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廷仁:江右王门的地方重要传人
龚文瑞
【摘要】
何廷仁(1483—1551),字性之,号善山,江西雩都(今于都县)人,明代江右王门学派的核心成员,与黄弘纲并称“江有何黄”,事迹入《明史·儒林传》《中国人名大辞典》。作为王阳明心学的重要传人,他并非心学体系的顶层建构者,而是以“笃实躬行”为特质的地方实践传播者。其学术生涯以“追随阳明—仕途践道—归乡讲学”为脉络,在正德十二年(1517年)南康军营拜师王阳明后,参与横水、三浰平乱等军事实践,体悟“事上磨炼”精髓;嘉靖年间任广东新会知县时,以“礼法合一”推动心学地方化治理;晚年归隐雩都善山书院,著《善山集》《格物说》《善山语录》《睡乡集》,构建“知过即良知,改过即本体”的工夫论体系,并通过“雩都五子”学术共同体,将心学从士大夫圈层推向基层社会。本文结合《明儒学案》《王阳明年谱》及地方文献,从生平师承、学术思想、实践活动、历史影响四维度,系统梳理何廷仁的学术轨迹,揭示其作为江右王门“地方重要传人”的独特价值——以地域实践填补心学理论与社会治理的鸿沟,为阳明后学的社会化传播提供“地方样本”。
【关键词】
江右王门;何廷仁;阳明心学;地方传播;《善山集》
引言
明代中期,王阳明心学崛起后迅速分化为浙中、江右、泰州等诸多流派,其中江右王门以“重工夫、轻玄谈”的实践特质著称,成为阳明后学中影响最深远的地域学派之一。黄宗羲在《明儒学案·江右王门序》中称:“姚江之学,惟江右为得其传……阳明一生精神,俱在江右”,而何廷仁与黄弘纲作为江右王门的早期核心人物,与邹守益等江右门人被视为“忠实于王阳明思想原意”的代表人物。
相较于浙中王门钱德洪、王畿的“顶层理论传播”,何廷仁的核心价值在于心学的地方化落地:他以江西雩都为根基,辐射赣州、新会等地,通过书院教化、乡约实践、制度创新,将“致良知”从抽象哲学转化为日用常行的治理智慧;其学术思想虽未形成体系化理论建构,却以“知过即良知”的务实工夫,修正了浙中王门“现成良知”的玄虚倾向,为心学规避“狂禅化”风险提供了实践路径。
目前学界对何廷仁的研究多依附于江右王门整体论述,缺乏对其“地方传人”特质的专项分析。本文结合史料与地方文献,聚焦其“军事—仕途—讲学”三重实践维度,还原其作为心学“地方转化者”的历史角色,以期补充阳明后学地域传播的研究谱系,并为当代传统文化活化与乡村治理提供历史参照。
一、史料、方志中有关何廷仁的相关记载:
1. 《明儒学案·江右王门学案·主事何善山先生廷仁》:“何廷仁字性之,号善山,初名秦,江西雩县人。举嘉靖元年乡试。至二十年,始谒选,知新会县。喜曰:‘吾虽不及白沙之门,幸在其乡,敢以俗吏临其子弟耶?’释菜於祠,而后视事。迁南京工部主事,满考致仕。三十年卒,年六十六。初闻阳明讲学,慨然曰:‘吾恨不得为白沙弟子,今又可失之耶?’相见於南康。当是时,学人聚会南、赣,而阳明师旅旁午,希临讲席。先生即与中离、药湖诸子接引来学。先生心诚气和,不厌缕覼,由是学者益亲。已从阳明至越,先生接引越中,一如南、赣。阳明殁后,与同志会於南都,诸生往来者恒数百人。故一时为之语曰:‘浙有钱、王,江有何、黄。’指绪山、龙溪、洛村与先生也。先生论学,务为平实,使学者有所持循。尝曰:‘吾人须从起端发念处察识,於此有得,思过半矣。’又曰:‘知过即是良知,改过即是本体。’又曰:‘圣人所谓无意无情者,非真无也,不起私意,自无留意留情耳。若果无意,孰从而诚?若果无情,孰从而精?’”
2. 《明史·列传·卷一百七十一》:“何廷仁,初名秦,以字行,改字性之。黄弘纲,字正之。皆雩都人。廷仁和厚,与人接,诚意盎溢。而弘纲难近,未尝假色笑于人。然两人志行相准。廷仁初慕陈献章,后闻王守仁之学于弘纲。守仁征桶冈,诣军门谒,遂师事焉。嘉靖元年举于乡,复从守仁浙东。廷仁立论尚平实,守仁殁后,有为过高之论者,辄曰:‘此非吾师言也。’除新会知县,释菜献章祠,而后视事。政尚简易,士民爱之。迁南京工部主事,分司仪真,榷芜湖税,不私一钱。满考,即致仕。”
3. 同治十三年《于都县志》:“何廷仁,明朝理学家,初名秦,字性之,号善山。于都县城西一坊(今贡江镇)人,生于明成化十九年(1483年)。何廷仁身躯魁梧,长须高鼻,遇人无论老少,总是谦虚温和慈祥,语必尽情。正德十二年(1517年),王阳明以南京左佥都御史的身份巡抚赣州,在赣州设座讲学。何廷仁听到这个消息非常高兴,于是同二哥何春一起打点行装,带着干粮赶到赣州。而到了赣州,恰逢王阳明出征崇义平寇,何廷仁因求教心切,不是在赣州坐等,而是尾追而去,终于在南康境内追上了王阳明,于军营中拜见王阳明。王阳明知道何廷仁求学心切,当即让他随营而行,悉心指导。何廷仁不务外驰,专求心性,刻志磨砺,务底大成。从此,何廷仁跟随王阳明,王阳明在南昌,则左右于南昌;在浙江,则左右于浙江。何廷仁以诸生追随王阳明,不以科举为念,直到嘉靖壬午(1522年)才应乡试,中举人。嘉靖辛丑(1541年),何廷仁授任广东新会知县。”
4. 于都《何氏五次联修族谱》:何廷仁及其妻子李氏合葬之墓原在于都县城东门东岳庙后背,1969年迁到了梓山镇某山区,墓碑落款为“下窑合族嗣孙”等。
二、生平与师承:从“负粮追师”到“江右骨干”
何廷仁的人生轨迹与阳明心学的传播脉络深度绑定,其学术转向、实践选择均围绕追随阳明—践行心学展开,可分为早年求学、军旅拜师、仕途践道、归隐讲学四阶段。
(一)早年经历:从白沙之学到心学转向
何廷仁出身于雩都县城书香门第,早年受岭南心学先驱陈献章(白沙先生)影响,研习主静之学,主张静坐中养出端倪,但对程朱理学格物致知的实践困惑始终未解。他曾试图通过“格物穷理”穷尽事物之理,却陷入支离破碎的困境,正如《于都县志》所载:“初治程朱,格物久不得其要,心窃疑之”。
正德十一年(1516年),王阳明以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在赣州推行“十家牌法”的同时,开坛讲学传播“致良知”学说。消息传至雩都,何廷仁“闻之狂喜”,认为“此乃吾道所归”,遂做出两个关键选择:
1. 弃举子业:与二哥何春(后同为“雩都五子”)放弃科举备考,“专事于学”,从雩都徒步数百里赶赴赣州求见王阳明;
2. 突破地域限制:抵达赣州后,得知王阳明已率军开赴南康前线平叛,遂“负粮追及于南康”,在辕门之下拜见正在指挥作战的王阳明。
这一“负粮追师”的经历,不仅体现其对心学的执着,更暗合阳明心学“即事求理”的实践品格——他未选择“静坐等待”,而是在战火中寻求真理,这种选择也奠定了其日后“重实践”的学术底色。
(二)军旅拜师:横水战役中的“事上磨炼”
根据《明儒学案》《王阳明年谱》等文献交叉考证,何廷仁与王阳明的首次会面时间为正德十二年(1517年)秋冬之交,地点在江西南康(今赣州市南康区)的军营中,正值王阳明平定横水、桶岗匪患的关键阶段。
1. 军事场景中的学术启蒙
此时王阳明正率大军进攻横水(今属崇义县),何廷仁在“中军行辕师事王阳明,帐前效命,随侍左右,参赞军机”。尽管战事紧张,王阳明仍坚持“事上磨炼”的教学理念,让何廷仁“随营而行,悉心指导”。
以“剿匪”为喻,阐释“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王阳明指出,平定匪患(破山中贼)只需军事策略,而消除士民“私欲”(破心中贼)需“致良知”的工夫,何廷仁对此“顿悟”,后在《格物说》中提出“知过即良知,改过即本体”(见《明儒学案·主事何善山先生廷仁》)。
虽无直接史料证明其亲身参与推行“十家牌法”,但作为随侍弟子,何廷仁得以近距离观察王阳明如何将心学理念(如“互督互察”转化为“道德自觉”)应用于基层治理实践。这段经历无疑为其日后在新会的治理工作提供了关键的范式参考。
2. 横水战役的在场见证
正德十二年十月,王阳明在横水战役中首次明确提出“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何廷仁作为随行弟子全程在场。据《王阳明全集·与杨仕德薛尚谦书》记载,王阳明战后追述:“某向在横水,尝寄书仕德云:‘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身临其境的何廷仁领会尤深,他在王阳明帐中听学,听到“双破”论时,便明了致良知不在书册,而在日用,遂更加坚定追随阳明先生,从此成为王阳明的亲密弟子之一。
此次经历彻底重塑了何廷仁的学术路径:他从程朱理学的“外求”转向心学的“内省”,并确立以实践验良知的治学原则。王阳明对何廷仁评价甚高,赞其“不学以言,而学以躬”(转引自《于都县志》),将其纳入核心弟子圈,与黄弘纲、薛侃等共同承担“接引后学”的职责。
(三)仕途践道:新会与南京的“礼法合一”实践
何廷仁虽为秀才出身,却长期追随王阳明,直至嘉靖元年(1522年)才参加乡试中举,后会试未第。嘉靖二十年(1541年),年近六旬的他获授广东新会知县,开启仕途实践,将心学理念转化为地方治理智慧;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升任南京工部主事,分管仪真、芜湖专卖,整顿市场秩序,离任时百姓“树碑绘像”纪念。
1. 新会知县任上的“心学治理”
新会是岭南心学先驱陈献章的故乡,何廷仁到任后,以文化融合为切入点,推动心学落地。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 率僚属在陈献章祠举行释菜礼(古代入学拜师礼),将白沙之学“主静”与阳明心学“致良知”结合,努力消解地域学术壁垒;
- 重修新会县儒学,增设尊经阁、启圣祠,引入《传习录》《格物说》为教材;在各乡设社学,制定《社学训规》,主张识字与致良知同步,培养能文能吏的地方人才;
- 改良王阳明“十家牌法”,弱化刑罚威慑,强化道德宣讲,每月举办“牌甲讲会”,由乡绅讲解心学要义;设立“申明亭”调解民事纠纷,以“改过迁善”替代刑讯,使新会“讼狱日减,民风渐淳”。
2. 南京任上的“实功”坚守
升任南京工部主事后,何廷仁仍以“致良知”处理政务:在芜湖管理专卖时,针对“官商勾结”问题,坚持良知即规矩,要求官吏每日自省是否徇私,并制定透明定价制度,使市场秩序数月而清。其治理逻辑始终围绕“事上磨炼”:将政务视为“致良知”的实践场域,而非单纯的权力行使。
(四)归隐与逝世:善山书院的“学术总结”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何廷仁以老病辞官,拒绝朝廷征召,归乡隐居雩都善山书院,专注讲学著述。此时他已成为江右王门的核心人物,与黄弘纲、聂豹等定期举办“善山讲会”,形成“浙有钱王,江有何黄”的学术格局。
嘉靖三十年(1551年),何廷仁在善山书院逝世,享年68岁。
同治版《于都县志》“祠庙志”有载:在于都“王文成公祠”、文庙大成门右“乡贤祠”、罗田岩的“濂溪祠”等祠里的配祀,其中就有何廷仁。在城区北门西濠背建有“何善山祠”。
据于都作家曾长生考证,何廷仁祖居于都县城河对岸的水南坝,即现在的贡江镇水南村,何廷仁于明朝后期随父亲何潜及叔叔何敬庵迁入于都县城衙背巷。现在的于都县图书馆所在地,原来就是何氏宗祠。现在的贡江镇金桥村何屋村落何氏,是何廷仁的亲叔何敬庵之孙何仲伟,于康熙年间从县城衙背巷迁入下窑(即现在的贡江镇金桥村)开基立业。
《何氏五次联修族谱·庐江郡》记载着:何廷仁及其妻子李氏合葬之墓,原在于都县城东门东岳庙后背。1969年因保护需求,由后裔迁至梓山镇山区一处被地理先生誉为“凤形朝黄牛出栏”的风水地方,墓碑刻“故祖何公礼学名圣府君坟”(礼,当为“理”),落款“下窑合族嗣孙”。
尽管今天下窑已无何廷仁直系后裔,但其精神遗产通过旁系亲属、弟子及地方文化符号如“何廷仁广场”得到了很好的传承。何廷仁广场位于于都县贡江镇金桥村,在何氏宗祠与罗氏宗祠之间。据《何廷仁与金桥》《王阳明高徒何廷仁与于都金桥何氏渊源》等文章记载,金桥村党支部、村委会和何氏族人,为了丰富广场的文化内涵,扩大何廷仁的影响,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将这个广场命名为“何廷仁广场”。
三、学术思想:以“工夫实修”重构阳明心学
何廷仁的学术思想集中体现于《善山集》(十二卷,今多散佚,核心内容散见《明儒学案》《雩都县志》)与《格物说》,其核心是以实践修正理论——针对阳明后学的分化,尤其是浙中王门王畿“四无”说的玄虚倾向,构建知过即良知的工夫论体系,强调“致良知”需落实于日用常行。
(一)工夫论:“知过即良知,改过即本体”
王阳明提出“致良知”为心学核心,但未明确“如何致良知”的具体路径。何廷仁结合南赣军事实践与新会治理经验,将“致良知”转化为可操作的“改过”工夫:
1. “格物”的重新定义
程朱理学将“格物”释为“穷究事物之理”,王阳明释为“正心”,而何廷仁进一步将其具象化为“知过—改过”的过程。何廷仁的相关论述在《明儒学案·主事何善山先生廷仁》中有类似表述,如“知过即是良知,改过即是本体”“师称无善无恶者,指心之应感无迹,过而不留,天然至善之体也……乃作《格物说》,以示来学,使之为善去恶,实地用功,斯之谓致良知也”。
这种定义的突破在于:将“致良知”从抽象的心性修养转化为具体的行为修正——无需“顿悟本体”,只需在日常中觉察过失(如待人不诚、处事不公),并加以改正,便是“致良知”的实功。可以说,何廷仁主张以日常行为指导、鉴定一个人是否真正致良知,充分体现了其作为学者务实的治学态度。
2. “知行合一”的实践化
王阳明“知行合一”强调“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何廷仁则将其延伸至社会治理,他坚持知行合一者,非仅个人修身,乃治民亦需知行同步。知民之过(如争讼、不孝),则行教化以改之;知政之失(如赋役不均),则行改革以补之。
在新会任上,他将这一思想转化为“讲读—评议—改过”的流程:每月朔望,召集乡绅百姓讲读《传习录》,随后评议乡中事务(如邻里纠纷、宗族矛盾),最后让当事人自陈过失,并承诺改正。这种以学化俗的模式,使“知行合一”从士大夫的哲学命题,成为百姓的生活准则。
(二)本体论:心体至善,意动始有善恶
针对王畿“心体无善无恶”的观点,何廷仁坚持“心体至善”的本体论,为“改过”工夫提供理论依据:
1. 对“心体无善无恶”的批判
王畿认为“心体本无善恶,善恶皆意动而后生”,何廷仁坚持心体如日月,本自光明至善。他的逻辑是,若心体无善无恶,则“良知”失去道德根基;唯有心体至善,“知过”才具有“向善”的动力,“改过”才具有“复归本体”的意义。
这种批判的本质是守护心学的道德属性,心学若脱离“至善”的本体,易沦为为恶无疚的借口(如泰州学派后期的“狂禅”倾向)。何廷仁的坚守,使江右王门成为阳明心学“道德底线”的坚定守护者。
2. 人情物理皆良知之用
何廷仁反对“绝感求静”的修养方式(如部分弟子效仿陈献章“静坐终日”),主张良知需在人情物理中显现,除却父子、君臣、邻里之常(人情物理),则良知无从可致。静坐如闭门养神,出门应事如神之运用于外,二者不可偏废。
他以新会治理为例:处理宗族纠纷时,需知孝悌之理(良知),行调解之实(应事);推行乡约时,需知教化之要(良知),行宣讲之劳(应事)。这种动静结合的修养方式,融合了白沙之学“主静”与阳明心学“事上磨炼”的精髓,形成江右王门“主静—实践”并重的特色。
(三)学术争议:与钱德洪、王畿的“叙事权争夺”
王阳明逝世后(1529年),阳明后学围绕《传习录》编纂与《王阳明年谱》撰写展开争议,本质是“如何诠释王阳明思想”的话语权争夺。何廷仁与钱德洪、王畿的分歧,集中体现为“地域视角”与“理论视角”的冲突。
1. 《传习录》编纂:实践语录的取舍
钱德洪、王畿主导《传习录》续编时,侧重收录王阳明晚年“天泉证道”“致良知”等理论性语录;而何廷仁主张多收录王阳明南赣时期的实践论述,如“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十家牌法”与教化民众等,认为这些内容更能体现心学的实践本质。
据现代学者研究,钱德洪在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删订《王阳明年谱》时,可能对何廷仁等弟子所记录的、更具实践色彩的南赣讲学语录有所删减。何廷仁对此倾向有所不满,他主张保留王阳明“以战证道”的实践言论,反对玄谈。当然,最终仍以出版人的意见为准。
2. 《王阳明年谱》:历史叙事的分歧
在《王阳明年谱》的时间线与事件权重上,双方存在明显分歧:
- 何廷仁的“赣南视角”,主张将“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的提出时间明确系于正德十二年(1517年)横水战役,强调这是心学从“理论”转向“实践”的转折点;
- 钱、王的“浙中视角”,则将该观点模糊系于正德十三年(1518年)龙南战役,更突出王阳明晚年“致良知”理论的系统化(如天泉证道)。
此外,关于王阳明临终遗言,黄绾《行状》记载为“他无所念,平生学问方才见得数分”,钱德洪在《年谱》中改为“此心光明,亦复何言”。何廷仁支持黄绾的记载,认为“先生一生务实,临终不会空谈玄虚”,但未被采纳。
这种分歧的本质是“学术路径的争夺”,何廷仁试图以实践叙事确立江右王门的合法性,而钱、王以理论叙事及美化心理以巩固浙中王门的核心地位。尽管何廷仁的主张未完全被采纳,但他通过《善山集》收录的王阳明南赣语录,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心学的实践维度,可惜《善山集》大多佚失。
四、实践活动:心学的地方化传播与治理
何廷仁的核心贡献并非理论创新,而是将心学转化为地方社会的“治理工具”与“文化符号”。他以雩都、新会为两大实践场域,通过教育、乡约、制度创新,推动心学从士大夫之学变为百姓日用之学。
(一)教育实践:书院与社学的心学传播网络
教育是何廷仁传播心学的核心载体,他构建了“书院(精英教育)—社学(基层教育)—讲会(学术交流)”三级网络,实现心学的分层传播。
1. 善山书院:江右王门的实践据点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何廷仁归乡后重建雩都善山书院,将其打造为江右王门的核心讲学场所。他以《传习录》《善山集》为核心教材,辅以《南赣乡约》《新会社学训规》,强调学用结合,要求弟子需记录每日过失,定期在“改过堂”汇报,由何廷仁点评指导;他每月举办“善山讲会”,邀请江右学者,以及“雩都五子”(何廷仁、黄弘纲、袁庆麟、何春、管登)共同讲学,讨论“心学与地方治理”的结合点,如“乡约如何落实”“社学如何教化”。
善山书院的影响远越雩都,据《于都县志》记载,“四方学者闻风而至,岁常数百人”,其中李乔崇、李一龙等弟子后来成为江右王门的重要传人,将“改过”工夫传播至赣州、吉安等地。
2. 社学:心学的基层渗透
王阳明在南赣推行社学,但未形成系统模式。何廷仁在新会与雩都完善社学体系:
在新会,全县24乡各设社学1所,选拔“笃信良知”的本地儒生任教,教材为《社学训规》(何廷仁自编,以孝悌、忠信、改过为核心,并规定“童子入学先学‘知过’:每日自省是否欺瞒父母、欺凌同伴”;在雩都,将社学与宗族结合,在何氏、黄氏等大姓宗族祠堂设立“族学”,由宗族资助,要求“凡宗族子弟,七岁必入社学,否则族长问责”。这种“宗族+社学”的模式,使心学通过宗法网络渗透至基层。
据《新会县志》记载,何廷仁任内“社学兴,民风变:争讼者日少,孝悌者日多”,印证了社学教化的实效。
(二)政治实践:礼法合一的地方治理
何廷仁在新会与南京的仕途实践,是“致良知”在政务中的落地——以“礼”(心学伦理)化民,以“法”(制度)辅礼,形成“礼法合一”的治理模式。
1. 乡约:心学伦理的制度化
王阳明制定《南赣乡约》,但未细化执行流程。何廷仁在新会修订《新会乡约》,将其转化为“每月讲会+道德评议”的制度:
- 讲会流程:每月朔望,全乡百姓聚集乡约所,由乡绅讲读《乡约》与《传习录》片段(如“改过迁善”),随后由“约正”(乡约负责人)评议乡中事务:对“孝悌、行善”者表彰,对“争讼、不孝”者批评,令其“自陈过失,立誓改正”;
- 惩戒机制:对屡教不改者,先“公示其过”(道德压力),再“罚充社学杂役”(劳动改造),最后“不准入祠祭祖”(宗法惩戒)。这种“道德—宗法—轻微法律”的阶梯式惩戒,既避免了单纯刑罚的对抗,又确保了乡约的权威。
《新会乡约》的成效显著,据《广东通志》记载:“新会自廷仁治后,‘文明礼义之乡’名闻岭南,邻县多效仿其乡约”。
2. 十家牌法的改良:从治安工具到教化载体
王阳明“十家牌法”最初为治安设计(十家为一牌,互相监督,防止通匪)。何廷仁在新会将其改良为“教化+治安”的复合工具。
除登记户籍、职业外,增加“每月过失记录”——牌长(十家负责人)需记录每家“过失”(如迟到、失信),并在每月牌甲讲会上通报;从“监督匪患”转为“监督道德”——十家互相提醒“改过”,如发现邻里“待人不诚”,需“友善劝诫”,而非“举报官府”。
这种改良使“十家牌法”从控制工具变为道德共同体的纽带,正所谓“牌法非为防贼,乃为防吾心之贼;十家相连,非为连坐,乃为互相劝善”。
(三)文化实践:地域符号的“心学建构”
何廷仁及其后的地方士人,深知“文化符号”对学术传播的重要性,通过石刻、祭祀、文献整理等方式,将雩都、新会塑造为“心学圣地”,强化地方对心学的认同。
1. 罗田岩的“心学符号化”
雩都罗田岩是宋代周敦颐讲学之地,王阳明曾在此题字“观善岩”。何廷仁及其后学着力将其打造为心学传播的“实体载体”。
- 石刻与碑记:在罗田岩刻王阳明为何廷仁兄何春题写的《观善岩小序》,后世于都学者提出“罗田岩,阳明悟道第二地”,将自然景观转化为心学历史记忆。
- 祭祀成体系:于都在罗田岩濂溪阁(纪念周敦颐)配祀王阳明、何廷仁、黄弘纲等,形成“周敦颐—王阳明—江右王门”的学术传承链条,使罗田岩成为“心学朝圣之地”。
2. 文献整理:心学实践的经典化
作为当年随军的亲密弟子,何廷仁参与整理了王阳明南赣时期的实践文献,如《南赣乡约》《十家牌法》《横水战役语录》,并编辑《善山集》,他认为先生(王阳明)心学之精髓,不在天泉证道,而在南赣实践;若无横水之破心中贼,则致良知为空谈。
这种文献整理的意义在于,为江右王门的实践导向提供了历史依据,同时也为后世研究王阳明南赣实践保留了关键史料(部分内容补《传习录》之阙)。
五、历史影响与定位:江右王门的“地方传人”
何廷仁在阳明学史上的定位,是“地方重要传人”而非“核心理论建构者”——他的价值不在于拓展心学的理论边界,而在于将心学从“书斋”推向“社会”,从“浙中”推向“地方”,为阳明后学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实践样本”。
相较于钱德洪、王畿的“全国性影响”,何廷仁的影响集中于地方,但这种“地方化”恰是其独特价值。
其一,弥补了理论与实践的鸿沟。阳明心学若仅停留在“天泉证道”的理论层面,可能沦为士大夫的空谈;何廷仁的“改过”工夫与“乡约实践”,使心学具备了“改造社会”的能力;规避了心学的异化风险。泰州学派后期出现“束书不观,游谈无根”的狂禅倾向,而江右王门因何廷仁的“实践坚守”,始终保持“务实”底色,为东林学派“经世致用”思想提供了借鉴;
其二,形成了地域学术的典范。何廷仁的“地方传人”角色,证明传统文化的传播需“在地化改造”——结合地域文化(如雩都的宗族传统、新会的白沙之学),而非“一刀切”的理论灌输,这对当代传统文化活化具有重要启示。
结语
何廷仁作为江右王门的“地方重要传人”,其学术生涯是阳明心学“社会化传播”的缩影:他以“负粮追师”的执着追随王阳明,在战火中体悟“事上磨炼”;以“新会治理”的实践将“致良知”转化为“乡约—社学”的制度;以“善山书院”的讲学将心学植入地方文化基因。尽管其著作多已散佚,理论未形成体系,但他以“知过即良知”的务实工夫,填补了心学理论与社会治理的鸿沟,为阳明后学规避“玄虚化”风险提供了实践路径。
从学术史视角看,何廷仁的价值不在于“创新”,而在于“坚守”——坚守王阳明“知行合一”的初心,将心学从书斋哲学变为生活智慧;从地方史视角看,他是地域文化的激活者——通过心学实践,重塑了雩都、新会的文化认同,使其成为心学传播的“地方节点”。
这种将哲学理念融入日常生活的实践智慧,不仅是明代心学的精髓,更是当代传统文化活化与乡村治理可资借鉴的历史资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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