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护难得的“扶助”善举(杂谈)
文|都世科
近日浏览网上信息,看到几则因扶起摔倒在地的老人而遭讹诈的案例,令人心情沉痛,思绪难平,这种关系社会诚信和道德底线的问题应该引起应有的关注。
四川达州一名9岁的小学生同两名同学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名老太婆跌倒呼救,这名叫小云的同学同另两名同学便上前将老太婆扶起,没想到老太婆站起后,一把抓住小云大喊,诬说是其将她撞倒,路人一时是非难辩,问清小云家长电话后便将其父叫来,不容分辩先送往医院看病要紧,到医院后一检查,竟是左肩骨粉碎性骨折,第一天便花了小云爸1万多元,爸爸一再问儿子和另两名同学,都说是她自已跌倒后喊叫,他3个才去扶的。事有蹊跷,小云爸一心想弄清真象,便写了一张纸牌在出事地点寻求见证者,没想到很快有20多名那天在场的证人,说清了当时的现场事实,又有知情人透露老太婆在家里水房摔伤的实情,后经公安部门调查,老太婆终于说了实活,只想为儿子省点看病的钱便诬说。被处拘留10天、罚款500元。
另一件是45岁的吴伟青在马路上骑摩托车时,发现一跌倒的老人呼救,他回车赶紧扶起老人,这位蒋老太婆却诬陷是其撞倒她的,有口难辩之际,路人陪他同去医院,经检查并无大碍。后来,儿子却强行让其住院,并要吴拿20万元,吴伟青靠打工挣钱,家庭经济困难,女儿还正在上大学,家中根本没有积蓄,在威胁漫骂声中,满腹委曲的他,竟选择了以死来证明清白,他跳入池塘窒息而死。他死后愤怒的村民联名为其申冤,经调查,讹人老太婆终于承认是自已跌倒,只想图点钱才胡说,没想到逼死了人。
湖南一法院审理了一起讹人案件,当事者儿媳被拘留14天;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6.8万元,这是首例被重罚的讹诈案。事由是湖南某市一名女大学生在街头看到一名老人倒地,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她扶起老人,又将其送往医院检查,并垫付1000元费用,老人此时却一口咬定是女大学生将自已撞倒,随后赶来的儿媳妇要求赔偿损失,女大学生在辩解无果的的情况下选择了报警。后警方通过一住户监控录像,发现老人系自已摔倒。最终,法院查清事实原委,给予了公正判决。
上述三个案例,折射出现时社会中有些人道德滑坡,利已主义膨胀、诚信缺失,以及法律意识淡簿等社会问题。案例中当事的三位老人虽年过七旬,但均思维正常,却为了牟取不正当的利益,或转嫁医疗费用,信口雌黄,诬陷帮扶自已的热心人,乃至小学生,委实显得为老不尊。在三起案例中也让人痛心地看到:讹人的共同特点都是不顾及事实,只要求对方拿“钱”放事。钱,的确是多少人梦昧以求的东西,但俗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非自已劳动所得的财富就是一种罪恶。且老年人已近暮年,何苦为牟财而不顾及人品、脸面。三个家庭中的子女,也竟然不能冷静思考弄清事实,而一味地借机敲诈善良的扶助者,尤其过分的是那位蒋老太婆的儿子,整日骚扰、威胁吴伟青,为讹20万元,硬是将其活活逼死,实在令人愤慨。有智者说得好: 人这一生,可以苦、可以穷,但不能脏了良心; 可以精,但不可以阴,不能为了利益耍手段、为了钱财算计人,最终算计人者必然会算计到自己头上。这世上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一颗干净的心。
当一个简单的善举可能带来巨大风险和麻烦时,人们难免会犹豫和退缩。伤一颗善良的心,也影响了不少知情者。这些诚信缺失者造成的阴影,必然会让不少好心人在面对“扶不扶、帮不帮”时心生畏惧。更痛心的是,对诸如小云、女大学生等造成的精神伤害是短时间难以愈合的。令人欣慰的是法律不会纵容“讹诈”行为,公安部门也是人民的保护神,她们都是正义的坚强后盾,凡是选择报警或诉诸法律的,必然会得到应有的护佑。可悲的是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已,以其死而求清白的愚蠢之举。
随着老龄化的日趋严重,老年人在户外活动中发生跌倒、疾病突发等现象会在所难免,我们当然不能因噎废食,关闭善行的大门,毕竟绝大多数人都是有良知的。为保护和鼓励帮扶老人的善举,笔者以为该做好以下几件事:其一是各级政府部门出台“见义勇为、帮扶老弱”奖励措施,对帮扶老弱的义举进行大力宣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缓解社会对“扶不扶”的道德困境,鼓励为正义敢于说话,敢于出手,为扶弱大胆相助的行为,扭转看到倒地者绕着走,人情“冷漠”,有悖和谐社会的现象;其二是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养。将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其三是严惩诬陷者。法律在为善良施救者撑腰的同时,对诬陷者及其家庭成员参与者实施重罚,要按其讹诈金额成倍处罚,让诬陷讹诈者付出沉重代价,用”重典”维护社会诚信的底线; 其四是完善公共区域监控设施,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为社会公平与正义站岗放哨。事实已经证明,这种真实的场面还原,会让诬陷者在事实面前哑口无言。
2025.10.18.
作者简介:
都世科,中国散文学会北戴河创作基地文学院签约作家。大学文化、高级编辑,多年从事新闻采、编和管理工作,曾获陕西省宝鸡市优秀新闻工作者荣誉。曾多次获省、市新闻奖。陕西省中国现代文学学会小说分会顾问;宝鸡市作家协会、杂文散文家协会会员。
热爱文学创作,退休以来,在《当代文学家》、《散文选刋》、《都市文苑》等刊物和平台发表数篇散文、小说、杂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