道融合”的思想,共同诠释了“不朽”的密码——前者以年轮记录时光,后者以文字传递智慧。《走近海明威》中,西礁岛故居的六趾猫、老灯塔,不仅是作家生活的痕迹,更象征着“硬汉精神”的延续——文学的“光”,能跨越时空照亮读者。
这种“光”最终内化为作者的生命态度。《希望之灯》中,高三时雪夜苦读所见的“雪野金光”,让他坚信“希望需自己点燃”;《云端的光亮》中,文学如“深潭”吸引他探索,展现出“外部光亮”与“内心觉醒”的互动。作者说“文学是写作者的宿命”,实则是指:阅读与写作能让人从“小我”走向“大我”,这正是精神之光的自我燃烧。
通观《云端的光亮》,“光”的本质是对生命的珍视——对故乡的眷恋,是对“根”的珍视;对亲情的书写,是对“情”的珍视;对自然的敬畏,是对“共生”的珍视;对行走与阅读的执着,是对“成长”的珍视。
作者没有刻意拔高这些“光”,而是让它们从生活肌理中自然流淌:单鲍产的泥土、母亲种的韭菜、鸟巢的草叶、海明威故居的阳光,都是“光”的载体。正如泰戈尔所说“活成一道光”,刘致福的文字之所以动人,正在于他用真诚记录生活,用思考照亮平凡,最终让读者相信:即使在暗夜漫途,也能从记忆、情感、自然与文化中汲取光亮,成为照亮自己与他人的光源。这,正是这部散文集最珍贵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