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向光明
□邓珺予
阴雨连绵的午后,耳机里播放着《岩中花述》的播客,这期是鲁豫与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的对话。空气是有弹性的,雨天特有的潮湿阴冷的质感化作柔软如水的记忆,濡湿我的衣角。法律这个词,仿佛一直是照亮黑暗的工具。
第一次产生对法律和法学的向往,和大多数人一样,是政治教材中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和法渊阁的照片。白墙上“法”的大字深深地吸引着我,我一遍又一遍地抚摸书上的图片,“法治天下”四个字烙进心底,厚德,明法,格物,致公。法学成为了文科生的执念,包括我也在内。
思绪拉回到节目,播客的对话中,劳东燕女士诉说着走上刑法学道路个人的抉择和命运的掉落。她说可一旦走上了法律这条路,所关注的就不仅仅是自己的发展与命运。她关心社会事件中无力为自己争取权益的群体,指责理性论调背后陈腐的价值观。法律人的价值在于超越个人命运——在山西大同订婚案中,“订婚”仿佛成为了性侵的遮羞布,被捆绑的婚约和被默许的暴力在法律的照射下毫无立足之地,性同意权与传统婚俗的激烈碰撞撕裂了舆论场,更成为了司法实践的里程碑式缩影。所以她希望让更多女性走上决策高位,不是为了树立个人的榜样,或者庆贺单一的胜利,而是为了让更大范围的女性群体摆脱固有的性别偏见。于是在舆论场上,她总是愤怒,因为她真诚地相信,法律,是为捍卫一种良善价值观所拿起的武器。劳东燕教授提出:“法律应是情理法的融合,而非冰冷的工具。”
暂停播客,我想,我们的话语无法为万世开太平,但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都能驯服黑暗、心向光明、震憾天地,无关性别、无关地域,理性冷静不只是男法律人的特质,若正义不朽,那让它似飞鸿踏雪,留下痕迹。这或许是我对法的第二次理解。有人说法律总是探往所谓的“社会阴暗面”,劳东燕女士的回答是最好的答案:“这恰恰证明我没有被黑暗驯服。因为心底光明坚定,才懂得要照亮黑暗。”因为我们心向光明,所以敢于直视黑暗,法律恰恰就是二者的桥梁。《法治的细节中》说:“我们时常需要聆听苏格拉底的德尔菲神谕,承认自己的无知和有限、渺小和黑暗。愿法治能带给大家相对的确定性。”我们心向光明,心向法律为刃,公理为盾,穿花寻路,绽放正义的山青花欲燃。法律也是岩中花,用情理的柔韧与公理的坚韧在社会的裂隙中扎根,造就苗圃甚至是花园。
雨该停了,因为我们心向光明。
作者简介:邓珺予,女,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桂阳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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