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赶集记忆
作者/葛振东
审核/黑天鹅
主播/李明娥
总编/李淑林

人一生记忆最深的是童年时期,到老年时想起小时候的一些事,还记忆犹新,难以忘怀。我对小时候自己跟随大人赶集的情景,历历在目,恍如昨日。集市是乡愁的味道,有着童年的回忆和小时候生活的印记。它承载了回忆,集结了乡愁,见证了乡亲们的喜怒哀乐与对生活的热爱和追求。

家乡位于陕北黄土高原榆林和延安两个市的交界处,我们经常去赶集的地方,是那时延安地区一个县的人民公社所在地。我们村到此集镇,走沟路和川路十华里,翻山路只有几华里。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交通极不发达,人们到集市全靠两条腿步行赶路,所以,人们把去集市又称为赶集。那时,赶集如能坐上一辆驴拉架子车就很高兴了,感到比我们现在坐汽车还牛气呢!

农历每月二、七,逢集日那天,农村社员们若有需要置买生活日用品的,就向生产队长请假去集市,生产队放羊的人,有事要办时就请人替自己放羊,本人到集市去;家中身体健康,走路利索的老人,自己也常去赶集,家里大一点的孩子,也跟随着大人去赶集。

记得,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和七十年代前期,每月逢集时,上午人们早早地吃过饭后,从四面八方赶来,路上行人络绎不绝。街道里人头攒动,人声鼎沸。街道左右两边有两排摆摊卖货的摊点,中间逛街的人,熙来攘往,喧闹嘈杂。那时市场还没有开放,商贩被称为投机倒把者,要受到严厉打击,所以街上没有贩卖货物的。街道中心左边有一个供销社门市,里面商品种类较少,主要是食盐、煤油、针线和布料等生活日用品。那时人们到食堂吃饭,要粮票;到商店买布,要布票。不少商品需要凭证购买,一些紧缺商品很难拿到证券。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还是计划经济,商品很不丰富,煤油,布匹都是紧俏商品,要凭票购买。供销社卖布的柜台上,摆放着各种布料,卖布的售货员,有扯布的,还有开票和收款的。站柜台里负责扯布的售货员,在没有人买布时,就把量布尺插到脑后的领口里,当时让人看见感到很牛气啊!供销社,当时还收购鸡蛋、药材和一些农产品。那时候人们赶集置买东西,大多是买点生活必需品,其它东西很少买,好多人来到集市上主要是凑热闹看红火。街口右边的老槐树下,那是牲畜买卖市场,是农产品贸易场所,也是人们偷卖果馅的地方。当时有卖牛卖驴卖猪卖羊的,也有农副产品交易的,主要是农民自留地里种的农产品和手工制作的农具。农民把自己家里饲养的猪、羊牵到集市上去卖,也把猪崽、羊羔和鸡背到集市里去卖,用这些家畜家禽卖来的钱,以补家用。那时,有些物品被认为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不允许交易。那时,买卖大牲口是生产队派人交易的,市场上卖大牲口的价格由买方与卖方把手掩在上衣襟下面,或藏在草帽下,用“捏码子”的方式秘密进行讨价还价。这个地方有卖农具的,也有铁匠炉打造农具的,还有人从上衣里面拿出手工食品偷卖的。这里,是当时最繁华和热闹的市场。

集市,是农村集镇中定期或在固定地点集中买卖货物的地方。那时,集市是农村最热闹的场所,逛集是农民最喜欢的活动。每次遇集时,人们纷纷从各村赶来,集市上人潮涌动,摩肩接踵。每年腊月逢集时,人们都匆匆地赶到集市去置办年货,街上人山人海,拥挤不堪,把小小街市挤得水泄不通。

赶集是一种民间风俗,北方叫“赶集”,南方叫“赶场”。集市是指定期进行商品交易活动的场所,主要指曾经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时代或地区的一种贸易组织形式。集市是商品交易的场所,是同亲戚或朋友相会的地方,也是人们交际和认识人的场合。赶集,是农民生活中所不可少的一项活动,具有一定的周期。熙熙攘攘的人流, 琳琅满目的商品, 芳香浓郁的糖果,是视觉与味觉的盛宴。赶集,热闹非凡,是一场人间烟火的盛会,也是一次人们生活的聚会。漫步在赶集的人潮中,洋溢着生活的热闹与喧嚣,使人沉醉,让人流连忘返。







出品人:李淑林
李淑林,网名阳光,注册志愿者,仁义寿乡民星榜样.最美家庭,眉山市助人为乐最美家庭,名篇.金榜头条总编导师,文学艺术网、文学名人堂等十大平台总编。华夏精短文学学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东坡诗词学会会员,理事,仁寿诗词学会会员。年年被名篇评为文学领军人物和年度功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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