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文学艺术领域的腐败现象
李千树
尽管大家都讳莫如深,从来都不谈论文学艺术领域的腐败。因为尽管中国文人虽然一向就有“文人相轻”的老毛病,但也同时浸染了官场里“官官相护”的新毛病。因此,许多人和事,明明知道,但却看破不说破,彼此心照不宣,给彼此留一份颜面,也好日后彼此相见。毕竟大家都是同道,彼此彼此,谁不了解谁。一旦撕破脸,大家都难堪难看。何苦呢?明哲保身,这也是咱中国文人的立身处世之道。
许多文人一面是对本领域的人和事,极力护短,极力护犊子,要面子;一面则是对于官场深恶痛绝,以鄙薄官场远离官场为荣为耀为傲。何也?理由却一样都是官场腐朽官场腐败官场没好人。不远离不鄙薄不痛斥,又如何显得咱这些文人们清高清纯高雅呢?
然而,当代文人及其所从事的文学艺术领域,真的是那么高洁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譬如下列种种,放在官场里叫“腐败”,换了文学艺术领域,难道就不是“腐败”了吗?这就譬如老百姓所经常调侃的那样:普通人如果男女关系混乱那就叫作“耍流氓”,而文人墨客们三妻四妾朝三暮四就叫作“风流倜傥”。难道不是这样吗?
文学艺术领域的腐败都有哪些表现呢?简单归纳,就可罗列如下:
之一:子承父业,世袭罔替。当今,文学艺术界有许多的夫妻店,父子店,父女店,母女店。就是父亲母亲是大作家大演员大画家,其子其女其孙外孙等必然也是。比如贾某,莫某等无不都是如此。
之二:独霸平台,以权谋私。本来都是国家投资设立的机构,如文联,作协,报纸,刊物,电视台,网络机构,如今俨然却都成为了个人或小集团的私有领地,并据此谋私。他们买卖书号,买卖论文,搞有偿发文,有偿新闻。也就是,一切都是凭关系发文,凭身份发文,凭背景发文,凭圈子发文。不是一个圈子的则休想。
之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文学艺术界的某些人或小集团,俨然成了占山为王的土匪头子,拦路抢劫的强盗,霸占着党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某些平台,按照自己的意志和意愿经营,凡是不符合其要求和私利的就一律截杀,一棍子打死,水泼不进,针插不进,俨然早就成了独立王国。
之四:改头换面,公然盗窃。更有甚者,无论是电影电视,还是纸质媒体,都发生和传出了某些导演编剧或社长主编编辑等,随意侵占那些尚不大出名的作者的劳动成果,霸占人家呕心沥血所出作品,公然改头换面占为己有。这简直就无异于强盗。最近有关《繁花》的纷扰是如此,儿童文学《纸人》亦是如此。
之五:公开招嫖(标),私相授受。某些国家或政府设立的诸多奖项,俨然已然沦为某些个人或小集团的恩赐,不是奖给那些真正有才情有情怀有担当有杰出艺术创新的爱国人士,反而是颁给了某些投机钻营占据高位的异志者。并且,彼此之间,互相颁授,大搞利益交换和输送。
之六:公然否定历史,否定革命,否定土改,污蔑英雄,攻击伟人,诋毁我党。某些人和小集团怀着不可告人的阴暗心理与目的,暗戳戳的含沙射影,与党和国家唱反调,利用文学作品反党反社会主义反人民,公开怀念蒋介石国民党,为民国唱挽歌,梦想回到他们失去的曾经的“天堂”。
之七:崇洋媚外,数典忘祖。文学艺术界于某些时段,可谓乌烟瘴气,正气不彰,歪风邪气淫荡,极缺少正能量。某些人凭借其平台优势疯狂打压爱国人士和爱国力量,迎合境内外敌对势力,不断兴风作浪,掀起一波波滔天浊浪。他们以文学作品作为“投名状”,极力跪舔霉西方强盗,总是梦想获得霉西方强盗的这奖那奖,并以此傲骄于国人。
上述种种,桩桩件件,挂一漏万,哪一种人和事不涉及腐败?难道就只因为是沾染了一个“文”字,就变得分外文明、清纯和高洁了吗?对此,全社会应尽快形成共识,国家有关当局也不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尸僵其位,尸位素餐,无所作为,而是应尽快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与措施,坚决进行整治。不然,两宋的那种文人作祟以致亡国的悲剧势必重演。
2025年11月22日于济南善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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