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1914年1月10日,袁世凯下令解散中华民国国会,将全体国会议员遣散回家。袁世凯解散国会的理由是:现在国会议员已不足半数,不能正常工作。因为在此之前,袁世凯逼迫国务总理熊希龄在他发布的命令上副署,以国民党参与叛乱(即孙中山的二次革命)为由,取消国民党籍和与国民党有联系的议员(即跨党议员)的议员资格。参众两院共有议员820名,被袁世凯取消资格的议员就达438名,剩下的不足400名议员就没有了法定的半数了。既然国会已经开不成会了,那民国岂能再给你发工资?袁世凯宣布解散议会的理由似也“合情合理”。2月28,袁世凯又下令解散各省议会。解散国会之后,成立了由他控制的政治会议取代参众两院。接着他又制定“中华民国约法”,“中华民国总统选举法”,不仅改内阁制为总统制,还将总统权力无限扩大,如每届任期十年,可以无限期连任,下届总统由上届总统推举等等。至此,袁世凯正式走上专制独裁之路,乃至公然称帝,葬送了共和政体。
无疑,袁世凯是直接葬送共和政体的历史罪人。可是,袁世凯就是有三头六臂,他也无法在四亿五千万人眼皮底下将整个中华收入袁氏家中,何况还是在共和民主思想鼓舞人心的历史条件下。人们普遍认为,袁世凯是一个在专制主义泥淖里浸染了三十余年的前清大臣,骨子里有着清洗不去的极权思想和渴望有朝一日黄袍加身的虚荣心,加上轻而易举取代满清三百年的统治,让他飘飘然起来,以为机会来了,最终铤而走险。
然而,当我对民国前期的历史作了一些研究之后,却以为袁世凯走上专制独裁之路是不得已而为之,换句话说,他是被逼走上这条不归路的。我并不是为袁世凯开脱。他是这个倒行逆施行径的主角,他要是不想独裁不想当皇帝,谁也不能强迫他。我想提请读者注意的是,处在那样的时代那样的位置,不仅袁世凯,换了其他人也难免不会生出很多想法来。贪恋权力、爱慕虚荣是人的本性,何况还有二千多年专制熏陶呢。我个人认为,袁世凯再怎么贪恋权力再怎么想当皇帝,他也不敢随便乱来,否则,清帝退位时他就可以取而代之。袁世凯不仅是个精明的政治家、军事家,而且具有相当强的法律意识,就拿他解散国民党议员来说吧,他手握重权,完全可以亲自下令,但他还是按法定程序用了国务总理熊希龄这杆“枪”。不错,这是袁世凯的狡猾手段,但从他的狡猾手段上可以看出,他还是很注重运用“法律”这个东西的,也可以理解为古代的“师出有名”吧。然而,是谁给了他“师出有名”的机会呢?我的回答是:孙中山和国民党。孙中山和国民党不仅给了袁世凯清剿自己的机会,而且还将袁世凯逼上了专制独裁的道路,葬送了他们为之奋斗的民主共和体制。当然,除了孙中山和国民党之外,还有其他不容忽视的客观因素。
有人说,1913年3月20日上海火车站的一声枪响,为中国的共和政体和宪政道路划上了句号。这话有一定道理,如果宋教仁不死的话,中国的宪政之路很可能会继续下去,共和大厦也极有可能不会倒下,我一直为宋教仁之死扼腕长叹。可是,宪政之路非得今日止共和大厦必须今日倾?依我之见,并非如此。
宋教仁被刺,举世震惊,群情激愤,孙中山火速从日本赶回,全国民众要求缉拿凶手、查明真相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袁世凯也电令江苏总督程德全“重悬赏格,迅缉真凶,彻底根究”。直接行凶者在上下一致的共同努力下很快捉拿归案,通过公开审讯,发现国务秘书洪述祖、国务总理赵秉钧与暗杀事件有牵连,上海检察厅立即向洪、赵二人发出传票。就在谋杀案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时候,孙中山以谋杀宋教仁的幕后主使是袁世凯为由,不顾黄兴和大部分国民党人的反对,执意发动“二次革命”公开讨袁,最终因响应者寥寥而失败。关于谋杀宋教仁的凶手是不是袁世凯,近百年来一直存在争议,说袁杀宋教仁有一定道理,宋教仁领导的国民党取得了议会选举的胜利,成为袁世凯独裁道路上的绊脚石,袁为扫除障碍,有可能对其下毒手。说袁不是杀宋真凶也有道理,袁身为大总统,已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宋教仁要当的是总理,并不是总统,尽管宋教仁鼓吹内阁制对总统权力限制很大,但要变内阁制为总统制,光杀一个宋教仁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他的最大对手是孙中山和黄兴,不杀孙黄而杀宋是舍本求末,况且在当时共和热情高涨的形势下,以袁世凯的智商会干出这种傻事?
不管袁世凯是不是杀害宋教仁的幕后凶手,当时的刺宋案已经进入法律程序,袁世凯的态度也十分积极,再以武力讨伐一个合法政府是相当不明智的。在此之前,袁世凯基本上是中规中矩的,没有超越“临时约法”限定的总统职权范围。在没有确切证据表明袁世凯就是刺宋案元凶,袁又没有明显违反“临时约法”行为的情况下,悍然运用武力,则是置国家于危险境地的不负责任的行为,正如黄兴等人所指出的:内乱将给外国列强以可乘之机,也将造成生灵涂炭。可是,孙中山还是发动了讨袁战争。逼迫袁世凯进行反攻,也给了袁世凯反攻或者说废除共和政体的机会。此其一。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孙中山不顾宋教仁实行内阁制的请求,执意实行总统制,可是,仅仅三个月之后,国家权力即将移交袁世凯政府时,却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匆匆制定一本“临时约法”,改总统制为内阁制,并对总统权力加了诸多限制,总统只不过一个名义上的国家元首,被时人指称为“因人而制宪”,带有明显的个人倾向,对即将接手民国政府的袁世凯缺乏最起码的信任与尊重,除了让袁世凯办事困难之外,也让他脸上无光,窝了一肚子火,不能不让他对革命党生出敌意。说袁世凯顾全大局也好老谋深算也好,事实是袁世凯当时并没有与南方革命党为难,相反还多次电邀孙中山等北上“共商国是”,对革命党人表现了足够的诚意,就算是表面文章也无可厚非。政治就是如此,只要不违反游戏规则,没有必要对其动机作种种猜测。
就是在“二次革命”之后,袁世凯也没有立即解散国民党议员占多数的国会,有人说这是因为他还没有被国会选为正式大总统,国会还有利用的价值。然而,我们反过来想想,如果袁世凯强行要当大总统,不要国会选举他不一样可能当上吗?袁世凯这么做只能作一种解释:他不想破坏现有秩序,也就是说他仍然想在法律框架下行使权力。他不是同意国会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了吗?在三个多月的制宪过程中袁世凯也没有对制宪横加干涉。可是,国民党占多数的议会,却坚持不采纳袁世凯提出的三点修宪意见:即将“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改成“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将“临时大总统得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须得参议院同意”改成“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将“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改成“大总统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只要我们站在客观的立场看问题,袁世凯提出的三点要求并不过分,其权力也就相当于现在的法国总统。要知道中国是一个刚刚从专制制度转型的国家,名义上统一了,但仍然是一盘散沙,尤其是南方各省随时都有发生叛乱的可能,国家元首没有一点实权,显然对国家稳定不利。当有议员对袁世凯说:议会就是监督总统的。袁世凯反问:谁来监督议会呢?议员给出人民的答案时,袁世凯气愤地说:我没看见人民,只看见一个个的人。你不能不承认袁世凯这句话的准确和精辟。其实,国家宪法的制定应该是一件相当严肃的事情,因为宪法关系到各个利益集团和全体国民的利益,应该尽可能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相互妥协,做到即有利于维护个人权利,又有利于国家发展。匆匆制订一部根本大法,显然是不负责任的行为。美国人在制订他们的根本大法时,几次差点流产,最后利益各方各退一步,才有了世界上迄今为止最为完美的国家宪法,也让美国政权长期处于稳定状态。可是,我们的国会议员则刚愎自用,不肯作丝毫让步,而且对总统和国务院的权力作了进一步限制。三读通过“中华民国宪法”让总统成了一个摆设,行政权被无限削弱,可是议会的权力却无限膨胀,同时,“三权”中的另一权“司法权”却又没有做出很好的界定,致使议会成为“超议会”,美国人在制定宪法时极力避免的“议会专政”即将在中国实现。不用说袁世凯是个既有抱负亦有野心的人,就是处于他这样位置的其他人,会容忍权力被剥夺坐视国家陷入混乱?此其二。
袁世凯是靠北洋军队起家的,在袁没有成为最高统治者前,北洋军首领们对他惟命是从,让袁世凯很放心。随着袁世凯登上国家权力高峰,他的那些北洋弟兄们也成为各省的督都,各霸一方的督都们开始尾大不调甚至阳奉阴违起来,冯国璋居守南京,有令不从;张勋坐镇徐州,却打着自己的算盘;陆军总长和警察头子段祺瑞与自己貌合神离。而军队国家化的步伐又还没有迈出。在这样的情况下,袁世凯不得不采取非常手段。此其三。
身边人的不停鼓燥和欺骗:梁启超的共和专制主张,为扩大总统权力写文章、做演说,不辞劳苦;以杨度为首的“筹安会”(君主立宪派),引经具典、苦口婆心,大唱君主立宪赞歌;大儿子袁克定伪造舆情、欺上瞒下,不断营造“良辰吉时”。此其四。
在国民党孙中山及其民国议会的步步紧逼下,在袁氏周围人的“殷切期望”下,在“全国民众”的“一致要求”下,袁世凯这个结束二千年专制统治的有功之臣、共和国第一任大总统,不得不逆潮流而行,推倒共和大厦,埋葬民主政体,甚至称王称帝,将好不容易从满清手中夺回的天下挂上袁姓旗帜。出现这样的局面,我们可以说是袁世凯为了一己私欲和虚荣心所致,亦可以说是各种客观因素特别是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形成的合力带来的结果,也未尝不是袁世凯为国家民族利益而做出的牺牲——他认为只有依靠皇帝的威望才能让中国免于混乱,在登基仪式上说当皇帝是祸害袁家子孙的话,应该是发自内心的。
近百年来,袁世凯一直是万人唾骂的历史罪人。然而,历史是复杂的,对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评价应该在弄清复杂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判断和评价,切不可根据需要和好恶进行掐头去尾。共和政体的毁灭,袁世凯肯定要承担责任,然而其他人呢,他们就没有责任吗?遗憾的是,我们的历史教科书、历史专著甚至让我抱有很大期望的《剑桥中华民国史》对此也没有令人信服的分析和实事求是的评价,乃至中国人一提到袁世凯就想到阴险、狡诈、反动透顶、十恶不赦。
(载《中华传奇》2009年第4期)

【作者简介】倪章荣,笔名楚梦。男,湖南澧县人,居长沙。作家,文史学者,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南大学文学院客座教授。在《中国作家》、《芙蓉》、《芒种》、《作品》、《绿洲》、《湘江文艺》、《湖南文学》、《厦门文学》、《南方文学》、《佛山文艺》、《西北军事文学》、《同舟共进》、《书屋》、《看世界》、《粤海风》等国内刊物及《领导者》、《阳光》、《二十一世纪评论》、《世界华文文学》、《新中原报》等香港、美国、加拿大、东南亚中英文期刊发表文学和文史作品200余万字。著有《邪雨》、《红色引擎》、《许佳的夜晚》、《去和爸爸过年》、《旧鬼》、《在军营里成长》、《1976年的秋天》、《陪葬》、《温床》、《无毒蛇》等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发表《宋教仁之后的民国宪政》、《孙中山与中国现当代政治格局》、《作为政治家的宋教仁》、《重写民国史》、《辛亥革命深思录》、《“五权”与“三权”》、《关于士大夫与知识分子的思考》、《罗伯斯庇尔与法国大革命》、《一个伫立在法理之上的国家》、《民国才女和她们的命运》等文史作品。
总编辑:湖畔烟树
执行编辑:艾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