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耀文诗论选
一
愈嘉诗论
对格律诗词“因意破律”之我见
翟耀文
格律诗词是应严重遵守诗词格律的,这是诗词界的共识。但是也有一种情况,就是在创作中一时找不到恰当的字,能否允许“因意破律”?我是赞同“遵意破律”而坚决反对“因词害意”的!其理由有三:
一是,“意”是诗的主题,主题是诗的主旨,是诗的灵魂,是核心思想,是诗人通过文字、语言、意象和结构传替的中心意图,反映诗人对人生、社会和自然的观察和感悟。格律是为主题也就是“意”服务的,在特殊情况下,因意破律是应允许的。决不能“因小失大”,为了符合格律,又因一时无法找到合适字而胡乱凑字或凑韵。
二是,诗学家认为,格律诗的核心是平仄交替,对仗工整,押韵严格,若仅有一两句或个别字出韵或失律,但整体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视为合格:
1,韵脚统一;
2,平仄规则;
3,特殊句式。如:鲤鱼翻波等特殊句式,虽局部失替,但被广泛接受为合格律句。什么是鲤鱼翻波?简言之,就是格律诗中的特殊句式,如:五言诗中“平平仄平仄”被视为“平平平仄仄”的变格。七言中的“仄仄平平仄平仄”就是仄“仄仄平平平仄仄”的变格。
三是,在古诗词中,“因意破律”例子很多。
如:格律诗避免同声连用,陆陆《钗头凤》中“闲池阁”,闲是平声,被视为“因意破律。”
如:苏东坡《念奴娇.赤壁怀古》起笔“大江东去”就突破了传统词牌的平仄韵律。
如:王维《送王二使西安》第二句:“客舍青青柳色新”,未严格按照平仄相粘规则。
如:李白《登金陵凤凰台》“'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末句未按五律对仗规则,以散句收句。
这些“因意破律”,准确表达了诗人真实意图,增强了诗词的艺术效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二
愈嘉诗论
“一东”、“二冬”押韵通用之我见
翟耀文
对于在《平水韵》中,“一东”和“二冬”两个韵部的字能否通押的问题,在诗词界一直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部人认为在平水韵体系中“东”和“冬”被视为两个不同的韵部,这就意味着不能混用,否则就是“出韵”。
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既然“东”和“冬”都是韵母相同的平声字,为什么不能通押?把它们分成两个韵部,完全没有道理。用“东”和“冬”押韵说是“出韵”说不过去。
我是赞成后者观点的,理由是:
一,我曾在《平水韵考略》一文中说过:“《平水韵》自金、宋诞生以来,上千年经久不衰,全世界喜欢、应用、推广它的人已过忆。这证明《平水韵》自有它的魅力,有许多合理。可取的地方。但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在广泛推广普通话的今天,回过头来看《平水韵》就会发现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东、冬”、“江、阳”、“真、文”这些韵母完全的字,为什么要把它们分成不同的韵部?而“元、村”(十三元)、“枝、惟”(四枝)、“鱼、如”(六鱼)等这些韵母不同的字却要放在一个韵部?类似这些字在古代即使发音和现在不同,但也不会悬殊这么大这是我们在学习、推广和研究《平水韵》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摘自翟耀文《平水韵考略》。
我一向是遵循《平水韵》的,几十年来我编写诗词教材,举办《诗词讲座》,培育诗词新人、组建诗词组织,发展诗词队伍,目的就是大力传承和弘扬《平水韵》。我认为,我们传承古人的经典,不能全搬全抄,一成不变,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既然《平水韵》中有不合理的地方,我们为什么不能加以改正呢?还要死抱住“不合理”的东西不放?
二,中华诗词学会已发布新的韵律规定,就是放宽了对“东”和“冬”韵的限制,允许它们在诗词中互押。这使得在诗词创作中更为灵活,为对广大诗词写作者拓宽了创作空间。弥补了《平水韵》中的部分不足。
三,在古诗中“东”、“冬”通韵的诗例很多。
如:元稹《行宫》》
寥落古行宫,(一东)
宫花寂寞红。(一东)
白头宫女在,
闲坐说玄宗。(二冬)
如:杜甫《雨晴》
天水秋云薄,
从西万里风。(一东)
今朝好晴景,
久旱不妨农。(二冬)
塞柳行疏翠。
山梨结小红。(一东)
胡笳楼上发。
一雁入高空。(一东)
如:孟浩然《田家元日》
昨夜星斗北,
今朝岁起东。(一东)
我年已强仕,
无禄尚忧农。(二冬)
桑野就耕父,
荷锄随牧童。(一东)
田家占气候,
共说此年丰。(一东)
虽然在唐代还没有《平水韵》这一说,但《平水韵》是依据隋《切韵》、唐《唐韵》、宋《广韵》等韵书基础上而来的,那么那么,唐代诗人“东、冬”可以通用,而我们为什么不能通用呢?
综上所示。我认为,“一东”、“二冬”押韵通用,不仅不算出韵,而且应该大力提倡。
作者为山西省文史研究馆馆员、中华诗词学会会员、中国国学研究会研究员丶中国金融作家协会会员、山西作家协会会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