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随笔】
红高粱与诺奖的荒诞剧
文/李含辛
最近一场关于莫言的闹剧,让我想起《红高粱》里那句台词:“这天下,什么鸟事都有。”有人举着“捍卫诺奖尊严”的大旗,要求收回莫言的证书和奖金,理由竟是《红高粱》被改得“面目全非”。可翻遍当年的颁奖词,瑞典文学院连《红高粱》的影子都没提——他们表彰的是莫言“魔幻现实主义的笔触”,是《蛙》里的荒诞、《酒国》的辛辣,以及《丰乳肥臀》中那片土地的血性与悲悯。
这场闹剧的荒诞之处在于:攻击者连靶子都打错了。诺奖评委看中的从来不是某一部作品的“原汁原味”,而是一个作家对人性、历史和文化的整体叙事。就像没人会因为毕加索的画风突变,就去质疑他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提名(尽管他没得过)。艺术的魅力恰恰在于它的流动与再生——莫言将《红高粱》改编成歌剧,何尝不是一种新的生命注入?
可笑的是,那些高呼“维护真实性”的人,自己却活在虚构的正义感里。他们以为诺奖是某种神圣的“认证”,殊不知文学奖的本质是争议与选择。当年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被批“魔幻过头”,帕慕克的《雪》被指“政治不正确”,但时间最终证明:伟大的作品从不怕被误读,只怕被无知绑架。
这场闹剧倒像一面镜子,照出某些人的“知识匮乏症”。他们用情绪代替思考,用口号代替研究,连莫言获奖的基本事实都懒得查证。而真正的文学尊严,恰恰需要这种“较真”——不是对着空气挥拳,而是先翻开一本书,读透颁奖词,再开口说话。
《红高粱》里,爷爷说:“人活一辈子,不就是图个痛快?”可某些人连痛快都要靠踩别人来获得。若真关心诺奖的声誉,不如先学会尊重评委的眼光,承认文学从来不是流水线上的罐头——它可以是高粱酒,也可以是歌剧,甚至是一面照出愚昧的哈哈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